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真正的儒法之爭

司馬光有些慌。

老夫就只是讓你小子來講講訟學,你這扯得有些遠,訟學跟昏君有半毛錢關系嗎?

而王安石也有些慌。

你小子將法家之法從法律中剝離出來,將來我的很多新法,豈不是師出無名,甚至被你的法制之法給拿捏到死。

反倒是趙頊聽得興致盎然,與那些學生一樣,是在認真聽講,過得一會兒,他才發現周邊許多大臣都悄咪咪地看來,不禁也看了眼他們,很小聲地問道:“你們認為他是諷刺在朕嗎?”

那些大臣趕緊搖頭否認,這特麽誰敢說啊!

可他們心裏卻都在嘀咕,是不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這話是有質疑皇權的嫌疑,你就由著他這麽說下去?

這些大臣心裏惶恐不安,但那些學生個個都是初生牛犢不怕虎,他們到底未有體驗過文字獄的威力,這有什麽不能說得,已經完全投入到與張斐的辯論之中。

上官均就直接問道:“昏君貪官與法制之法有何關系?”

“當然有關系,而且非常密切,讓我們先來梳理一下。”

張斐來到木板前面,一邊在上面寫著“法家之法”,一邊言道:“我方才已經說明,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統治、治理國家的方法。”

然後又在下面寫到法制之法,言道:“而法制之法,是一種捍衛個人權益的廣泛共識。而當二者利益相觸碰時,在昏君、貪官手裏,往往就是法家之法贏,你們想想看,他們是不是肆無忌憚地去破壞法制之法?更直白來說,就是隨意侵占他人的正當權益。而在明君賢臣手中,往往就是法制之法贏。是不是這麽個道理?”

蔡卞道:“道理雖是如此,但這也只能說明因人而異。”

張斐笑著點點頭:“不錯,就是因人而異。那麽再看看法制之法的定義,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共識,就此理而言,這都已經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卻要因人而異,你說是法家之法大,還是法制之法大?”

司馬光、王安石等人皆是稍稍點頭。

他們不是贊成張斐這話,而是理解張斐所言。

法制之法是客觀存在的,因人而異,無論對錯好壞,都是純粹的主觀。

就足以證明,主觀是淩駕於客觀。

也就是說,法家之法事大於法制之法。

蔡卞皺眉道:“依你此言,法家中所提倡的法不阿貴,繩不撓曲,不就是在推崇你的法制之法嗎?”

張斐道:“這句話本身是沒錯得,但如果放到法家思想中,那就是錯上加錯,變本加厲。”

“這是為何?”蔡卞好奇道。

張斐道:“你得看得這句話動機是什麽,刀是可以殺人的兇器,也可以是殺豬的理財工具。法家的法不阿貴,繩不撓曲,不是讓大家去捍衛個人的正當權益,在法家中就沒有這個思想。

法家的意思是,讓大家都遵從我制定的規矩,更直白的說,就是所有人都是我的奴隸,我怎麽說,你們就這麽做。在秦法中,如這種規定比比皆是。”

蔡卞又沉思不語。

這問題好像是越問越復雜了。

葉祖恰突然開口問道:“依你之言,是不是只要遵從法制之法,便可治理好天下。”

張斐笑道:“聽你這語氣,好像這很簡單似得。”

葉祖恰納悶道:“這並不復雜。”

其余人也紛紛點頭。

這聽著是很簡單啊!

遵守法制之法,這能有多難啊!

張斐問道:“若官家有錯誤的言行,你敢勸阻嗎?”

大家不免又看向趙頊,卻見趙頊在認真思索,根本沒有注意他們。

只能說,這小皇帝胸襟夠大。

葉祖恰昂首言道:“我為何不敢。”

張斐又問道:“你怎麽去勸?”

葉祖恰稍一沉吟,道:“當然是以理相勸。”

“什麽理?”

“聖人之理。”

“對了!”

張斐點點頭,“這就是儒家之法的本質所在,你若覺得容易,那只能說明一點,你比孔聖人還要厲害。”

葉祖恰惶恐道:“祖洽豈敢與聖人相提並論。”

張斐道:“那你又說這不復雜?”

葉祖恰先是一愣,但旋即便答道:“我並不覺得這是什麽儒家之法的本質。”

張斐執筆在木板上又寫上“儒家之法”,又在二法中間寫上“宋刑統”,旋即問道:“你們以為當今宋刑統上面的律文疏議,是更偏向法家之法,還是更偏向儒家之法?”

這……!

一幹學生是猶豫不定。

從名字來看,自然是更偏向法家之法,之前這都是常識,如今這常識開始被扭曲了。

忽聞一個蒼老的聲音,“若依你所言,應該是儒家之法更偏向法制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