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安德烈與特蕾莎(第4/4頁)

這個時代英國的文學作品主要屬於浪漫主義派別,哥特小說也屬於浪漫主義。

詩歌是高雅的,小說創作是不入流的,低俗的,一些有名氣的小說大多為了諷刺社會現象或是君主制度,比如笛福1719年出版的《魯賓遜漂流記》、斯威夫特1726年匿名出版的《格列佛遊記》,具有時代特色。

簡·奧斯汀的創作題材極為單一,但卻是她最擅長的英格蘭鄉村愛情故事,她從來不為“下一本寫什麽”而發愁。而她的風格其實不屬於浪漫主義,跟現在幾乎所有小說作家都不一樣,自成一體。

愛麗絲之前的作品也屬於浪漫主義小說,她的問題在於,她幾乎什麽都能寫——除了詩歌之外——但沒有特別喜歡的題材。之前貝克福德就說了,她不能總寫浪漫色彩特別濃厚的那種哥特小說,她得嘗試一下其他題材,找到自己最擅長的。

她試著寫了幾個簡短的開頭,1000字或是2000字,但都不滿意。

*

“其實要是喬治不介意,我倒是想用他做主人公。”她半開玩笑的對伊沃說。

伊沃從打字機上擡起頭,“我想他不會介意的,甚至還會很高興。但你要寫一個什麽故事?”

“就是一個快樂的年輕男人,到處尋歡作樂,尋找他的真愛。”

伊沃一下子笑了,“他的愛情太多了。他太容易愛上什麽人,只要對方長得很美。”

“貝克福德先生說我應該寫自己熟悉的事情,生活、周圍的人。作家描寫人物和事件,除了想象力之外,大部分還是從自己的生活中汲取素材的。”

“一百個人講述同一個故事,就會有一百個不同的故事,甚至更多,這完全取決於你到底要怎麽寫、怎麽選取素材。”

“你呢?你不想嘗試寫點什麽嗎?”

“我?”他笑笑,“寫詩歌,我怎麽都比不上喬治,還是算了——你別笑,喬治是我的教授說的那種‘天才’,他們隨便寫一個句子,就比你苦思冥想好幾天寫出來的詩句更優美。我想這真的就是一種天賦,太讓人羨慕,甚至沒法妒忌他們。”

“這倒是。”這點愛麗絲是絕對同意的。拜倫的詩歌也是經過200年來的無數讀者、學者的共同鑒定的,詩歌創作比小說創作更講究“靈感”,也更講究“天分”。小說創作尚且可以依靠寫作和學習來提高,詩歌就是純看天賦的文藝形式了,妒忌不來。

“至於寫點其他的,要我寫點比較文學的論文還行,寫小說,對我來說也很難。我想我就是那種只懂默默欣賞的讀者。”

他從打字機滾筒上取下信紙,“我沒法給你更好的建議,但是,創作首先要有那種迫切的想寫點什麽創作沖動吧?不是說我今天決定寫個什麽就能馬上動筆寫的。開頭總是很難,等你想好了,也就不難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笛福《魯賓遜漂流記》(1719年),最早的荒野求生種田文。

*斯威夫特《格列佛遊記》(1726年),匿名出版。

*《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似乎更應該翻譯成“哈羅德少爺遊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