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新生(第4/7頁)

94.面對侵略,中印選擇抵抗革命道路為何有別

1840年,中國遭到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入侵。而在將近100年前,印度在1757年,已經淪為英國的殖民地,到1858年,英國政府直接統治了印度。

當時英國人曾經有過一句豪言,叫“寧願失去印度,也不願意失去莎士比亞”。這句話說得非常紳士,我寧願丟掉印度,也不願丟掉莎士比亞。莎士比亞是英國大文豪、世界級大文豪,給英國思想、文化、藝術帶來多麽輝煌的東西。但是話說得紳士,實際上英國人是絕對不能容忍印度的丟失。

這種語言行動,實際上就是“寧願失去莎士比亞,也不願失去印度”。這就是理論與實際的巨大差異,話能說得非常漂亮,但實際上不一定能做得如此漂亮。

印度的革命跟中國走了一條不同的道路。

印度民族解放領袖甘地,他的“非暴力不合作”是其中的典型,他跟中國所采取的行動完全不一樣。甘地崇尚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導致他反對一切暴力。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之前,甘地勸告捷克人、波蘭人、猶太人,不要反抗法西斯納粹,只要不合作就行,因為他在印度推行的就是不合作。“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怎麽打我都行,反正我就是不合作,我也不反抗。他的這種理論在印度可能行得通,但拿去勸告捷克人、波蘭人、猶太人,萬萬不行。

1936年,甘地曾經還接受過中國國民黨元老戴季陶的訪問。當時在中國,局部的抗日已經開始,甘地認為中國正在進行抗日作戰,違背非暴力主張。甘地當時這麽說:“從一個非暴力者的角度來看,我必須說,以一個擁有4億人口的中國,對付一個開化的日本,還不得不以與日本人同樣的手段來抵抗日本侵略,我認為這是不適當的。”他還說,“假如中國人有了我這樣非暴力的概念,就不需要用日本一樣的毀滅手段。”

當然,我們非常尊重甘地的偉大人格,非常尊重甘地那種自我約束、自我犧牲的美德,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注意到,真理往前再多邁一步,就是謬誤。當甘地把自己的“非暴力不合作”絕對化,認為是世間解決一切矛盾、紛爭、戰爭、屠殺的靈丹妙藥時,另一種謬誤也就產生了。

實際上,甘地這樣的人物,大英帝國的殖民者也是難以容忍的,盡管他主張“非暴力不合作”。在30多年時間裏,英國人把甘地12次抓進監獄,他幾乎就在監獄裏度過了整個後半生。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在印度的整個民族解放中,實際上作用並不像後來宣傳的那麽重大。

再回過頭來看,英國哪有一點兒“寧願丟掉印度,也不願丟掉莎士比亞”的紳士風度?他們一點兒風度都沒有。把這麽一個“非暴力”分子在監獄裏幾乎關了後半生,這是莎士比亞的風度嗎?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來,印度追求民族獨立的解放鬥爭中,它的選擇跟中國是不一樣的。

95.日本選擇脫亞入歐,區別中國抵抗運動

當中國正在不停地嘗試選擇道路的時候,印度在民族英雄甘地的領導下,選擇了“非暴力不合作”的道路,而日本,則選擇了一條完全不同的道路。

日本最初跟中國和印度是一樣的,它也是一個被侵略的國家。1840年中國遭鴉片戰爭入侵,日本晚了13年。1853年,美國海軍東印度艦隊司令佩裏率領四艘軍艦強行闖入日本浦賀港,要求談判通商,否則動武,日本沒有辦法。1854年,美國強迫日本簽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神奈川條約》,即《安政條約》。

此後,日本與中國一樣,一發而不可收。1855年,俄國強迫日本簽訂《下田條約》;1856年,荷蘭強迫日本簽署《和親條約》;1857年和1858年,美國又與日本簽訂兩個所謂的《通商友好條約》,不僅奪得了租界和領事裁判權,而且剝奪了日本的關稅自主權;1860年以後,英國也強迫日本簽訂不平等條約;1863年至1864年,美、英、法、荷四國組成聯合艦隊,炮擊日本下關,勒索戰爭賠款,控制日本關稅,取得在日本的駐兵權。

日本的命運最初與中國完全一樣,從這一點看,東方的整個革命所發生的背景,印度、日本、中國這些國家民族最初遭遇的命運都一樣,從當時的東方看,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被入侵,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簽訂過不平等條約。但走的方法、道路完全不一樣。

當中國選擇了“槍杆子裏面出政權”的時候,印度選擇了“非暴力不合作”,日本則選擇了“脫亞入歐”。

日本在簽訂了大量喪權辱國條約的基礎上,總結出了經驗:絕對不能跟亞洲這些國家再混在一起,不能跟朝鮮,不能跟中國,不能跟東南亞,不能跟菲律賓,跟誰都不行,要自己走。“莫如與其脫離關系,而與西洋文明共進退。”“支那和朝鮮是日本的鄰國,同它們打交道,用不著特別客氣,完全可以模仿西洋人的方式處理。”這是福澤諭吉的《脫亞入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