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祭:棄邪 七

  洪英無疑是一個相當具備執行力的人。他非常迅速而認真地完成了任務,按照雲湛所囑托的,把能調查到的郡主的交遊範圍劃了出來。

  “那些夜半私自出去的,實在沒辦法,從來沒人知道她到底去哪兒,”洪英說,“但剩下的應該都在這裏了。”

  他輕描淡寫所說的“剩下的”,涵蓋了厚厚的幾十張紙,密密麻麻記載了最近一年多來這位郡主一切落在旁人眼光裏的行為。然而雲湛細細篩來,有用處的寥寥無幾。這位郡主喜歡在南淮到處閑逛,但從來不去什幺買衣服的、賣胭脂水粉的、賣金銀飾品的地方,而是專門光臨各種兵器鋪、武館、馬戲班子甚至路邊賣藝的拳攤。此外她還偶爾會去一下賭場,這一點倒是頗合雲湛的胃口。他十六歲之前,幾乎所有的月例錢都花在了賭場裏,就像把一勺鹽倒進水裏,連點泡沫都濺不出來。

  沒有辦法,雲湛只能硬著頭皮一項一項地讀下去,把完全沒什幺用的都劃掉。他想起了自己所認識的朋友宇文非,那是一個龍淵閣的弟子,成天就是和書卷文案打交道,寫的字比吃的飯還多。要是有他來幫自己讀這些令人頭疼的東西就好了。但這終歸只是空想。

  所以他無奈地枯坐了兩天,慢慢整理出一些可疑的細節,最大的疑點就在那合他胃口的賭場上。作為一個曾經的賭徒,雲湛對賭棍的心理相當了解。一般沉溺於賭博的人,基本上是有錢就會往賭場跑,直到輸光了最後一條褲子之後才如喪考妣地離開;對賭博小有興趣而沒有上癮的人,則會視心情而定,偶爾高興了去玩上兩手,無論輸贏,且圖一樂。

  對於後者來說,去賭場不會有什幺固定時間,對於前者,如果這是個窮人,那一般會是在拿到薪水或是月例的時候,好比雲湛年輕時,每月初拿到錢就去輸個精光。但郡主就很奇怪了,她會在最近幾個月每月的初二和十六去一次城北的宛錦賭坊,但她從來不缺錢花,因為溺愛她的父親根本不限制她花錢。

  如果郡主是個日常生活很有規律的人,那倒也罷了,偏偏她是個相當隨性的人。

  “她可以連續十來天去聽相同內容的評書,因為書裏說的英雄很討她喜歡,也可以追著親王府廚房裏制作糕餅的行家磨上一天一夜,不教她點什幺玩意兒她就不放對方睡覺。”洪英如是說。

  這樣一個人,偏偏每月定時而刻板地光臨賭場,其他時候則絕足不去,那簡直像是在履行某種義務。

  雲湛心裏一動。履行義務倒是未必,但那完全可能是……某種定期的約會。賭博只是一個幌子,去賭場見人才是她真正要做的。賭場是一個喧囂嘈雜的場所,充滿了各式各樣的人,而賭博的刺激也會讓人們的性格變得相當開朗,易於與身邊任何人交流。在那種地方,任意兩個人湊在一起說話,都不會引起太多注目。

  我只是為了去賭場辦案,雲湛很正義地想著,我可不是為了去重溫舊夢的。懷著這個高尚的目的,我可以在戒賭多年之後回到賭場裏晃一圈了。

  許多年前,雲湛曾經是寧州寧南城最知名的賭徒之一,但時過境遷,賭場的大門已經很久沒有踏入過了。再次聽到熟悉的搖骰子的聲音時,他居然隱隱有些激動。

  當年賭錢的時候,他完全是憑運氣,加上從來不懂得見好就收,幾乎每次都是輸得精光再回去。但現在不同,十六歲後經受的嚴酷訓練讓他的雙手靈活而穩定,多的不說,想要在骰子上扔出自己所需的點數,實在是輕而易舉的事情。當然了,鑒於老師給他的“你要是敢用我教你的武藝去賭錢我就剁了你的手”的警告,他並沒有真正去試驗過。

  今晚例外,雲湛想,這是為了辦案,而不是為了贏錢,何況我也根本不會去贏。他已經盤算好了,在不同的花樣上都嘗試一下,故意輸出去一些,然後借著旁人贏錢的熱乎勁打聽一點什幺。按他對賭徒心理的了解,贏了錢的賭徒嘴巴會比平時稍微松一些,也更容易從他們口申掏出情報。

  但這個如意算盤還沒實施就已經破滅了。他剛剛準備換籌碼,肩頭上就被人拍了一下,回過頭來,眼前是一張無比冷硬的男人的面孔。這個男人看來不到三十歲,卻有著十分穩重老到的氣質。

  “雲先生,大駕光臨宛錦賭坊,有何貴幹呢?”對方不緊不慢地說,“是不是想要混在人堆裏打聽點什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