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崇禎四年的二十七個瞬間(十三)(第4/6頁)

然而,在巴達維亞總公司和澳洲人簽署貿易協定之後,大員港的局面幾乎是立刻就為之一變,澳洲人的船只開始源源不斷地進入大員港,運來了無數荷蘭人曾經夢寐以求的中國貨物――絲綢、茶葉、瓷器,還有大量越來越暢銷的“澳洲貨”。而且自從高雄開埠之後,澳洲人的供貨周期還在不斷縮減――普特曼斯總督很快就發現,澳洲人在高雄建立了巨大的中轉倉庫,積存了大量商品用以對荷蘭人和日本人出售。

與大員港荷蘭商館以前的主要供貨商——總是朝令夕改,喜歡不斷提條件的鄭芝龍和其它海盜集團相比,這些澳洲人的“契約精神”顯然十分到位,在履行合同方面一向都是分毫不差。當然,他們在要求別人履行合同的時候,也一貫是那麽的嚴格甚至嚴苛。

幸好,這也正是荷蘭人的強項:如果連起碼的契約精神都沒有,荷蘭人怎麽可能把生意做到全世界?

於是,普特曼斯總督的業績很快蒸蒸日上,巴達維亞的總公司對他褒獎有加。而他個人的好處也滾滾而來——這讓普特曼斯總督多少感到有點羞愧,因為這完全是撿了總公司的便宜,而不是靠他自己的努力。

總之,協議簽訂之後不到半年,大員港就從一個幾乎要被放棄的破產貿易據點,一躍成為了荷蘭東印度公司業績表上的一顆“明珠”!特別是這些“澳洲人”不像福建和廣東的中國商人那麽迷戀白銀,而是對公司能夠提供各種貨物都有極好的胃口——從金屬到木材,從染料到皮革,還有奴隸、麻布……幾乎什麽都收購。這使得荷蘭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中的“銀荒”局面大為緩解。

然後,在這一年多時間裏滾滾而來的巨額利潤,不僅讓大員港的財政狀況首次扭虧為盈,職員和雇傭兵都補齊了欠薪,還讓總督大人有了足夠的經費,來繼續修建原本已經被迫停工的熱蘭遮城堡。

但由此導致的壞處也是有的——在巴達維亞總公司那份雙邊貿易協定的基礎上,普特曼斯總督不得不跟入主台灣的澳洲人又簽署了一份補充協議,承認台灣是澳洲人的土地,然後澳洲再將大員港以及周邊的一部分土地劃為荷蘭租界,租期二十五年,租金則是象征性的一個荷蘭盾,逾期可以重新商議續租。另外,荷蘭人可以在租界以外自由旅行,但不得在租界外從事貿易之外的活動,比如向原住民征稅或結盟等等。

從此,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勢力,就被壓制在了大員港附近的方寸之地——雖然限於微薄的人力物力,他們之前也僅僅在島上占了這麽一小塊地盤,但並不妨礙普特曼斯總督把整個島都在地圖上插上荷蘭的奧蘭治親王旗。可現在,他卻只能坐看澳洲人的軍隊和移民如潮水般湧入台灣,以驚人的速度在打狗地方興建起了高雄市,同時迅速掃蕩周邊的獵頭族土著,開墾出一片片稻田、菜畦和甘蔗園……

早在澳洲人登陸之前,那個名叫張偉的家夥就已經剿滅了距離高雄最近的塔加裏揚社土著人。到了今年秋天,伴隨著一場空前血腥的大掃蕩,澳洲人又毀滅了曾經打敗過荷蘭人的麻豆社,據說麻豆社的首領莫納帶領族人無比英勇地戰鬥到了最後一兵一卒,而他的妻子兒女也壯烈地選擇了集體自殺……但在“澳洲人”的強大實力面前,他們的反抗就如同擋在車輪前方的螳螂一樣,從一開始就注定只有被碾碎的下場。

隨著麻豆社的毀滅,台灣南部的所有土人部落,全都驚恐地跪倒在了澳洲人的腳下。包括之前長期依附荷蘭人的新港社土人,也毫不猶豫地更換了主人,跑到高雄去磕頭納貢,讓普特曼斯總督感到很不舒服。但不管怎麽樣,原本對大員港有著很大威脅,經常在城外“出草”、“獵頭”的土人們,眼下已經基本被澳洲人打垮和馴服,從大員到高雄的陸路也變得安全起來,澳洲人甚至開始在兩地之間修築一條道路。

而與此同時,另一支更加強大的澳洲人軍隊,也在海軍戰艦的炮火掩護之下,對台灣北部雞籠地區的西班牙殖民據點聖薩爾瓦多城發起進攻。很可悲的是,城內那些西班牙人的抵抗意志甚至還不如麻豆社的土著勇士,據說攻防戰鬥僅僅持續了不到四十八小時,忍受不住炮擊的一百多名西班牙雇傭軍,就主動獻出了聖薩爾瓦多城。接下來,淡水的聖特多明哥城更是主動派出使者來談判投降條件——他們總共只有極為可憐的二十個人,還染了瘟疫,在澳洲人的強大軍隊面前恐怕連一個小時都撐不住。

在這一系列充滿血與火的戰爭風暴之中,大員港的荷蘭人卻得以享受到隔岸觀火的寧靜——在那份和約的保障之下,澳洲人對大員港的荷蘭人一直表現得毫無惡意,而且堪稱善意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