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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會自動出現。
這是神存在的證明。
一件事物在人腦中是如何形成的?
這個過程無法解釋,是神存在的證據。
一件事物為何有那麽多描述?
這表明,描述本身與事物相距太遠,因此,描述是無意義的。
思想出現的規律或規則是什麽?
答案是,神在裏面起作用。
從本質上看,任何結論都是盲目的。
或者說,任何結論都是錯誤的。
神是盲目的嗎?
從對於事物的結論中,看不到神存在的證據。
神如果是一種意識,那麽它很可能是盲目的。
與人的自由意志相對,也可能,神有一個目的。
也許,神的目的在於認識它自己的存在。
或者,神的目的在於控制或使用一切力量。
神與力量的關系無法搞清,每一種力量都可能是神本身,也可能是神的一個使者。
神或者是在創造,無中生有,或者是在毀壞,也就是有中生無,總之,從人的角度看來,神是在做著一件事,不然我們如何能看到那麽多現象,或者說跡象?
這是神存在的證據。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能夠感受到神,因此,神具有人格,與此相對立的,神也具有物格。物質與神的關系人無從知道。
從這個描述無法推斷出,人具有某種神性。
但是,在數學家與物理學家身上,可以看到一種清晰,一種精確,一種簡潔,一種缺少玄虛的表述,這又像是某種神性在人身上起作用。
必須給出一個定義才能討論人的神性與物性,比如:
神的人格是:神是一個認識,一個知道,一個過程,一個了解。
神的物格是:一種遇到外部力量之後的保持。
相信是什麽?
相信是一種強烈的幻覺。
對於人,它是最有力量的一種幻覺。
具體表現是:人的信念。
這個幻覺是神存在的證據。
神是宇宙的意志。
神是人的認識的終極,但人不可靠,他會由於某個偶然而終止認識,這時,神就必須找到人的代替品。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神有停止工作的一刻。
神似乎總在工作著,從不停息,但人卻無從了解神的工作。
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人在宇宙中是最高等級的。
人是由有機物構成的。
構成人的元素,自然界都有。
自然界的元素或是質料比人身上具有的要多得多。
自然界創造了人這麽一種認識,同理,也能創造別的認識。
神也許有很多選民。
人太簡單,從構造上看,人由碳水化合物構成,太脆弱。
只有客觀的知識對於人才具有價值。
常識是除人以外,其他動物都有的能力。
從認識的角度看,常識無意義。
人的感官所產生的感情是對認識的一個阻礙,因為它只同人本身交流,而無法與物質交流。
神沒有感情,感情與認識毫無關系。
看――視覺,眼睛,顯微鏡,望遠鏡,還有,紅外線儀,光譜儀,頻譜儀等等,哪一種看到形式是物質本身?如何才能"看"到神?
人認識的方式:
頓悟:頓悟裏包含的人性過多,因此,頓悟出來的思想缺乏說服力,因而缺乏價值。而且,頓悟本身也只是一個公設,一個猜測。
邏輯:邏輯中不含人性,是一種對事物的組織,它比感情更簡潔,更具體,更客觀。同樣,邏輯也建立在公設上,並使公設更清晰。
邏輯是神存在的證據。
人性是有缺陷的,不完美的,復雜的,但在具體事物上,人性的目的十分明確。
神是完美的,是簡潔的,但神的目的不明。
在認識事物時,人性與神性始終在人身上交織。
痛苦:認識的本質,也是神存在的證據。
痛苦起源於人對壞事物的預感,或幻覺。
對於一個事物來說,所謂壞事,就是使它不能保存原來性質,是使它改變、轉化、異化或是消失、瓦解的一種性質。
痛苦與快感一樣,是客觀存在的。
存在:有,相對於無。
這是神存在的證椐。
歡樂:人存在的證明。它是主觀的。
人發明了數學,這是可能與神交流的惟一的工具。
也可能數學是神教給人的。
如同大人教給孩子說話。
事物的演化:
意志――宇宙――地球――自然――無機物――有機物――生命――細胞――人。
人以後也許還有階梯,也許沒有,但最後一步還應回到意志。
原因:這個過程最完美,最簡潔,因而,是神存在的證據。
自由意志:人與神都有的一種東西。
自由意志存在的形式是神存在的證據。
自由意志與無意志是一件事物的兩個方面,這個事物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