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二章 堂下何人,為何狀告本庭長(第2/4頁)

既然是要追求商業,那麽契約法就是重中之重,只有完善的契約法,才能夠促使商業發展,也便與稅務司調查取證。

在宣判後的第三日,皇庭就發表一期法報,公布詳細的契約原則。

合同自由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

公平交易原則。

根據這三個原則,後面又給出具體解釋,就是規定契約是一種合意,必須全部事項取得合意,契約方始成立的,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契約中所有各點意思未全部趨於一致,在發生疑問時,應認為契約未成立。

同時還給出契約擬定建議。

其中有最為關鍵的一條,就是皇庭建議簽訂契約的雙方亦或者各方,應在契約寫明債務承擔事項,如不寫明,將由皇庭酌情判定。

檢察院。

“檢察長,檢察長?”

陳琪朝著手拿法報,怔怔出神的蘇轍喊道。

蘇轍猛地一怔,“你們說什麽?”

陳琪愣了下,旋即道:“我們只是想問檢察長,你對這契約原則怎麽看?”

蘇轍眉頭一皺,突然伏案,執筆在紙上寫出一張狀紙來,然後交給陳琪,“你們立刻將這道狀紙,送去皇庭。”

陳琪眨了眨眼,又拿起狀紙一看,驚呼道:“檢察長要控訴皇庭?”

其余檢察員聽罷,也是大吃一驚,紛紛圍了過來。

蘇轍緊鎖眉頭道:“這契約原則,違反了任依私契,官不為理的原則。法報上面的這個契約原則,將會賦予皇庭強大的權力,去介入民間交易,這我們不能坐視不理,必須行使檢察權。”

王申道:“就算如此,檢察長不應先張庭長溝通嗎?”

蘇轍稍稍猶豫片刻,嘆道:“在律學方面的造詣,我是不如張庭長的,他既然敢這麽做,自然是有他的理由,如果私下溝通的話,只怕我會被他說服,但是在別人看來,又有可能檢察院與皇庭狼狽為奸,還是公開審理比較好,這也能讓百姓更清楚知道這裏面的緣由,以及我們也得給予張庭長警示,他不能隨意賦予律例原則和解釋。”

張斐已經不是第一次給解釋,賦予原則,雖然他沒有改變律例,但是他的原則和解釋,等於是將律例的本意改了。

宋朝官員對於律例也是非常看重的,也都認為不應該隨便改動。

王申稍稍點頭,似覺蘇轍的考慮也很有道理。

於是乎,檢察院立刻就這份法報,向皇庭提起訴訟,控訴法報上面的契約原則違背任依私契,官不為理的原則。

四小金剛得知這消息,也是大吃一驚,這檢察院是瘋了嗎,竟然控訴我們皇庭?

我們又是裁判,又是選手,你檢察院拿什麽贏?

但張斐卻是笑而不語。

許芷倩問道:“難道張庭長已經料到檢察院會來控訴我們?”

四小金剛立刻都看向張斐。

張斐搖搖頭道:“我並未有料到,我只是認為蘇檢察長的律學造詣,又是更上一層樓,進步可比你們要快,至少你們並沒有對這法報的內容,提出任何質疑。”

蔡卞詫異道:“難道法報的內容真的有問題?”

張斐道:“從司法角度來說,這絕對有爭議的余地。”

蔡京問道:“那我們如何應對?”

“接!”

張斐笑道:“檢察院的這番起訴,對於公檢法而言,是利大於弊,我們不但能夠從中獲益匪淺,同時也能夠補全我們公檢法的制度。”

補全制度?

四小金剛和許芷倩都是一臉困惑。

……

而此時檢察院起訴皇庭的消息,已經傳了出去,可真是令人是大跌眼鏡。

因為大家都不覺得這原則有什麽問題,即便有問題,也不至於檢察院直接控訴皇庭,要知道之前檢察院與皇庭一直都是非常有默契的。

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麽?

但不管發生了什麽,這個瓜是必須吃啊!

只不過人們沒有想到,這個瓜恁地耐吃。

這可真是峰回路轉啊!

然而,皇庭經過審理,還對外宣布,接受了檢察院方面的起訴。

皇庭都能被起訴?

這可真是難得一見啊!

這個冬天注定不太冷。

在陣陣刺骨寒風中,百姓圍聚在皇庭外面,個個卻是熱是滿臉通紅,大汗淋漓,可見來了多少人。

反倒是貴賓席上,不少官員冷得直哆嗦,心裏埋怨皇庭也不給他們準備一個小火爐,但即便冷得發抖,雙腳冰涼,但兀自沒有任何人離開。

因為這個瓜充滿著詭異。

不管是外面的百姓,還是裏面的官員,他們根本就不明白,檢察院方面是以什麽理由,起訴皇庭的。

張斐似乎看穿他們心中的困惑,在開庭後,他便笑著向蘇轍問道:“還請檢察長說明,起訴本庭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