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遠兮(第3/3頁)

張斐道:“我認為如果有先後之分,那這個問題就好解決了,但問題就是二者是並存關系,分不出先後的。

而我之前就說了,不管是法家之法,還是儒家之法,都是君主大臣治理國家的方法,為的是國家利益,也代表著君主利益,而法制之法是在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為得是個人利益。

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同時又存在著根本性的矛盾,這一點在稅收上面體現的非常明顯。

稅收多少,就直接體現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有時候稅收少了,國家亡了,但有時候,稅收多了,國家也亡了。”

這一說到稅收,大家都是豁然開朗,瞬間明白過來。

原來是這麽回事。

張斐又繼續言道:“如今是儒家之法占主導,法制之法輔之,一旦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之爭,問題就都集中在君主與大臣身上,討論誰給誰讓步。

遇到明君,就能處理好這問題,國家也必然強盛,可一旦遇到昏君,那就徹底完了。唐玄宗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如果法制之法占主導,那麽就可以死守這條底線,遇到明君,可以一飛沖天,但即便遇到昏君,也不會立刻就國破家亡,可以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趙頊不禁道:“如此比較,顯然法制之法更優。”

張斐點點頭道:“理論上這麽說是沒錯的,但是儒家之法可以對法制之法進行讓步,君主可以輕徭薄賦,很輕松就能解決一些問題。但法制之法是很難向儒家之法讓步的,因為法制之法是捍衛個人權益的共識,不是某個人說了算。

一旦國家受到威脅,可沒有一個人願意多交一文錢稅,那該怎麽辦?最終可能就是玉石俱焚,國破家亡。”

趙頊又困惑了,“如此說來,根本就做不到這法制之法。”

“能,但是很難。”張斐道:“其實在我朝之前,幾乎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但是我朝是有可能實現的。”

趙頊忙問道:“此話怎講?”

張斐道:“就是我朝的祖宗之法,事為之防,曲為之制。只要法制之法能夠達到祖宗之法的要求,基本上就可以實現。”

大家腰板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直,冒出那麽一絲絲驕傲。

趙頊也驚訝道:“是嗎?”

祖宗之法不是維護皇權的嗎?

張斐點點頭:“事為之防,曲為之制,這可是一條很高的標準,因為其中有一個預防思想,就是說任何事情,你都得先考慮周全。那麽應用到法制之法上面,就得設想到,當遇到什麽困難,可以啟動什麽條例,去做出特殊應對,包括,遇到什麽新得問題,可以啟動什麽條例,去增添條例。

儒家之法是遇到問題後,再去想辦法解決,而法制之法,是要在之前就要考慮清楚這些問題,對於每一條法律都要求的非常高。

如今的法制之法,是完全解決不了這些問題的,如果現在就讓法制之法占主導,肯定完了,因為這需要很多天才去不斷地完善,當然。”

張斐目光掃過學生們的臉,“我指得可不是這些自以為是,卻又十分愚蠢的家夥。但不管怎麽說,這就是我們學習律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