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座上賓(第2/3頁)

“我又聽見林雄摸索著向她求歡,愛月卻沖他怒道:‘這麽冷的身子,幹嘛貼著我?’,我就想到她平日待我的百依百順,不覺就有些寒心,可那林雄卻還是沒生氣,嘴裏只說:‘我身上是挺涼,確實不該貼著你。’之後又過了很久,那林雄大概是身上暖和了,於是又低著嗓子求愛月,卻還是被她罵了回去。就這樣一直捱到天快亮,就聽她連催帶攆地把林雄趕出了門,始終不曾說過半句軟話,倒是那林雄,臨走時還不忘提醒她天冷,別早起著涼。”李逢春說到此處,臉上不禁浮起一絲譏嘲之色,冷冷笑道,“沒想到那林雄一走,愛月就立刻把我喊上床,替我脫了衣服,用身體貼著我冰涼的身子為我取暖,又摟著我百般溫存,嘴裏還不住數落林雄——那一刻,我發現她的臉變了,變得猙獰醜惡,再也不是我喜歡的愛月……”

一路看著哥哥伏法的李成實這時已經接受了現實,正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巷口。他看著羅疏走向自己,便流著淚從懷裏掏出裝著解藥的小瓶,願賭服輸地塞進了羅疏手裏:“這是解藥,你吃了吧。”

這一刻李逢春雙目睜得血紅,繃緊的十指刮著枷板,咬牙道:“我第一次看清楚她的面目——她會說謊、會罵人、對愛她的人冷漠心硬、無情無義,這樣的人要我怎麽愛?我沒有理由地和她起了口角,我想離開,她卻不放手,於是我向床頭去拿自己的衣服,不想卻碰著了林雄留下的腰刀,這才一念之間沖動地殺了她。”

自始至終,打扮成林氏模樣的羅疏都站在一邊旁觀,直到目送李逢春的背影消失在街口,才嘆了一口氣穿過街,走到李成實的面前。

羅疏靜靜聽李逢春把話說完,這時才開口道:“你一時意氣用事,替林雄報不平,卻沖動到殺了林氏——是愛情使你一葉障目,認為林氏應當完美無瑕,才會有後來的失望與不平。可是這天下沒有聖人,林氏罪不及死,所以無論何種理由你都不值得原諒。”

“對不起……”李逢春嘴裏喃喃道了一聲歉,下一刻便被捕快押解著踉蹌離去。

“我知道,”李逢春苦笑了一聲,垂頭低語道,“其實我逃回家時就已經後悔了……爹總是說我這個人喜歡意氣用事,擔心我會在外面闖禍,過去我一直拿他的話當耳旁風,到如今才知道我是自作孽、不可活……”

同時巷子裏沖出四名捕快,猛虎下山一般拿住李逢春,將他五花大綁。李逢春直到被幾個捕快按在地上,才醒悟自己已經落入法網,這時他終於回過神,視線穿過駐足圍觀的人群望向巷口,就看見自己的弟弟已經哭倒在地,正倚著墻根絕望地看著自己。

結束了同李逢春的對話之後,羅疏心情低落地離開牢房,絲毫沒有結案後的輕松。繼而一想到晚上還有接風宴,她便更加頭疼地皺起眉頭,為了不使韓慕之和陳梅卿掃興,她只能強打起精神命令自己放松。

這一聲嘶喊如利劍一般穿過李逢春的心,讓他魂飛魄散,只能定定站在原地。

眼看天色不早,羅疏索性直接往膳館去——那裏是縣衙專為設宴款待上級官員辟出的場館,所以用一間偏廳來給羅疏接風,已經算是天大的優待了。

他親口應下殺人一事,還未道出緣由,這時便聽見街邊一個隱蔽的巷口傳來淒厲的哭喊:“哥哥,你為什麽要殺人!”

哪知她一踏進膳館正廳,就看見有兩個人正趴在一張桌上,餓狼一般埋頭狂啃豬蹄。一瞬間羅疏以為是韓慕之和陳梅卿等不及自己先吃上了,定睛再一看,才發現那兩個被餓死鬼附身的人,竟然是已經焚了香沐過浴後、衣冠楚楚的齊夢麟和連書。

李逢春聞言一怔,念及往日林氏待自己百般溫柔,而今自己犯下命案、背井離鄉,心頭不禁也是一陣淒然,帶著悔意嘆了口氣道:“我知道你一心一意愛我,那天我殺你……是因為……”

都怪自己之前出入牢房沒有留心,結果現在才知道韓慕之已經大發慈悲放了人。想到此羅疏不覺莞爾,這時補足油水的齊夢麟也總算有了擡頭的心情,剛昂起脖子活動活動筋骨,就看見了半帶笑意的羅疏。

那美人垂下雙目,滑落在臉頰上的淚水晶瑩剔透,仿佛落日最後的亮色:“我一心一意對你,卻落得這般下場,你再狠心,至少得讓我做個明白鬼……”

真是冤家路窄!一想到自己狼藉的吃相都被這娘娘腔看了去,他頓時大窘,不由丟下手裏啃了一半的蹄髈,伸手抹了一把油嘴發狠道:“看什麽看?就你們這窮鄉僻壤,供應的飯菜也乏善可陳!要不是被你們餓狠了,擱往日這紅燒豬蹄髈,老子看都懶得看一眼!”

那李逢春聽她說的分毫不差,不由雙目一瞠,定睛看著面前的美人。只見她雖然音容改變,神態卻是與往日並無二致,心下不禁信了三分,於是忍不住顫聲問道:“你死了還來找我,是來報仇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