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伴駕秋獵的魏時,對很多事情已經有經驗了,趕路的時間安排、住處、飲食,這些跟三年前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就連住的地方也還是原來那個間。

跟以往不同的地方是他跟太子的相熟,而且對兵部的人來說,他身上幾乎就打著大皇子的烙印。

這讓他要比三年前更受歡迎,但眾人的態度也更加的微妙一些,即便是坐在角落裏不參與聊天兒,很多人也會因著他的存在,言語之間多了幾分講究。

魏時本來就不是一個熱絡交際的人,面對這樣的情況就更是能避則避了,旁人太熱情了,他不習慣,自個兒太有存在感了,也不太舒服。

沒有大集會,也不用出去打獵的日子裏,魏時都是貓在自個兒房間裏畫圖冊,他可是有把顏料畫筆都帶過來,兒子大了,雖然識的字不多,但也到了可以看書的時候。

因著大黑的事情,他可不敢把那些西方的寓言故事搬過來了,還是照著本土的來,根據實際上的一些小故事,把內容簡化了,然後再畫出來,配上較為簡單的文字,遠哥兒現在這個年紀也是可以看懂的。

曾經為兒子發明玩具的魏時,如今又要為兒子畫一本書出來,可能還不止一本。

就連這麽多年一直跟著他的元寶,也是不太能理解的,同樣是做了父親的人,主子和下人雖然不同,可就算是站在主子的角度上,元寶也沒法理解。

這花費的精力著實是太多了些,甚至是拿出了主子當年讀書的勁頭來。

三元及第的狀元郎,當年讀書的時候比誰都要用功刻苦,私底下費的那些功夫絕對是大多數人堅持不了的。

作為旁觀者的元寶,對這一點再清楚不過了,他一個做書童的,都覺得那日子乏味無趣,更何況是主子這樣日日埋在書堆裏的。

之前為了把發條玩具畫出來,主子畫廢了不知道有多少張紙,一遍一遍的改,改到最後,他收拾紙張的時候,都不想再看到那發條的樣子了,著實讓人頭疼。

如今又要寫小故事又要畫畫,這個比當年的識物卡還要費工夫。

從古至今他就沒聽說過這麽養孩子的,就算是皇室子弟,應該也不至於到這種程度吧。

元寶也曾經跟主子略提過幾句,只不過主子有主子的道理,他一個當下人的雖不能理解,可還沒輪到他能插手的程度。

貓在房間裏畫畫的日子也是挺自在的,盡管這房間確實是小了些,不過這樣的日子總歸是沒幾日。

既是來了,那就得進圍場打獵,哪怕搶不到彩頭也一樣。

魏時照例是跟在嶽父後頭,他們爺倆算是組成一隊,目標明確且都不一樣,魏時是瞄準了純白色的兔子,嶽父則是瞄準了火紅色的狐狸。

倆人一個是沒本事搶彩頭,一個則是不想要出這個風頭了,到了這把年紀,也犯不上再跟年輕人爭了。

所以都專心致志打早就已經定下來的獵物,魏時是打算給兒子做一個兔皮大氅,再給夫人做一副手套,劉唐的目標可就高多了,人家是打算給夫人做一個火狐皮大氅。

至於兒孫嘛,還是那句老話,什麽東西多了都不稀罕了,他兒子一大群,孫子就更多了,自然是沒什麽好稀罕的,能在大靖朝有‘耙耳朵’之稱的劉唐將軍,最稀罕的還是自家夫人。

這一老一少在人群裏頭倒也不算突兀,畢竟很多人都不是奔著拿彩頭來的,本身可以在隨駕之列就已經是一種榮譽了。

跟三年前一樣,大出風頭的還是大皇子,這位的騎術和箭術都堪稱一流,這大半年以來,沒少跟大皇子打了交道的魏時,對這個天潢貴胄也算是有幾分了解了。

跟太子不一樣,大皇子要寡言一些,能不說話盡量不說話,非說話不可的時候,句子也是要多簡潔就有多簡潔。

‘禮賢下士’這四個字跟大皇子是完全不沾邊兒的,是以,剛來兵部的時候,大皇子就並不受歡迎,如今兵部的效率有所提升,明裏暗裏的也算是惹了不少武將,就更不受歡迎了。

就連他這個在兵部官員眼裏已經打上大皇子烙印的人,其實跟大皇子還真不怎麽相熟,私底下也很少說話。

這樣一位皇長子,除了身邊跟隨著的下人之外,幾乎就是一個獨行俠,跟官員沒見得著有多親近,跟兄弟也沒見得著有多親近。

所以哪怕是秋獵打出風頭,跟在身邊的人也不多,遠遠比不上太子。

太子是真忙,每天幾乎是分身乏術,要跟在皇上身邊,要親自出去打獵,就算不能拿彩頭,圍獵的成績也必須得拿得出手去才行,私底下還有那麽多人圍在太子身邊,這個說兩句,那個聊幾句。

在魏時看來,這些都挺費心神的,遠不如貓在屋子裏寫寫畫畫來的輕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