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3/5頁)

“你不是那樣的孬種,對吧?”故事的結局提利昂已猜出個七七八八。

“我十六歲命名日時,我爹做了一把長劍送我。”達克道,“洛倫特對這把劍愛不釋手,便搶了去,我那該死的老爸連一個字都不敢吭。於是我親自找上門,洛倫特當面告訴我:我的手生來就不配提劍,只配拿錘子。我氣不過,回家拿了錘子過來打他。我打斷了他兩條胳膊和半數肋骨,然後連夜逃出河灣地,渡過狹海,加入了黃金團。起初我做為學徒幹了幾年鐵匠活,後來哈利·斯崔克蘭爵士收我當了他的侍從。再後來格裏芬從上遊傳話下來,說他需要可靠的人來訓練他兒子,哈利便派了我去。”

“格裏芬冊封你為騎士。”

“那是一年之後的事了。”

賽學士哈爾頓淺笑道:“你何不跟你的小朋友解釋清楚,你是怎麽得到這姓氏的?”

“騎士的意義不止是一個姓氏!”壯漢堅稱,“好吧,他冊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擡頭看見了一堆鴨子,所以……不準笑,我說了不準笑!”

日落時,他們離開大道,在一個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裏歇息。提利昂跳來跳去,以舒緩酥麻的腿筋,達克與哈爾頓則去喂馬喝水。頑強的棕色雜草和小樹不僅從鵝卵石間的縫隙裏擠出來,還覆蓋了周圍的石墻——那原本該是一座大宅。照料好馬之後,騎手們共享了一頓包括鹹豬肉和冷白豆的簡陋晚餐,並用麥酒送下肚。提利昂發現經歷了與伊利裏歐的暴飲暴食,簡單的晚飯倒是種可喜的轉變。“你們拿的這些箱子,”他邊吃邊評論,“我起初以為裝的是收買黃金團的金子,直到我看見羅利爵士把箱子扛在肩上。若箱內裝的是錢,不可能如此輕松。”

“不過是套盔甲,”達克聳聳肩。

“還有衣服,”哈爾頓插話,“為各種盛大場合準備的宮廷服裝,包括上好的羊毛衣、天鵝絨服飾、絲披風等等。去見女王陛下可不能丟分……也不能空手去。總督閣下貼心地為我們準備了合適的禮品。”

月亮出來後,他們又回到馬背上,在群星指引下緩步東行。古老的瓦雷利亞大道在前方閃爍,猶如森林與山谷間一條長長的白銀緞帶。此情此景,竟令提利昂·蘭尼斯特感到了幾許平和。“長腿洛馬斯所言非虛,這條大道的確是個奇跡。”

“長腿洛馬斯?”達克疑惑地問。

“一位死了很久的作家,”哈爾頓解釋,“他畢生周遊世界,寫下兩本書《奇跡》和《人造奇跡》,書中詳敘了他的遊歷。”

“我小時候,我的一位叔叔把這兩本書送給了我,”提利昂道,“我愛不釋手,一直把它們讀爛。”

“‘天神實現了七大奇跡,人類卻營造了九個’”賽學士引用書中名言,“人類真是不夠虔誠,居然比神還要多造兩個。瓦雷利亞的石頭路就在‘長腿’列出的九大奇跡之列,我記得是第五大奇跡。”

“是第四大奇跡,”提利昂糾正,他童年時代把這十六個奇跡背得可謂滾瓜爛熟。每逢宴會,吉利安叔叔就要他在桌邊背誦。我不是特喜歡表演嗎?站在端盤子的仆人中間,每個人都盯著我看,我可以向大家證明自己是個多麽聰明的小惡魔!後來的許多年裏,他一直幻想能踏上“長腿”的征途,周遊列國,見證奇跡。

不過在他十六歲命名日到來的十天前,泰溫公爵粉碎了侏儒兒子的幻想。那天,提利昂說他要學叔叔們十六歲時的樣,去造訪九大自由貿易城邦。“我的兄弟們不會讓蘭尼斯特家族蒙羞,”父親回應,“也不會娶個妓女。”提利昂提醒對方,自己再過十天就成年了,按習俗將可以自由行動。泰溫公爵答道:“沒有人是自由的。孩童和傻瓜才向往自由。想走可以,你可以穿上雜色衣、倒立著行走來取悅香料爵爺和奶酪販子們。不過路費你自己掏,而且永遠不要想回來。”眼見男孩的倔強態度被打消,父親又補充道:“既然你閑不住,就去做點有用的事。”於是提利昂的成年禮是清掃凱巖城內所有陰溝水槽。也許他是想我掉進去淹死吧。如果是那樣的話,泰溫大概很失望,因為排水溝從沒像提利昂負責清掃時那麽通暢過。

給我一杯美酒,沖去泰溫大人的滋味,一袋美酒就更好了。

他們整夜騎行趕路,提利昂斷斷續續地犯困,就著鞍橋打盹兒,又毫無征兆地驚醒。他不時往旁邊滑,但羅利爵士總能及時出手,把他撈回來。到了早晨,侏儒的腳已酸痛不堪,屁股更如著了火一樣。

他們又騎了一天,才趕到葛·多荷的舊址,這座古城坐落在河邊。“這就是傳奇的洛恩河啊?”提利昂在小山上凝視著和緩的綠色河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