第五章 祭者之章(三)

采訪被拒絕了,意料之中的發展。

在羅主編安排給我這個任務的時候,我就大致猜到了事情會是這種結果。

我也猜到了,他的這次指派,背後有著更深一層的動機。

很顯然,經過了一周的時間,將我調任過來的那位領導已經後知後覺到……自己是上當了。可事已至此,他自然不可能再撤銷調令、把我調回Mailroom去;再進一步說,在對我展開報復這件事上,他也不方便親自動手,因為那可能會導致我跟他撕個魚死網破。

於是,他就想到了這個辦法:暗中授意我的頂頭上司,給我安排一個不可能成立的采訪,然後以我“連這麽簡單的事都辦不好”為由,在這個部門裏再次將我下放。

當然了,事成之後,姓羅的不會承認自己是受人拜托故意在給我穿小鞋,那位領導也不會承認自己有在背後搞過這種小動作,我無憑無據的,最後也只能吃這個啞巴虧。

他們是這麽算計來著……

然而,我也沒那麽好對付。

沒有采訪,不代表就寫不出報導了;不了解詳情,不代表就不能發表新聞。

你們以為媒體真的知道自己報導了什麽嗎?你們以為他們真的了解過自己報導人或事嗎?你們以為他們真的知道、或者說在乎真相嗎?

我不是在否定這一行的所有人,我只是想告訴你們,只有極少數人,是真心想用自己的報導去改變一些事情的,是願意花費時間、精力、甚至冒著危及自身的風險去挖掘真相和詳情的……但即使是這一部分人中,還有很多使錯了力、走岔了路的家夥。

而絕大多數人,並不在乎真相、公理、正義、誠實……

他們或是把媒體人當成一份單純的工作,或是將其視為實現自我價值或贏得名利的工具;也許他們在年輕時,也曾在乎過上述那些東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變了。

在工作的壓力下,他們不再詳盡地去了解、驗證自己要報導的信息;他們開始習慣於濫用話語權,並覺得那也無關緊要;他們在別人的要求或者競爭的環境中為了寫出更博人眼球的東西,開始說謊,越發的背離自己進入行業時的初衷。

羅主編,也是這樣一個人。

我看過他過去寫的文章,他自然也有過那種熱血澎湃的時期,但他的那段時期極短,在他去紐約先驅報實習時就已結束了。

他後來寫的東西,充斥著謊言與偏見;他那華麗的詞藻間溢出的除了歌功頌德、溜須拍馬的廢話,就是像瘋狗般亮出屁股替領導咬人的惡語。

他的文章並不寫給路人看,也不是寫給自己看,而是寫給那些他需要討好的人看的。

但不得不承認,在寫這些無中生有、斷章取義的玩意兒時,他的技巧堪稱出眾,而這……正是我眼下需要的。

舉例來說,當羅主編接到個任務要抨擊遊戲產業時,他會寫自己采訪了“網吧附近的個體經營者某某”,然後借這個某某之口,說一堆自己想說的話;當羅主編的任務是抨擊地攤文學時,他會寫自己采訪了“書店附近的大學生某某”,然後又寫一堆自己想寫的內容……

這些“某某”是不是存在呢?根本沒有人能驗證,就好比你現在也可以寫一段所謂的“采訪”,說在一條河邊遇到過一個熱心群眾,然後借“他”之口,將這條河肆意評論一番。

即使真的存在過一些“某某”,他們接受采訪時的話,也是可以歪曲的;作為記者,你可以只報導你願意截取的部分,並且按自己的意願來編排,最終輸出你想要輸出的觀點。

這種事,在業界也是常態……當然了,大部分對報導的內容不了解的路人,很容易就會相信這些內容、並被其所影響。

能夠發現報導者對自己所報導的東西有多不了解、寫的內容裏有多少謬誤的人,只有相關領域者或者當事人,而這些人,永遠只是小部分。

我,也可以利用這些。

雖然我沒有采訪到那對夫婦,但我可以說自己采訪到了一位不願意透露身份的鄰居、或者說“知情人士”,然後把我想說的話借這個“某某”之口寫出來。

我的辭藻可以比羅主編更華麗,說的謊也可以比他更真實,堪稱文章錦繡、以假亂真。

兩天之後的早晨,我就交上了稿子。

我知道發完郵件他立刻就看了,但時近中午他才把我叫進辦公室;我知道他是在跟某人匯報通氣,不過我也沒必要去拆穿他。

我的報導讓他無話可說,他也不可能親自跑到天津去驗證什麽,事實上……就算他去了也證實不了任何事。

不過,他還是隨便找了幾個牽強附會的理由“批評”了我幾句,最後來了句“這次就算了,下次這樣再給我這樣的報導我是不會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