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S 我與另一個我(第5/5頁)

後來,我看到一些影視作品,裏面總有一個角色會對諸如這種進入社會後的變化痛心疾首,或是萬分傷感。我能感同身受,但總覺得刻意地放大這樣的心痛,是極為矯情的做派。如果一種態度讓我們可以更舒服地面對自己和他人,為什麽不?太近了,太不設防了,容易滋生控制欲,不如清清淡淡、互不虧欠來得有余味一些吧。

和她絕交兩年後的深秋,我和一群同行去台北小巨蛋看“滾石30”紀念演唱會的首場。大部分人是帶著“被感動”的預謀去的,我當然有點不屑:如果是抱著一定要在歌聲裏痛哭一場的心態去看一場拼盤演唱會,那也未免太讓自己入戲了吧。我才不要演給自己看呢。

可是,到了現場,才發現那些私人的記憶,真的是能在歌聲裏歷歷在目的。伍佰、張震嶽和五月天翻唱紅螞蟻樂團的老歌《愛情釀的酒》時,我幾乎有點想哭,但終究忍住了;趙之璧唱 《在你和天空之間》時,我終於掉下一顆不值錢的鱷魚眼淚;而錦繡二重唱一上台,我幾乎要崩潰,但環顧了一下四周,我還是決定和旁邊的人開幾句玩笑,忍過去了。

最終的崩潰來自於無印良品的突然登場,唱被幾年前的我稱為是“口水歌”的《掌心》的那幾分鐘。他們的聲音幾乎沒有變,仍然清亮如初。兩個人從舞台的兩側走出,輪流交換地唱著,從主歌到副歌,然後接著主歌,而心痛是你給我的無期徒刑,唱兩遍副歌,玄之又玄的秘密,好,擁抱一下,下台。

不知他們的“和好”是否真的是冰釋前嫌,還是僅僅因為這場演唱會的商業噱頭,或是因為看在某位大佬的面子上不得不來?反正,我再也沒辦法強裝淡定,幾乎是奔跑著到了場館外面,撥了一個電話給她。

接電話的是一個男人,聲音很好聽。我極力忍住哭腔:

“對不起,我找S。”

“啊,是這樣,S應該是這個號碼之前的主人,以前有人打電話也說找她,但她應該換號碼了……”

《掌心》的旋律猶在腦海:

“這樣會刺碎刺痛我的心……也割破你的掌你的心……”我掛了電話,蹲在樓梯的角落,無法抑制地大哭起來。

據說有一個定律,路遇前男友這件事,一定會發生在自己最蓬頭垢面的時候。也許,這個定律之所以能被大家總結出來,是因為所有人最不想見的人都是自己心裏最在乎的人吧。好勝心太強的我們,希望在見到那個人的時候,自己能看上去富足而充實。而這個帶著些許冷幽默的定律,就是為了證明了“事與願違”這個成語的普遍性而存在的。

我後來遇到她,還真的是在比較狼狽的時刻。

今年夏天,我和一個朋友去保利劇院看話劇。看的下午場,被關系不錯的這個朋友臨時叫出來的我穿著夾趾拖,帶著框架眼鏡,隨便拉了一件T恤就穿上出來了。是黃渤主演的《活著》,他的舞台感染力很足,每一個動作,每一句台詞都完全調動著全場的情緒。看完以後,我和朋友都有點失神,散場後,她去洗手間,讓我在門口等她。

我正回味著話劇的情節發呆,洗手間裏出來了一個女孩兒,一只手整理衣服,另一只手還在甩著水,是S。

心情猶在劇中,我一下子調整不過來我的表情。又一下子反省過來,自己穿得實在太宅女,太不能顯示“我過得其實還不錯”這個事實了。想來,穿得同樣也很隨意的她一定也這麽想。

相對無言。從洗手間的出口到我站的地方這幾步遠,好像有這幾年那樣長。愣了幾秒鐘,她先開口:

“好久不見了。”

“是啊,好久不見……黃渤演得真好啊。”

她尷尬地笑,看得出她和我一樣,只想趕快逃走:

“是啊,這個劇真是挺不錯的……對了,你電話換了?”一刹那間我有點釋然——原來她也是給我打過電話的。

“對的,我辭職了,辭職以後就換號碼了。你也換了吧。”

“對,公司那會兒發了黑莓手機和新號碼,就換號碼了……”我們彼此都想解釋些什麽,問些什麽,但從何說起呢?不知道。這時我朋友從洗手間出來了,我心裏幾乎是長舒了一口氣。於是我急急介紹著:

“這是我朋友 ××,這個是我大學同學S,嗯。”

她應該比我更想結束這段對話,匆匆忙忙掏出手機,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她說要去停車場開車,我說去坐地鐵,我們就往相反的方向各自走遠了。

出了劇院,外面太陽曬得正烈,熱得很。身邊朋友問我,是不是還在劇情裏沒出來,我點點頭,眼睛在流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