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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紛擾擾的十四天過去了。

馬爾貢開車帶著斯圖爾特去聖羅莎取回了他自己的車,那是一輛老舊的敞篷捷豹,曾經屬於他的父親。他們還去探訪了斯圖爾特的母親,她住在精神病院裏,“無聊得要死”,“受夠了那些三流雜志”,所以她摩拳擦掌,打算填滿衣櫥,重返名利場。經紀人從好萊塢打來電話告訴她,她又紅了。呃,可能沒有那麽誇張,不過要是她能想法子飛過去的話,那邊的確有工作給她。或許她可以去羅迪歐大道購物。

狼人在門多西諾再次現身,作為口齒最清晰、外形最漂亮的目擊者,格蕾絲上了一個又一個談話節目。她邏輯嚴密的理論征服了整個世界。按照她的描述,這位不幸的生物大概是因為先天性缺陷或者後天性疾病,才變成了這副怪樣子,精神也不太正常。當然,政府很快就會抓住它,給予它必要的約束和治療。

調查人員像走馬燈一樣去了又來,有檢察總長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有FBI的探員,還有舊金山警察局的人,他們反復盤問斯圖爾特和魯本,因為這兩個男孩不止一次成為狼人襲擊案的核心人物。

斯圖爾特和魯本疲於應對,他們倆都不擅長撒謊,但很快,他們就學會了一些小技巧,盡量少說話,含糊其詞,敷衍了事。調查人員日漸稀疏,終於不再登門。

魯本為《舊金山觀察家報》寫了一篇長文,本質上是將他以前陸續發表的文章綜合了一下。在這篇長文裏,他栩栩如生地描述了狼人襲擊,不過這次是他“頭一回”親眼目睹。最後的結語還是老一套。狼人不是超級英雄,崇拜和吹捧應該到此為止。不過它給我們留下了很多問題。面對如此殘忍的野獸,為什麽有這麽多人毫不猶豫地拜倒在它腳下?這是否可以看作時代的倒退,也許我們每個人都如此殘忍,並且樂此不疲?

與此同時,狼人在墨西哥腹地來了場華麗的表演,它在阿卡普爾科幹掉了一個殺人犯,然後就此消失,再也不見蹤影。

弗蘭克・凡陀弗個子很高,頭發漆黑,皮膚光滑,嘴唇的弧線如丘比特之弓一樣優美,他和北歐大塊頭謝爾蓋・格拉貢一起回到大宅,繪聲繪色地描述他們如何一路向南,把警察和目擊者耍得團團轉。弗蘭克顯然是那幾位先生的同輩,作為一個美國人,他老是帶著一副好萊塢派頭,滿嘴俏皮話。他喜歡拿魯本先前的豐功偉績來挖苦這個年輕人,還喜歡把斯圖爾特的頭發揉得一團亂。在他嘴裏,這兩位年輕人是“神奇小狗”,要不是馬爾貢定下了規矩,他一準會帶著他們跑到森林裏去。

謝爾蓋是一位睿智的學者,一頭白發,就連濃密的眉毛也是白的,聰慧的藍眼睛裏總帶著笑意。他的聲音有點像蒂博,低沉、富有磁性,甚至有些沙啞。他長篇大論地跟勞拉和魯本討論德日進的睿智與前瞻,他熱愛抽象的哲學與神學,比兩個年輕人更甚。

魯本覺得自己根本不可能猜出他們任何一個人的年紀,而且顯然,直接發問太不禮貌。

“請問你在這顆星球上遊蕩了多久?”聽起來不太像是個容易接受的問題,考慮到弗蘭克老是叫他“小狗”“小崽子”,這麽問就更不合適了。

在午餐或是晚餐桌上,或者在純粹的清談中,這些先生們有時會改用另一種語言,展開忘我的爭辯。聽到他們連珠炮似的奇怪腔調,魯本總是激動不已,它完全不同於他所知的任何語言。

馬爾貢和費利克斯單獨交談時也會用另一種語言,他無意中聽到過好幾次。魯本一直很想問,他們所有人說的是不是同一種語言,但這樣的問題似乎有些冒犯,就像詢問年紀、出生地或是費利克斯日記信件裏那些神秘字跡一樣,他總覺得不應該。

斯圖爾特和魯本都很想知道,是誰第一個提出了“狼族”“狼的天賦”,以及還有沒有其他術語。不過他們覺得,這些事兒他們早晚會知道,包括別的許多事情。

大家總是兩兩結伴。魯本大部分時間都和勞拉或者費利克斯待在一起,勞拉也很喜歡費利克斯。斯圖爾特崇拜馬爾貢,老是跟他寸步不離。事實上,斯圖爾特簡直像愛上了馬爾貢。弗蘭克總是和謝爾蓋形影相伴。看起來只有蒂博最孤單,或者說,他和每對組合相處的時間都差不多。蒂博和勞拉逐漸開始產生共鳴。所有人都喜歡勞拉,但蒂博特別願意跟她待在一起,他們倆經常去森林裏散步,或者一起處理雜事,要麽就在某個下午坐下來看一部電影。

感恩節那天,魯本的所有家人,包括塞萊斯特、莫特・凱勒和卡特勒醫生都趕來了北邊,與魯本、勞拉、斯圖爾特和那幾位先生共聚一堂。這是大宅目前為止最棒的一場派對,有力地證明了馬爾貢常說的那句格言:要想活下去的話,你必須同時生活在兩個世界裏——人類世界與野獸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