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6/6頁)

鬼的彩禮錢,梅蕓芳一分錢都不想掏。可話已經放出去了,總要做個面子,才能圓回去剛才的話,也能證明她是個好繼母。反正陳陽又沒對象,也就嘴上說說,不會真掏錢。

所以梅蕓芳很大方地說:“五十塊,我跟你爸這些年辛辛苦苦省吃儉用這些年攢了五十塊,就是準備以後給你娶媳婦兒用的。”

這筆錢在農村不少了,夠買兩身新衣服、鞋子、茶缸,還能余下給女方的彩禮錢。

陳陽聽了也很滿意:“不錯。”

梅蕓芳聽到這兩個字心頭一喜,莫非陳陽被他們說動了,她準備再說兩句,吹得天花亂墜,哄好陳陽。他們這事嗎?陳陽是關鍵,只要陳陽不計較了,陳福香是個傻的,公社頂多也就批評他們兩句就完了。

誰料,陳陽卻轉身,對著公社的領導說:“今天麻煩領導們走這一趟,一事不煩二主,我今天就請公社的領導,還有陳支書,大根叔以及村子裏的叔叔伯伯嬸嬸們做個見證。大家都看見了,我們兄妹在陳家過的是什麽日子,比那老財主家的長工都不如,陳老三和梅蕓芳容不下我們兄妹,我們也不巴著他們了,我們兄妹倆跟他們分家,以後各過各的。家裏的糧食對半分,也可以根據今年的工分分,大根叔那裏應該有記錄,家具我們就不要了,養的雞和自留地我們也平分,他們給我存的那筆彩禮,也有我這些年掙的一份,我拿一半就行。”

還想要錢,難怪剛才問她彩禮呢!這個黑心肝的,梅蕓芳差點氣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