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二法之爭(第3/3頁)

大家一怔。

這個問題令許多人都陷入沉思中。

張斐不答反問道:“假如政事堂在東京頒布快要餓死了,搶劫不違法的這條規定,你又是一個司法官員,遇到這個案子,你會怎麽判?”

上官均凝眉思索半響,道:“我……我估計也不會追究其責任。”

張斐道:“那被搶者怎麽辦?”

上官均道:“我會以官府的名義賠償他。”

張斐道:“可政事堂並未規定一定要賠償。”

上官均道:“可若是如此,今後誰也不敢在街上賣包子。”

張斐笑著點點頭:“不追求其責任,代表著責任是存在的,補償受害者的損失,這是責任的轉移,而這一切的原因,都是源於法制之法,這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那你說是法家之法大,還是法制之法大?”

上官均道:“法制之法大。”

張斐當即一翻白眼:“這你都能回答錯誤,當然是法家之法大啊!哎呦喂……!”

上官均當即是一臉問號。

我順著你的話說,這都是錯的嗎?

你在玩我吧?

“其實這個例子與這個問題,是毫無關系的,無論如何,都是法家之法大,怎麽可能會是法制之法大。”

張斐笑道:“如果是法制之法大的話,那麽那些暴君昏君、貪官汙吏又是怎麽出現的,這也是常識好不好,讀過史書的都知道。”

此話一出,教室內外,是鴉雀無聲。

不少士大夫的手,都在微微顫抖著。

暴君?昏君?貪官汙吏?

這是在罵誰呢?

這話是能說的嗎?

於是乎,大家都看向趙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