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眾生相(第5/14頁)

“仝廳長,我來求你了,為女兒我來求你了。按說像仝寧這樣絕情的東西,跪地求我,我也不要他當女婿。但女兒就認準了他,我有什麽辦法?仝廳長你說該咋辦吧,終不成要鬧出人命?”

仝父大為震驚,連夜坐車趕回家。他是淩晨四點到的,當即把仝寧喊醒,關上門,在裏邊停了三個小時,不知道說了些什麽。第二天一大早,仝寧陰沉著臉出現在醫院。守護的沈英知趣地躲出去,把兩人關在病房裏。過一會兒鄭母來送飯,沈英擋住她,悄聲說:

“仝寧在裏邊,讓他們單獨談談吧。”

鄭母流淚說:“冤孽,前世的冤孽啊。”

然後默默坐到病房外的凳子上,心神不寧地聽著裏邊的動靜。沒人知道兩人談了什麽,十幾分鐘後,屋裏鄭孟麗突然放聲大哭,哭得撕心扯肺。沈英吃驚地站起來,鄭母反倒拉她坐下,放心地說:

“好了,她總算哭出來了,哭出來就好了。”

果然,半個鐘頭後仝寧出來,躲著鄭母的目光,低聲說:

“伯母,孟麗要吃飯。”

鄭母擦擦淚把飯送進去。這頓飯是仝寧喂小鄭吃的,沈英後來對許劍的描繪十分真切。她說那會兒屋裏的氣氛極為壓抑,四個人,包括鄭母都不說話。四對目光全都互相躲著,形成目光的真空,那種真空實在可怕,墳墓裏的死人醒來所感受到的死寂,就是這個味道了。仝寧坐在床邊默默地喂,小鄭機械地吃,她的臉色仍然死白死白,不時有淚水湧出來,那不像是吃飯,倒像是臨終的儀式。沈英說她十分佩服小鄭的剛烈,佩服她對愛情的執著,但確實懷疑,以這種代價強爭來的愛情值得不值得。

沈英最後說了一句話:“我很可憐小鄭的,她算是硬搶了一具十字架背到身上,一輩子逃不脫了。”

此後仝鄭兩人正式確立了戀愛關系。隨著時間推移,割腕事件留下的創痛漸漸平復。奇怪的是,兒輩的婚事歷盡波折終於成了,兩個親家公卻從此斷了來往。鄭父是斷交的主動者,他念念不忘為女兒求情的那次屈辱,對仝寧的怪戾更是耿耿於懷。雖然勸不轉女兒,但他是抵死不願再看見仝家父子了。好在兩個親家母比較隨和,常來常往,維持著兩家的關系。

仝寧當上刑偵隊長後,兩人終於要結婚了,那年仝寧29歲,鄭孟麗26歲。接到喜帖後,兩邊的熟人都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不過他們馬上就會知道,還遠遠不到籲口氣的時候哩。

婚禮定在十月金秋,仝父因工作忙,不能從省城趕回來,也許是有意躲避婚禮上部下的送禮。但他身為公安副廳長,袍澤遍家鄉,再加上仝寧又是很有希望的政治明星,誰不捧場?所以婚禮辦得非常隆重,市局和各分局的正頭兒全都參加了。

新娘漂亮得炫目,眸子濕潤明亮,光彩照人。典禮上刑偵隊的兄弟們可著勁兒鬧騰,逼兩人親嘴、踮起腳尖吃蘋果、喝交杯酒。還摩拳擦掌,準備在鬧新房時來點更厲害的。新娘羞得滿臉通紅,實則心裏非常亢奮,甚至感激這些起哄者。說來不會有人相信,她和仝寧戀了十年,竟然從沒有肌膚相接的經歷——只有那次單向的親吻還引發了割腕事件。從那之後,雖然兩人正式確定了關系,但一直小心地避免肉體接觸。近十年的壓抑,已經讓女人的欲望憋到了臨界點,只等婚禮這把火來點燃了。

仝寧則一直神色平靜。宴會快結束時,仝寧對滿屋賓客出人意料地宣布,新邑縣有一個案子很急,他不能把婚禮進行完了。然後點了幾個部下,叫他們馬上準備,要連夜驅車趕到縣裏。新娘的身體突然僵硬了,眼睛的光焰在刹那間熄滅。來賀喜的賓客也給弄得一頭霧水。那會兒市局正頭兒參加完儀式已經走了,尚未離開飯店的人大都不了解情況,他們私下裏嘁嘁:什麽急案?沒聽說這個縣裏有什麽急案子呀。但仝寧還是和妻子簡單地道別,帶上隊員們走了。鄭孟麗強自鎮定,到門口送別丈夫,但眼中的慘然是沒法掩飾的。

後來知道,新邑縣裏案子當然是有的,那時正是動亂時期,哪個縣裏少得了案件,但也不是非得連夜趕去。這個消息傳出去,公安局裏頗有人譏諷仝寧是政治上的作秀,說他秀得太過,太矯情,想在政治上求上進是件好事,也不能讓妻子新婚第一夜就守活寡呀。

沒人知道,他的決定只是緣於對男女之事的畏惡。這種性怪癖也許來自於基因,也許來自於童年經歷。他在渾沌未開時被上帝施咒並加了封印,等他長大成人、有了自主意識後,這個“自我”已經固化,再也無力改變了。婚禮中鄭孟麗含情脈脈的目光一直追隨著他,仝寧在她眼裏只看見三個字:性渴望。他的恐懼感越來越濃。一個無法避開的前景在等著他:賓客們總是要走的,只留下他和這個女人。他們將脫去衣服,赤身相對,上床,幹那一套令人厭惡的、把姑娘變成女人的動作。這回他無法再推托了,他們已經結婚,按照這個病態世界的遊戲規則,夫妻不幹這事絕對是不能原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