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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講道德地欺騙讀者,寫上幾本天書名著,對我來說至今也是一個問題,我一直拿不準是否真要這麽做,問題是,不這麽做,依我的能力,根本無法寫出有價值的書,多少次,我為這個問題徹夜不眠,通宵達旦,冥思苦想,左右權衡,很多時候我都用種種理由說服自己使用奸計,一夜成名,因為這樣的榜樣多得數不勝數,十分容易學習摹仿,可不知怎麽的就是下不了決心,我時常在書架邊踱步,摸彩似的從書堆裏一抽,抽出一本數學書,看了兩頁,灰心喪氣,再抽一本,物理書,翻上一會兒,幾乎打消了寫作的念頭,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經是萊布尼茨的《人類理智新論》了,我翻了一會兒,覺得寫這樣內容空泛的書在現代一定缺乏讀者,只好扔回書架,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讓我看了一會兒,雖然裏面講了很多關於動物的故事,年紀小或像年輕魯迅一樣幼稚的讀者一定愛看,但寫這樣的書實在太麻煩,且與我的身份不相稱,我的中國護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於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著抽,這一本是《城堡》,看來,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遊戲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不好笑,這種書寫起來一定會令我感到十分乏味,我只好踱到沾了馬爾克斯光的那幫南美作家的書邊,一本一本地看下去,先是科塔薩爾的厚厚的《跳房子》,再是略薩的兩本厚書,《酒吧長談》與《胡裏婭姨媽與作家》,這三本書一年前讀得我頭暈,也許是秘魯與阿根廷的時局不太穩定,要麽作家寫的書為什麽要那麽厚呢?我是說,從小有過使用板兒磚經驗的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把書寫得像一件兇器那麽厚,也沒有必要把故事搞得像電視劇那麽長,讀者有那麽大耐心看,作者難道就有那麽大耐心寫嗎?要知道,寫比看還要費勁呢!南美作家廢話太多我一直有所領教,真要在他們的書中看到點新意卻不太容易,這在薄一點的書中也能驗證,富恩斯特的《最明凈的地區》半年前叫我讀完後立刻肅然起疑,加爾德的《白癡市場》讀來令人沮喪,卡彭鐵爾的以此人名字命名的作品集令我感到瞠目結舌,誰能把他的兩個故事一字不落的一氣讀完,那麽此人一定是個真正的書迷,我是說,與現代的見歌就能聽的歌迷一樣的性質,蒙特羅的《默默的招供》十分羅唆,以至於我無法認真一句句聽完,從書名上看,作者顯然認為自己犯了罪,我可不想學壞,而且像我這麽大歲數,就是想親自犯罪也用不著別人教唆,被說成是大手筆的拉米雷斯寫的《天譴》我認為是本沒寫好的探案小說,作為一本藝術類型的小說也好不到哪兒去,另外奧內蒂的《請聽清風傾訴》徹底地讓我決定今晚不再翻看南美小說,而去外面散散步,吹吹中國的夜風,順便提一句,南美的博爾赫斯的短篇小說被很多人喜歡,據說因為他寫得神秘而短小,不是我為中國會寫字的人吹牛,依我看,中國的很多無名謎語作者都要比他寫得好。就這麽一種不可救藥的風格還被日本的村上春樹給抄襲得更不可救藥,在村上的努力下,神秘被保持下來了,而短小變成了冗長,使得故弄玄虛變成了世界範圍內的新時尚,沒辦法,讀者的無知把作者的愚蠢變為成功已太普遍了――南美小說在一段時間內被稱為"文學爆炸",這充分反映出南美人詐詐唬唬的天性,當然,點燃這根導火索的仍然是萬能的金錢,不信請看智利作家何塞。多諾索所著《文學爆炸親歷記》――在發展中國家,這種抽瘋似的亂炸一氣的現象沒什麽了不起,我敢說,給我一億美金,我就能在中國造出一顆文學原子彈來,響動與毀壞力比南美人只好不差,非把世界上的讀者震得大跌眼鏡,炸得滿地找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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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到樓下,對著夜風小聲訴說著我的困惑,我弄不清自己該寫些什麽,有價值的書寫不出來,沒價值的書不愛寫,寫騙人的天書我又不情願,這是我的毛病嗎?老實說,只有夜裏我才這麽想這件事,白天,我寧可把這個毛病當做我的優點,我走著,走著,內心深處的思想鬥爭像哈姆雷特那麽激烈,一會兒,我勸自己,寫吧寫吧,該蒙就蒙,該騙就騙,反正讀者都說自己不是傻子,另一會兒,我又鼓勵自己,別妥協,別學壞,要誠實,什麽都別寫,就這麽呆著,看懂別人的笑話就夠了,不一定非要自己也變成笑柄之後才算有資格說我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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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寫劇本時,內心可沒有這種不安,我認為劇本只是我謀生的工具,我知道,我寫的劇本在播出後不久就會銷聲匿跡,而且,劇本是集體騙錢項目,想到電視台、制片人、廣告商、名演員、導演都比我騙得更狠,我便會心安理得,可寫書是單幹呀!在東高地我的小屋裏,我坐在電腦前,惶惶不安地思前想後,浪費了大量時間,最終也沒有得出什麽正經八百的結論,在我東想西想的時候,地球、收費電表、太陽之類的東西照轉不誤,每一個清晨都搶著來向我報告時間的流逝,我的身體也每況愈下,隨著年齡的增長,我不再適合衣不遮體、風餐露宿、沿街乞討,追隨犬儒主義的生活方式了,我的前輩,那些憤怒專家,比如魯迅、叔本華之類的人也沒有給我做出憤而自殺的表率,因此,我不得不學著他們,一邊得過且過地混日子,一邊罵罵咧咧地寫文章,實際上,我不喜歡這種生活方式,私下裏,也不想像他們一樣沒出息,但我與他們一樣,由於缺乏能力,無法在世間幹點實事兒,因此只好像他們一樣忍氣吞聲地寫我的名著。有時,我還感到有點幸運,比如,我看了凱魯亞克的日記,發現作為一有色人種,工作壓力很小,因此混起來要好受得多,我知道今生今世想贏得像夢露、伊莎貝爾。阿佳妮之類的白種靚女是癡心妄想,因此也就能坦然面對我的命運,但如果是白人,即使想通過寫寫文章出人頭地這麽一點小事也要面對無數聰明前輩,凱魯亞克就被他的前輩壓得喘不過氣來,經常偷偷對著窗外閃過的姑娘大腿發出無奈的嘆息,實在是把他饞得夠嗆,難怪日子過得那麽頹廢,要知道,對於像福克納之類本國農民作家,或是海明威、諾曼。梅勒之類的粗人,凱魯亞克也許有點辦法,但歐洲的一系列作家卻令他望而卻步,要知道,他是一個空懷一身夢想的天真的美國白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