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3/6頁)

莫非這雷真的要劈梅蕓芳?

農村人本來就迷信,這會兒更是驚疑不定,全都用懷疑的目光盯著梅蕓芳,個別離得近的還趕緊往後退,唯恐雷劈下來波及到自己。

梅蕓芳的恐慌比他們有過之而無不及,那個“死”字怎麽都說不出口,生怕自己一吐出這個字,雷就會劈到她腦門上。

靜默了幾秒,一直未出聲的閆部長怒了:“新社會了,成天嚷著死死死的,成什麽話?活膩了,到邊疆打敵人去,別給我在這裏嚎喪。”

閆部長是從部隊裏退下來的,還參加過抗美援朝,可以說是從死人堆裏爬出來的,最見不得鄉下這些老娘們動不動就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行為。也不想想,他們現在的太平生活都是多少戰友們用血淚和生命換來的,這些婆娘們卻不知道珍惜,經常為了點雞毛蒜皮大的小事就尋死覓活的,不把命當回事。

武裝部是公社的實權部門,掌握著全公社的民兵組織,負責公社的治安以及每年的征兵等事情,這時候公社鄉鎮沒有派出所和司法部門,武裝部在一定程度上兼領這些職能,他的威望比劉主任高多了。他一吼,不止梅蕓芳嚇了一大跳,就連聽到風聲匆匆趕來的村支書陳大勇也嚇得不輕。

“閆部長,你來了怎麽不說一聲,我去接你啊。”殷勤地跟閆部長打了聲招呼,陳大勇斜了陳大根一眼,“怎麽做事的?椅子呢,茶水呢?閆部長、劉主任他們過來指導工作,你們就讓他們這麽辛苦地幹站著?連口水都沒倒?”

閆部長是個直性子的人,不耐煩應付官場裏的這一套,擺手:“行了,陳支書,喝什麽水,趕緊解決問題,別扯這些有的沒的了。”

“是。”陳大勇轉而問一家之主陳老三,“怎麽回事,你說說。”

其實在來的路上,他已經大致弄清楚事情的緣由了。陳大勇心裏其實不覺得這是多大的事,畢竟這些在農村太常見了,最困難的那幾年,吃不起飯,一袋紅薯或是幾斤玉米面就能換個大閨女,這才過去幾年啊。

要他說,還是現在的日子過得太好了,這些人才天天搞這些有的沒的。還驚動到了公社,這個陳老三,身為一家之主,管不住婆娘也管不住兒子,凈會給他們大隊添亂丟臉。

陳老三被點名,腦子有點懵,嘴巴發幹,咽了咽口水:“這個,那個,我……”

見他嚇得話都不利索,梅蕓芳抹了一把淚,哭道:“陳支書,你可來了,你得幫我做主啊。陳陽這小子去公社告我們兩口子賣女兒,拋棄女兒。陳支書,你評評理,我們兩口子是這樣的人嗎?我嫁過來的時候,福香才五歲,才剛到我的腰,我辛辛苦苦這麽多年,把她拉扯成了個大姑娘,我要拋棄她,早拋棄了,又何必等到現在,你說是不是?這麽多年,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陳陽不領我這份情就算了,還冤枉我,我太難了……”

陳支書可不想他們隊裏背上賣女兒的名聲。

他看向陳大根:“是她說的這樣嗎?”

陳大根有點為難。他知道陳支書想聽什麽,他們村的支書還不到五十,一直雄心勃勃的,想進公社,又是個好面子,哪願意在閆部長他們面前丟臉啊。

所以肯定是想將這件事按下去,定為誤會,一家子鬧矛盾,大事化小。

可看陳陽的樣子,怕也是不會輕易讓這件事不了了之。他是看著陳陽長大的,他知道陳陽這孩子有多不容易,小小年紀在陳家幹得比牛還多,吃得比雞都少。

梅蕓芳說她沒苛待兩個孩子,純屬放屁,她那一雙兒女十幾歲了,還在學堂裏念書,陳陽像陳小鵬現在這麽大的時候早下地拿工分了。親生和非親生的,對比不要太明顯。

陳大根心裏其實都懷疑,陳福香的失蹤跟他們兩口子有關,只是沒有證據而已。

不想得罪村支書,但也不想昧了良心,陳大根說:“陳福香在兩天前失蹤了,他們兩口子說是出去玩就沒再回來。我發動了隊裏的青壯年把附近幾個小隊,山上都找遍了,沒找到那孩子。在她失蹤前幾天,梅蕓芳確實收了隔壁村李瘸子五塊錢說要把女兒嫁給他。後來李瘸子反悔不幹,又把錢給要回去了。”

陳支書點點頭,和稀泥:“陳陽,村裏這麽多雙眼睛,你父母真把你妹妹拋棄了,大夥兒不可能沒看見。這肯定是個誤會,你妹妹應該是走丟了,你放心,大隊一定不會放棄幫你找妹妹的,待會兒我就通知全大隊,把大隊的人都發動起來,幫你找妹妹,一定幫你找回妹妹。”

他都想好一篇“全村老少奮戰三天三夜,齊心協力找傻女”的文章了,隔壁公社去年不就是靠“活雷鋒英勇少年冬天跳河救三孩”得了縣裏面的表揚,揚眉吐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