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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秘密是什麽?

通過對後現代社會的觀察,我認為,種種跡象表明,我們已處於資本的控制之中,加權資本已取得了第一位,但人們還未意識到。

資本是個怪獸,它把我們帶向未知,資本取得成功的速度很快――現在它已滲入人類的大腦――學術機構。

科學不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是人類的好奇心。

惡心。心慌。

藍蝴蝶讓我很興奮,寫下上面的文字。

我還有更多的想法,更多討論,但我已不再想記下去了。

就到這裏。

287

兩天後,我把那幾頁假思想拿出來,冷靜看過之後,認為毫無價值,除了連篇的顛三倒四的昏話以外,別無其他,甚至連一個稍稍完整的表達方式都算不上,而且,就這麽些昏話,還是我日常看書思考的一切碎片,根本沒有什麽新的發現,其作用只能供擅長思想的人取笑而已。

兩天後的日記中還有一些自我分析,頗能說明我那時的狀態,放在下面:

我認為我不適合用興奮劑,我認為它是那些平時不習慣思考的頭腦的良藥,而我不行,我最興奮的狀態不在於形體表現、性欲、控制之類,而在於表現頭腦中的思想,當思想在我頭腦中硝煙彌漫時,我沒有感到放松,而是感到一種思想的痛苦與快感,與我平時具有清醒的意識時並無兩樣。因此,我推斷,在我個人的生活當中,我以為無所謂的精神生活,實際上已占據了不少世俗生活的領地,我在長期的孤獨中,漸漸變成了一個現實生活的思考者,而不是生活者,這使我有時越過了普通生活,也就是說,被普遍意義上的生活拋之門外,這樣的效果是,我很不快樂,我對知識分子的生活方式不熟悉,通過東拼西湊的自我教育,慢慢地有了一點叫我莫名其妙的精神生活,我想,這不對頭,會讓我變成一個精神病患者,因為精神生活不符合我的天性,對我來講,如果我相信精神生活,那麽,我便會墜入狂妄,而且,對我來講,最好的生活是從容不迫的市俗生活,有點錢,有點時間,有點色情,有點可談論的話題,有點能夠分享這一切的朋友,如此而已,而且,由於我缺乏應有的訓練與準備,精神生活的痛苦多於快樂,我對痛苦十分畏懼,因此,我要極力爭取擺脫,甚至,前兩天的經歷,使我審視自己的生活之後,決定努力改變一下現狀,我想我應立刻投入行動,我的行動最好是繼續爭取拍戲,多做一些事務性工作,多多與人在一起,創作和拍攝一些輕松的東西,好讓我自己感到更自在,除此以外,我還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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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又磕過幾次藥,發現磕藥生活枯燥空洞,十分單調,沒什麽意思,這事兒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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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經常寫作,我很了解一件事,那就是所謂作者的想像力,我認為,想象力即幻覺――那些預言家就是受幻覺強烈襲擊的人,他們的預言沒有任何站得住腳的根據,他們只是在講出他們的幻覺,充滿豐富幻覺的作品令我很反感,認為那是不負責任地把胡言亂語當才能,有些蠢貨竟還理解地說,那是對生活真相的隱喻,去他媽的吧!放著真相不直接說,轉來轉去地瞎隱喻個什麽勁兒呀,也不嫌麻煩!但凡誰要是想在我面前賣弄什麽一錢不值的想象力,我都叫他走人滾蛋,什麽東西!自己胡思思亂想想就完了,為什麽還要寫出來發表浪費別人的時間呢?可以說,對於異想天開的作家,我避之惟恐不及,要是我說話算數的話,一定叫他們統統去見鬼,寫到這裏我直後悔前面提到的博爾赫斯,把他與中國謎語作者相提並論真是高擡了他,謎語還有被猜出來的時候呢,而他炮制幻覺垃圾卻實難猜透,他蒙人可真有一手,當然,作為一個文體學家,他也後繼有人,更多新秀將會把他昏話連篇的作風發揚光大,這一點我是不會懷疑的。

可我懷疑另一點,那就是我的寫作,到底裏面有多少是幻覺呢?

搞不清,就像搞不清那些遍布世界的宗教到底是算集體迷信活動還是算集體審美活動一樣。看來,就任何一件事,說說自己的觀點很容易,而按照自己的觀點做出來卻很難保證,也就是說,說一套做一套完全是社會守則,它置身於人的能力之外,放之四海皆準,唉,如此說來,我犯不著擔心我說的是什麽了,因為無從著手,我只須不斷地說下去就成,管它呢!反正我要寫的是一本名著,名著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吸引不管什麽人的注意,而不是什麽追求真相,再說我還能這麽寬慰自己――反正寫名著與追求真相也不一定矛盾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而且,我注意到,既使是我自己的好惡也受著心情的影響,心情好的時候,我甚至能寫一篇論文證明這個世界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心情不好的時候,我看誰都不順眼,連把《聖經》當色情小說讀的興致都沒有。據我觀察,所謂客觀地寫作也不過是一種願望罷了,誰去關心能否做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