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選擇(第6/11頁)

陳獨秀後來很快就面臨這個問題,最初是想讓黨員把自己的工資全部捐出來,陳獨秀自己確實做到了這一點,但是沒有辦法,成立這樣一個黨,僅僅靠一個人的工資收入、稿費遠遠無法支撐黨的活動。

陳獨秀的強硬使得中國共產黨與共產國際關系非常緊張。

正所謂解鈴還需系鈴人,很快轉機就出現了。

1921年10月4日下午,陳獨秀正在家中與楊明齋、包惠僧、柯慶施等5人聚會,被法租界當局逮捕。到捕房後他化名王坦甫,想蒙混過去。但不久邵力子和褚輔成也被捕來,褚輔成一見面就拉著陳獨秀的手大聲說:“仲甫,怎麽回事,一到你家就把我拉到這兒來了!”

陳獨秀身份當即暴露。

當時的情況非常糟糕,用我們今天的話說,有點證據確鑿這個架勢。陳獨秀當時就感覺大事不好,起碼要坐七八年牢,不會比七八年更短。

這時,共產國際代表馬林起了關鍵作用,他用重金聘請法國律師巴和承辦此案。

10月26日,法庭宣判釋放陳獨秀,罰100元了事。

陳獨秀原來估計這回自己要坐上七八年牢了,出獄後才知道馬林為了營救他們幾人,花了很多錢,費了很多力,打通了會審公堂的各個關節,方才順利結案。

按照李達的說法:馬林和中國共產黨共患難了一次。

這次遭遇對陳獨秀影響極深。他通過切身經歷才真正感悟道:“不光是開展活動、發展組織需要錢,就是從監獄裏和敵人槍口下營救自己同志的性命,也離不開一定數量的經費。這些現實問題,的確不是憑書生空口的豪言壯語能夠解決的。”

陳獨秀本人極重感情,一番波折,無形中增進了他對馬林的感情和理解。李達回憶說:“他們和諧地會談了兩次,一切問題都得到適當的解決。”

有了這個基礎,陳獨秀最後同意了接受共產國際的經費援助。當然,陳獨秀還是繞了個彎,就是用中共中央下設的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接受共產國際的援助。繞了個彎,下了個台階,但最後畢竟還是接受了共產國際的援助。

據包惠僧回憶,當時陳獨秀與馬林達成的共識大體是:

一、全世界的“共運”總部設在莫斯科,各共產黨都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

二、赤色職工國際與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是有經濟聯系的組織。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的工作計劃和預算,每年都要由赤色職工國際批準施行。

三、中共中央不受第三國際的經濟援助。如確有必要時開支,由勞動組合書記部調撥。

那麽共產國際給中國共產黨人提供了多少援助呢?

我們從共產國際給孫中山政府的,給蔣介石的黃埔軍校的,給馮玉祥的北方西北軍的援助來看,共產國際提供給中共的援助,只能說是九牛一毛,提供的數額極其有限。

據陳獨秀1922年6月30日致共產國際報告,從1921年10月起至1922年6月,共收入共產國際協款16 655元。因黨員人數不多,全黨還保持人均年支出40元至50元的比例。隨著1925年以後黨員人數大幅度增長,共產國際所提供的費用遠遠跟不上這一增長速度了,全黨人均支出由最初的人均40元下降到1927年的人均4元。蘇聯和共產國際的援助,主要都轉到了國民黨方面。

盡管經費援助十分有限,但對早期的中國共產黨人來說,這依然起到了非常大的幫助作用。

據陳獨秀統計,建黨初期黨的經費約94%來自共產國際,黨又將其中的60%用於了工人運動。顯然,中國共產黨成立後能夠很快在工人運動中發揮重要領導作用,同共產國際提供經費幫助分不開,也同中共將其絕大多數用於工人運動分不開。

黨的組織不斷發展,以革命為職業者漸多,各種開銷日漸加大。20世紀20年代脫產的共產黨員,組織上每月給30元至40元生活費。盡管“二大”明確規定了征收黨費的條款,但大多數黨員實際生活水平本來就很低,黨費收入便極其有限。陳獨秀在“三大”上的報告稱:1922年“二大”之後,“黨的經費,幾乎完全是從共產國際領來的”。

到1927年1月至7月,黨員繳納的黨費不足3000元,而同期黨務支出已達18萬元。若再將這一年共產國際、赤色職工國際、少共國際、濟難國際等提供的黨費、工運費、團費、農運費、兵運費、濟難費、反帝費、特別費等總算起來,有近100萬元之多。

比較起來,黨的經費自籌數額實際不足千分之三。所以盡管共產國際援助中國共產黨的數額遠遠少於國民黨接受的數額,但必須承認,共產國際對中國共產黨人提供了重要支援。

8.陳獨秀為何無法走出獨立自主道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