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3/12頁)

我覺得他們比魔術師還厲害。他們能從大衣和袖子裏變出袖珍書、絲手帕、手表,要不就是珠寶、銀碟子、銅燭台、襯裙——有時候還有全套衣服。“這些可是高档貨,真的是。”他們會一邊把東西擺出來一邊說,易布斯大叔會滿臉期盼地搓手等待。然後,他會仔細打量那些東西,臉色就沉了下去。他平素是個和藹可親、模樣忠正的人——他面色蒼白,嘴唇幹凈,胡須整潔。他臉色沉重的樣子,幾乎能讓人心碎。

“小破爛,”他會一邊搖頭一邊說,手裏把弄著紙幣,“這種小破爛,很難找下家的。”或者是,“燭台啊,上禮拜我剛收了一打從懷特霍爾來的高級燭台,都不知道怎麽銷出去,又不能就這麽扔了。”

然後他會站起來,擺出考慮價錢的姿態,但是又在臉上顯出一副怕價格太低得罪那人,所以開不了口的樣子。然後他會出價,小偷聽了一臉不滿。

“易布斯先生,”他會說,“這點錢,都不值當我從倫敦橋到您這兒大老遠地跑一趟!給個公道價錢吧。”

到這時候,易布斯大叔已經打開箱子取錢了,一先令一先令地擺到桌上:一先令,兩先令,三先令——到這兒他會停下,手裏捏著第四個先令。小偷會親眼看見那閃閃發光的銀幣——易布斯大叔平時總是把銀幣擦得亮鋥鋥的,就是為了這效果,小偷見著銀幣,就像獵犬見著了野兔。

“能給五先令嗎,易布斯先生?”

易布斯大叔會揚起他那張誠實的臉,聳聳肩。

“我也想啊,孩子,我也真心想。但是你得拿出值那價錢的東西啊,一分錢一分貨。可是,你現在這個——”他的手在那堆絲制品或袖珍書或閃光銅器上揮了揮——“這都是沒用的東西,我不能虧著來做啊。這簡直就是從薩克斯比太太的孩子們嘴裏搶口糧啊。”

他會把那幾先令塞給小偷,小偷把錢裝進口袋,扣好衣服,咳嗽或者擦擦鼻子。

然後易布斯大叔會顯出點回心轉意的樣子。他會走回箱子邊,說,“你今天上午吃東西了沒,孩子?”小偷一定會回答,“一口面包渣都沒吃啊。”然後易布斯大叔會給他六便士,叮囑他一定要用這錢去買頓早餐,別拿去賭馬。小偷會這樣說:

“您真難得,易布斯先生,真是難得的好人啊。”

易布斯大叔雖然看著誠信可靠,但這樣一筆交易,他一般能從小偷那兒賺十到十二先令。他說那些燭台或其他玩意兒是破爛兒,其實都是詐唬。他分得出銅器和洋蔥,他知道的也就這麽多了。小偷走後,他會對我擠擠眼睛,搓著雙手,神氣活現。

“蘇啊,”他會說,“你看能不能拿塊布,把它們擦亮?擦完以後呢——要是你有時間,親愛的,薩克斯比大娘也沒找你的話——你再弄弄那些手帕上的刺繡。但是要用小剪刀和針小心地,慢慢地弄,這是上等細麻布,看見沒,要是手重一點就會扯破……”

我就是這樣學會字母表的,不是把字母寫下來,而是把它們拆掉。從一張繡著蘇珊二字的手帕上,我知道了我的名字長什麽樣。至於讀書識字,我們就不費那勁去學了。非要讀個什麽東西的時候,薩克斯比大娘也能認字,易布斯大叔能讀,甚至還能寫。至於我們其他人,這麽說吧,識字這事就跟會希伯來語和會翻筋鬥是同一個概念:你知道它有用,但那是對猶太人和耍雜技的有用,那是他們的活兒,你學來幹嗎?

反正那時候我就是那麽想的。但我學會了算術,從處理硬幣中學到的。真幣我們就留下,假幣太亮,一定要弄黑和上油後才能出手。這個我也學會了。我還學會了一些法子,把絲和亞麻洗熨得像新的一樣。我會用醋來把珠寶擦亮,銀盤子呢,因為那上面有紋章,我們會用來吃一次晚飯,就用一次,用完以後易布斯大叔就會把它們和杯子、碗一起拿去熔掉,做成銀條。對金器和錫器他也這麽幹。他從不冒險,所以才成為高手。來到我們廚房的所有東西,進來的時候一個樣,出去的時候完全是另一個樣了。它們來的時候,是從店門,也就是開向蘭特街的前門進來的,走的時候也不同了。它們從後門出去。其實後面沒有街,只有一個黑暗的小院子和一條蓋了頂的通道,站在那地方你會迷路,但是,只要你會看,找對了方向,就能找到一條小徑。它會把你帶到一條後街,然後轉入一條黑暗的彎彎曲曲的巷子,巷子一直通到那些鐵路拱門。其中有個拱門——雖然我知道,我就不明說是哪一個了——連接著另一條隱秘的捷徑,能讓你神不知鬼不覺直達泰晤士河邊。我們認識兩三個人,在河邊有船。其實,這條曲裏拐彎的道上,一路都有我們的人——比如易布斯大叔的侄兒們,我叫他們表哥。貨從我們廚房裏送出來,通過他們,就能到達倫敦的任何地點。我們能把任何東西,隨便什麽東西,用驚人的速度發出去。我們能在八月裏運送冰塊,它還不及融化就到了。我們甚至能在夏天運送陽光——易布斯大叔能找到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