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太後韋氏·明妃遺曲 第二節 和議(第2/2頁)

隨後張俊又買通屢受張憲抑制的副統制王俊,命王俊向王貴告發嶽飛副都統制張憲,誣陷其在嶽飛交出兵權後欲裹挾嶽家軍離去,以此威逼朝廷還兵於嶽飛。王貴將王俊狀詞呈交鎮江樞府,張俊接了,即遣王貴將張憲捕來,親自審訊。

張憲自不肯認罪,連聲喊冤,雖經張俊嚴刑逼供,仍不屈招,始終堅持:“憲寧受死,不敢虛供。”張俊遂自造一紙口供,送交秦檜上報朝廷,誣指張憲與嶽飛勾結謀反。

十月,趙構下旨,將少保嶽飛及其子嶽雲投入大理寺獄,並設用以查辦謀反大案的“詔獄”審理此案,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訊問。

嶽飛受審並不多言,只說:“皇天後土,可表此心。”隨即解衣露背,請何周二人審視。兩人一看,但見他背上刺著深入膚理的四個大字——盡忠報國。

何鑄與周三畏不禁亦對嶽飛心生敬意,向秦檜力辯其無罪。秦檜不悅,道:“此乃聖上之意,爾等豈敢不從!”

何鑄嘆道:“我等何敢左袒嶽飛,實乃強敵未滅,無故殺一大將,失士卒之心,非社稷之長計!”

言罷,何周二人請辭離去。秦檜便改命諫議大夫萬俟卨辦理此案。萬俟卨是秦檜心腹,又素與飛有隙,自然竭力逼供,對嶽飛幾番酷刑拷打,但始終不能迫其認罪,到最後,嶽飛只在獄案上憤然寫下八個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這年歲末,趙瑗忽夜馳快馬至柔福府,下馬後急奔入內找到柔福,喘著氣說:“姑姑,你救救嶽少保罷,他要被賜死了!”

柔福站起身,睜目道:“他,決定了?”

“是秦檜。”趙瑗忿然,“經他授意,嶽少保被處以謀反罪。許多朝臣都上書營救,連太傅韓世忠也挺身而出,質問秦檜有何謀反罪證。秦檜亦只能支吾道:‘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怒道:‘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再據理力爭,但秦檜置之不理,一心要治死嶽少保。”

聽到這裏,柔福低垂雙睫若有所思:“不,最希望嶽飛死的,倒不是秦檜。”

趙瑗一怔,心下明白她意指誰,卻又不敢接話,只好繼續說:“昨日建州布衣劉允升匯集士民,要向父皇申訴嶽飛冤情,今日秦檜得訊後連夜入宮,那時父皇正在資善堂教我習字,秦檜竟也不避我,徑直對父皇說:‘擒虎易,縱虎難,嶽飛一案久懸未決,恐生他變,請陛下速作決定。’父皇想了想,說:‘那就賜死罷。’說完揮袖命秦檜退出,繼續從容揮毫,又過半個時辰才回寢宮。我一待父皇離開便策馬來找姑姑。請姑姑入宮見父皇,為嶽少保求情罷。”

“我?”柔福不由淺笑,問他:“你以為,我救得了你父皇決心要殺的人?”

“若世間尚有能救他的人,也只能是姑姑了。”趙瑗雙目閃亮,仍是蘊滿希望的模樣,“我記得紹興八年,姑姑曾說服過父皇,不拜迎金人及接受他們的冊封。如今若姑姑出面,亦有使父皇收回成命的可能。”

“你錯了,瑗。”柔福搖搖頭,語調只是淡淡,唇角笑意仍在,但看他的眼睛中有無計可消的悲哀,“我無法改變他……我也從來不曾,改變過他。”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趙構下旨,嶽飛以毒酒賜死,張憲、嶽雲依軍法斬首。

宋金紹興和議於嶽飛死前一月簽署,雙方約以淮水中流畫疆,宋割唐、鄧二州與金,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休兵息民,各守境土。

和議既成,趙構便命人著手籌備奉迎徽宗梓宮及皇太後韋氏歸宋事宜,並早早地下旨命起建祝聖壽道場,預備明年為南歸的皇太後賀壽。

“明年將慶皇太後六十三歲壽辰,雖非大壽,但因是太後回鑾後首慶生辰,務必隆重,一切應早作準備。”趙構特意強調囑咐。

承旨官之前便細查過相應資料,太後年歲自然已熟記於心,但此刻聽趙構這般說,倒愣了愣,訥訥道:“據宮中籍冊記載,皇太後生於哲宗天佑四年,明年應是五十三歲……”

“放肆!”趙構立時勃然大怒,拍案道:“皇太後是朕親娘,難道朕會記錯母親年歲?皇太後生於神宗元豐二年,明年正是六十三歲!宮中籍冊歷經戰亂必有紕漏,但此等大事豈可出錯,還不快通審一遍,將錯處統統修正!”

承旨官懼而伏地謝罪,忙唯唯諾諾地領了旨,出去後立即著人通審籍冊,將皇太後韋氏的年齡改大了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