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絲(第3/7頁)

丹妮剛統治彌林時曾想廢止這種服裝,卻被顧問們勸阻。“龍之母必須穿托卡長袍,否則將永遭憎惡。”綠聖女格拉茨旦·卡拉勒如此告誡。“無論穿維斯特洛的羊毛衣還是密爾的蕾絲,陛下都無法融入我們,人們將把您視為荒誕的外來客和野蠻的征服者。彌林的女王必須是古吉斯的淑女。”次子團團長棕人本·普棱則直言:“要做兔子的國王,最好戴上兔耳朵。”

她今天的“兔耳朵”是純白亞麻布制成,上面綴滿金色流蘇。在姬琪的幫助下,她總算在第三次嘗試時將禮服纏繞妥當。伊麗拿來她的王冠,王冠按照她的家徽鑄造為三頭龍形狀,黃金鑄成長尾,白銀鑄就翅膀,三個頭分別由象牙、黑瑪瑙和翡翠雕成。頂著這頂王冠,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頸就會被壓得又酸又疼。戴王冠的人不應坐享安樂,她的某位國王祖先如是說,某位伊耿,是哪一個呢?有五位伊耿統治過維斯特洛七大王國,若非她尚在繈褓之中的侄兒被篡奪者的走狗謀害,本來還會有第六位。若他仍在人世,我或許會嫁給他。伊耿的年齡比韋賽裏斯更接近我。伊耿和他姐姐雙雙遇害時,丹妮尚未出生。他們的父親——她的大哥雷加——此前在三叉戟河一役中慘遭篡奪者毒手。她的二哥韋賽裏斯此後又在維斯·多斯拉克頭戴黃金王冠尖叫著死去。我若是軟弱可欺,他們也會殺了我。殺死堅盾的匕首真正指向的,是我。

她沒忘記從淵凱到此的路旁,被偉主大人們釘死的奴隸孩子。一百六十三個孩子,每裏一人,都用一只手指向她前進的方向。攻陷彌林後,丹妮如法炮制,釘死了相同數目的偉主大人。他們漫長的死亡招來了成群的蒼蠅,廣場上的惡臭彌久不消。然而有時,丹妮覺得自己做的還不夠。狡猾頑固的彌林人事事與她作對。的確,他們釋放了奴隸……卻又用僅夠維持最低生活的待遇將奴隸雇傭回來,其中的老弱病殘和太年輕的則被他們趁機棄之街頭。更可惡的是,這幫偉主大人還聚集到他們高高的金字塔上,口口聲聲抱怨龍女王讓他們高貴的城市擠滿了肮臟的乞丐、小偷和娼妓。

無論我多看不起彌林人,要統治這座城市,我都必須贏得他們的支持。“我準備好了。”她告訴伊麗。

瑞茨納克和斯卡拉茨已等在大理石台階頂端。“最偉大的女王,”瑞茨納克·莫·瑞茨納克朗聲說,“您今天光芒四射,令我等不敢直視。”矮小陰沉的總管今天穿一身綴金色流蘇的栗色絲綢托卡長袍,聞起來像在香水中泡過一樣。他操本地的高等瓦雷利亞語,夾帶著濃重的吉斯卡利口音。

“感謝你的贊美。”丹妮用同樣的腔調答道。

“女王陛下。”頂著禿頭的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低沉地說。吉斯卡利人的頭發濃密剛硬,長久以來,奴隸城邦貴族的傳統是把頭發梳成尖角、刺狀或翼形。斯卡拉茨的光頭代表了他棄舊迎新的決心,其家族成員紛紛效仿,還帶動了很多人剃頭。出於恐懼、時尚,還是野心?丹妮不得而知。這群人被統稱為圓顱黨,斯卡拉茨則是圓顱大人……在鷹身女妖之子眼中,他們是最無恥的叛徒。“我們已知曉那太監之事。”

“他名為堅盾。”

“兇手不伏法,死人會更多。”即便剃了頭,斯卡拉茨的臉仍讓人膽寒——高聳的眉骨下是帶著巨大眼袋的小眼睛,長滿粉刺的大鼻子,油光閃閃的蠟黃皮膚也不是吉斯卡利人常見的琥珀色。這是一張剛硬、兇殘、暴躁的臉,丹妮唯有祈禱這張臉也代表了誠實。

“我連兇手是誰都無頭緒,談何讓他們伏法?”丹妮問,“你說呢,勇士斯卡拉茨?”

“您腹背受敵,陛下,從您的陽台上就能望見兇手們的金字塔——紮克、哈紮卡、格拉紮、瑪瑞克、洛拉克……所有這些昔日的奴隸主家族。還有帕爾,首當其沖是帕爾家族。這個家族只剩下女人,滿腦子復仇念想、磨刀霍霍的怨婦。女人從不遺忘,決不會寬恕對手。”

沒錯,丹妮心想,等我回到維斯特洛,篡奪者的走狗將明白這點。她和帕爾家族間橫亙著血仇:彌林的護城英雄歐茲納克·佐·帕爾死於壯漢貝沃斯刀下,他那擔任彌林城防司令的父親在“約索的命根子”將彌林城大門撞成碎片時殞命,而被釘在廣場的一百六十三名貴族中有他的三個叔伯。“目前對鷹身女妖之子行蹤的懸賞是多少?”丹妮問瑞茨納克。

“一百個輝幣。不知您是否滿意,我們的明光?”

“一千個會讓我更滿意。馬上去辦。”

“恕我直言,陛下,”圓顱大人斯卡拉茨說,“血債必須血償。從我提到的那些家族中每家抓來一人殺掉。如果再有士兵遇害,每家處死兩個。這樣絕不會發生第三次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