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星期二

那個星期二,斯古吉爾縣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個外號叫“倒黴熊”(這名字聽起來就有種不祥之兆)的騎手,他是個白人至上主義者。死者胸前挨了一槍,臉上似乎被電鋸拉了一道,從左下顎一直到右眼眉。格羅斯基說那麽慘的現場,女孩子可能應付不了,但米莉安回敬道:“去你的吧,你根本不知道我們女孩子能應付得了什麽。我們能用電鋸把人大卸八塊。”她沒有告訴他,當初在尋找瑪麗·史迪奇的過程中,她曾幹掉過一個名叫約翰尼·特拉特茲的大眼制毒師,用的就是電鋸,而且是那家夥自己的電鋸。

她和格羅斯基一起看著他們粘在客廳墻上的地圖。格羅斯基如今蓄起了小胡子,看著像個半吊子作家。但米莉安覺得他不是作家的料,留胡子純粹是因為懶。他用紅筆圈出了五名死者的遇害地點,結果發現連起來正好從東到西橫跨整個賓夕法尼亞州——從伊斯頓到威爾克斯,到威廉斯波特,到洛克海文,最後到福爾斯克裏克,也就是幾乎被人捅成篩子的馬克·戴利(這家夥未來極有可能是個強奸犯或殺人犯)死掉的地方。

可是最新的這樁殺人案打破了這種從東到西的模式。如果雷恩——米莉安認為她就是兇手——繼續按照原來的模式殺人,那她的最新作案地點應該在賓州西部,比如在匹茲堡附近。倒黴熊(真名“唐納德·塔金斯”)的死亡地點位於波茨維爾,這等於又折回了東部,接近最初開始的地方。

格羅斯基推斷說:“看來不是她。”

米莉安說:“我覺得是她。”

“塔金斯是個職業罪犯,但其他五人頂多只算品行不端。”

“塔金斯是幹什麽的?”

“他什麽都不幹,這貨的犯罪記錄比欽定版《聖經》還要厚呢,而且齷齪程度不相上下。他是一個飆車黨的成員,該幫派名叫魔王。他們既賣冰毒,也賣新型的合成海洛因。塔金斯是司機,也是打手,更是一顆毒藥丸。他自己好像斷了條腿,打手嘛,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

“遇到像我這樣的人,很多事情都不能用常理來分析。”

格羅斯基撓了撓他的胡子。“像你這樣的人?”

她敲了敲自己的腦袋。“嗯嗯,讀心者,逆天改命者。”瘋子。

“你現在認為雷恩和你是一類人?”

“也許吧。這說得通。”

任何獲得了被詛咒的能力或經歷過創傷的人都算是她的同類。這是瑪麗·史迪奇說的。就連埃莉諾·考爾德克特也說:能力和智慧源自創傷。而米莉安似乎遇上了連鎖反應。前有阿什利,現在又出了個雷恩。勞倫·馬丁被那可憐的女巫埃莉諾·考爾德克特拖進水裏差點兒淹死——真是讓人頭痛。

米莉安百思不得其解,雷恩的動機到底是什麽?她身上究竟擁有何種被詛咒的力量?她也和米莉安一樣能看到死亡嗎?

她莫名其妙地感覺自己是有責任的。我闖入了她的生活,並把她像紙巾一樣撕得粉碎。沒錯,米莉安確實救了她的命。可那又怎樣呢?她救了她,卻也害了她。就像米莉安自己的得救與詛咒一樣。也許死了倒好。她的心怦怦直跳,不得不迅速趕跑這些灰暗的念頭,以免把那老妖怪又勾出來,那個聲稱只有終結一切才能解除詛咒的老妖怪。她討厭的詛咒。

或者,也許她只是討厭自己愛上了這個詛咒。

“這是她的工作。”米莉安說著在T恤外又套了一件連帽衫,並隨手從櫃台上抓起格羅斯基的鑰匙,“她在附近。”

“你要去哪兒?”

她只撂下兩個字:“出去。”因為哪怕多說一個字,都會給格羅斯基可乘之機。他一定也想跟她出去,但她不允許他這麽做。這是她要背負的十字架,容不得別人插手。

她有些歡欣鼓舞,雷恩在附近,她能感覺得到:就像一根蜘蛛絲在風中顫動了一下。只可惜她不能像蜘蛛一樣沖過去抓住她。此刻她漫無目標——她開了一小時的車來到波茨維爾,卻不知道下一步又該如何。波茨維爾是一座古老的產煤大鎮,也是一座頗為自負的鎮子。視野之內充斥著白色的磚,紅色的磚,灰色的磚,生銹的金屬和布滿裂縫的人行道。

她在街上看到了許多塗鴉:警察去死;數字88;萬字符;代表無政府主義的大寫字母A。很多地方的塗鴉被白漆覆蓋,但白漆上很快又被畫上新的塗鴉。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參戰的雙方是藝術家與政府當局,破壞者與維護者。

她開著車子兜來轉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什麽。犯罪現場位於鎮北的一間飆車族酒吧,她來到那裏,但停車場還停著一輛警車。她尋思著雷恩會不會被監控拍到,而雷恩和米莉安身形長相都頗為相似,所以貿然進去可能不太合適。按照她平日的作風,可能根本不會多想就大搖大擺地走進去了。但如今的形勢似乎更加脆弱和不堪一擊,她時時刻刻都感覺自己處在無法理解的危險當中。因此,她需要用一種全新的態度武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