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子陰之西(第2/26頁)

“謝謝你去作證。”

回頭就走了。

只有這六個字,和一瞬間的對視。這聲感謝讓許劍感慨萬千:其實該我感謝她啊,在十幾天的訊問中她頂住重重壓力,沒把我供出來,甚至不怕加重她的嫌疑,這對一個弱女子來說,真是不容易。

晚飯後宋晴說:“戈戈你出去玩吧,我和你爸談點正事。”

許劍知道家庭審判要開庭了。連戈戈也看出風頭,同情地看看爸爸,一聲不響地出門。後來許劍才知道,宋晴已經提前和兒子鄭重地談過話,讓兒子對爹媽的離婚做好心理準備。戈戈畢竟是個男孩,又一向心大,雖說心裏難過,也沒難過到哭天抹淚的地步。而且當媽的向他暗示了,離婚後還有重歸於好的可能。戈戈打心眼裏認為他們肯定會和好的,爸爸和媽媽怎麽可能永遠分手呢。

兒子走了,宋晴對丈夫說:“池小曼的案子已經結了,咱倆的事也該處理了吧。”

許劍吃吃地說:“你的意思……”

“離婚吧。”

她很平靜,唯其如此,許劍知道這是她深思熟慮的結果,沒有轉圜的余地。他深知妻子的脾性,平時開朗豁達,不計小節,但內心深處有些東西是不能損傷的,一旦過了那道線,她就會非常固執,甚至不可理喻。但許劍還要做最後一次努力:

“宋晴,我……”

她打斷丈夫的話:“不必說了,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不會不給你機會,畢竟14年夫妻了,這14年間夫妻感情很深的,”她苦笑道,“至少我認為是這樣。我從來沒有疑心過我丈夫會同別的女人攪到一起。我在《知音》上看過很多家庭變故,從沒想到這事兒會攤到我頭上。許劍,你在和池小曼瘋時,想沒想到對我的傷害?尤其對孩子的傷害?你平時很有責任心的,那會兒責任心到哪兒去了?”

許劍臉紅透了,聳聳肩,半句話也說不出來。宋晴說:

“我想這樣吧,離婚時財產和兒子可以暫不分割,等我心頭的創傷平復後,也許咱們還能復婚。”

許劍看看她,心裏發疼,夫妻14年,沒想到會有這樣艱難的一場談話。怨誰?怨自己。這會兒扯什麽雄性的本能不起作用了,埋怨造物主也於事無補。不過他也多少放下心來,顯然,宋晴堅持的離婚只是象征性的,是一個儀式,是對丈夫所犯過錯的一次公開判決。可以肯定他們不會就此分手的。他小心地說:

“既然這樣,我們不要辦離婚手續,先分居一段,行不?”

他確實不願離婚,即使是暫時的也不願。除了對妻子的眷戀(只有在快失去時,他才知道自己對妻子是多麽珍視。為什麽不在開始就認識到這一點呢),還有一個考慮:那樣一來很多東西就公開化了,包括他與小曼的私情。仝寧很守信,至少到現在為止,這個秘密在廠裏還不為人知。他希望能把它包在家庭的帷幕內,在家裏無論怎樣贖罪我也認了。

“不行!離婚手續一定要辦!”宋晴突然激烈地說,淚水也突湧而出。她察覺到自己的失態,背過身擦去眼淚,平靜一下,說:“手續一定要辦的,否則我無法對自己交待,無法對戈戈交待,無法對外人交待。還有一點,”她微帶嘲諷地看看許劍,“離婚後你就自由了,可以對等地在我和池小曼之間做選擇。你也可以選擇她的。”

許劍知道多說無益,說:“好,按你的意見辦。宋晴,你要相信我,我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他在廠區附近租了一小套住房,把簡單的行李搬過去。新房子什麽都沒有置買,沒有電視、電話、空調、洗衣機,甚至窗簾他都懶得安。這只是一個很短暫的狗窩罷了,終歸要搬回去的。老房子的鑰匙宋晴還讓他保留著,換洗衣服仍放在宋晴這兒,需要換洗時回來,把臟衣服留給宋晴,她會不聲不響替丈夫洗凈。許劍吃飯一般到小吃店,有時也回宋晴這兒蹭一頓。從表面看,他倆之間的相處仍像沒離婚一樣。但是不能在家裏過夜,這一點宋晴是決不通融的。

這天回家(應該是宋晴家),只有戈戈在家。戈戈嚴肅地說:“爸,你一個人住在外邊,可要經得起考驗啊,可不能再和小池阿姨來往了。”

許劍訕訕地說:“放心吧,爸已經痛改前非了。喂,你媽媽說過沒有,考驗期是多長?”

“說過,三年。”

“這麽長!”他吃驚地說,“好兒子,求求你媽,把刑期縮短一點。”

“可以。在媽那兒我說話還是有份量的。”戈戈痛快地說,“不過也不能太短,最少得一年半吧,要不教訓不深刻。”

許劍說你這混小子,落井下石呀。戈戈說:“不,我是站在絕對公正的立場上,對誰都不偏不倚。爸爸這回確實是你錯了嘛。下回要是我媽錯,我也這樣對待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