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第3/4頁)

田嶺在原州的家中有一正兩側共三位妻子,都是三書六禮俱齊、婚書遞交到官府的正經妻子。

一正兩側,三位,恰好是《大縉律》允許他這個職階的官員所能擁有的伴侶數量上限。如今他在沅城卻又多出個無名無分的外室,還有外室所出的兩個孩子,這就犯法了。

宿子約驚訝地看著雲知意:“我只是憑空瞎猜而已。可聽著大小姐的語氣,似乎很篤定了?萬一只是剛巧姓田,又或者是田家別的誰……”

雲知意搖頭哼笑:“眼下田家只有田嶺的孩子是單字名,且選字時男從‘山’,女從‘絲’。田嵍,田綰,這不是嚴絲合縫了麽?”

她看了宿子約一眼,娓娓又道:“而且,為了既有傳承又避田嶺的‘山’字旁,他兒子們的名,都得是‘山’字在底的。”

在原州這邊,田嶺一正兩側的三位妻子總共為他生了四子三女。

“之前我和田嶽一道做事時,還隨口聊過他家幾兄弟的名字。”

雲知意也以手沾水,依次寫下四個名字——

田嶽、田岱、田巒、田嶅。

“你看,如今再添上個田嵍,”她邊寫邊擡頭笑看宿子約,“半點不違和吧?”

“何止‘不違和’?這幾個名字排在一處,那股‘血親兄弟’的氣息就遮不住了,”宿子約總算心服口服,“大小姐,你說,若將田嶺養外室這事捅出去,他是不是就完蛋了?”

雲知意遺憾地搖頭輕嘆:“老狐狸精著呢,這點事還不至於讓他傷筋動骨。那‘素合先生’既敢帶著兩個姓田的孩子在沅城不避人地生活,定是田嶺早有周全準備。”

《大縉律》規定了各職階官員、勛貴所能擁有的伴侶數量上限,若超出數量,被查實後是會依律判罪,但真正因此被判罪的先例並不多。

倒不是法司玩忽職守,而是法司判案需證據確鑿,這條法令裏卻是有空子可鉆的。

比如田嶺這事,若沅城那位“素合先生”一口咬定自己不是田嶺的外室,法司也束手無策。

“假設‘素合’是她的雅號而非姓名,那搞不好她自己就姓田。孩子從母姓,這也說得通。又或者,她能提供兩個孩子生父的姓名籍貫,去查也確有其人,那即便全天下都篤定那兩個孩子就是田嶺的,法司也不能在無證據的情況下判田嶺有罪。”

宿子約有點失望:“我還以為這消息很有用,沒想到白高興一場。”

“倒也不至於全然沒用。只是這事不容易拿到實證,我即便知道了他違法,也是空口無憑,”雲知意笑笑,“我本就無心黨爭,現今更不像從前那樣莽撞一根筋。田嶺養外室這件事確實違律犯法,於私德來說也有虧。但聽你的說法,那女子不像是被他搶來霸來的,若我跳出來深究此事,她定會幫著田嶺遮掩,到時田嶺不倒打我一耙才怪。”

如今田嶺可是她的頂頭上官,“誣告上官”這條罪名並不輕。

宿子約心中百味雜陳,用力嚼碎口中那顆雜糖果子後,才道:“既如此,你還真是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免得引火燒身。那素合先生在沅城一帶的金石冶煉行當裏小有名聲,珍寶閣的生意也做得像模像樣,看起來確實不像被脅迫。而且,田嶺既放她獨自在那邊掌事,顯然是極其信任……”

“等等!”雲知意突然神情凜冽,駭然直視宿子約,“你方才說,田家在沅城,除了買海鹽回來賣之外,從不做旁的撂地生意?”

宿子約被她的神情驚到,一時有些手足無措:“若不算素合先生名下的珍寶閣和金石冶煉工坊,就真沒旁的生意了。大小姐是覺得哪裏不對?”

雲知意的神情變幻莫測:“原州與沅城,來回水路兩千多裏。田家每次往那邊發運鹽船,少則十艘,多則幾十艘……”

藺家老爺子曾隨口對她提過,藺家的船隊出外買鹽時,都會裝滿原州特有的陶器、瓷器或少量珍奇花木往各地去賣。因為行商者逐利,沒有哪家做生意會“單邊跑空”。

但這些東西是賣往外地的,又不是“鹽、鐵”之類必須經過官許才能販賣的特殊物品,所以這些從原州離開的貨物通常無需提前上報漕運司,碼頭的漕運司官吏也不會開箱檢查。

“田家的船隊應該也不會‘單邊跑空’,可到了沅城卻什麽都不賣,”雲知意眉頭一皺,“那他們每次運出去的,是什麽?”

出去時十艘船不知裝了什麽,回來時又有三艘船可能裝的不是鹽,這事細思極恐啊。

在這個瞬間,雲知意的腦海裏飛快掠過許多事,紛繁駁雜、混亂交織。

上輩子,槐陵縣府官員集體貪汙賑災銀,最後查抄出的贓款總數遠多於賑災銀數目。

這輩子,田嶺不讓霍奉卿和盛敬侑深查北山案,不讓她在槐陵推行均田革新、不讓工務署修繕廢弛多年的槐陵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