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第3/4頁)

官員們紛紛捏鼻作嘔,皺著眉頭不敢大口呼吸。

曹懷恩不知溫霄寒搞什麽鬼,氣惱催問:“溫霄寒,屍體已擡到,快向我們證明吧。”

柳竹秋看那屍體已燒焦了,問曹懷恩:“大人,這屍體被火燒過?”

曹懷恩說:“昨夜停屍房突發大火,張鎮撫使帶人奮勇搶救才搶出這具屍體,但是已被火燒壞了。”

柳竹秋感激地看一眼張魯生,向曹懷恩笑道:“這起火原因還請大人仔細調查,晚生鬥膽推測,是有人知道冉大奶奶的屍體裏藏著破案的重要線索,才挑在升堂前夜縱火,企圖銷毀證據。”

官員們都被勾起好奇,曹懷恩問她證據到底是什麽。

柳竹秋說:“當時冉大奶奶為掩護高勇,咬掉了兇手的食指。晚生事後聽說冉大奶奶遇害時嘴被砸爛,牙齒被敲碎,兇手誤以為指頭被她含在嘴裏,才砸開牙關試圖掏取。晚生聽說現場並未找到斷指,想那截指頭或許被冉大奶奶吞入腹中,大人可召一名仵作到場,剖開屍體的食道胃囊搜索。”

案發時她一度昏迷,醒來正看到黃國紀打砸冉大奶奶的嘴部,接著發現他折了右手食指,事後冷靜分析便想通個中關系。故而讓蔣媽和張魯生明裏暗裏保護冉大奶奶的屍體,以做證物。

仵作到場,當眾解剖屍體,不一會兒就在食道裏掏出一截烏黑色沾滿粘液的斷指。

目睹此情,官員們難以再質疑柳竹秋的說法。

曹懷恩命路有田舉起右手,路有田驚慌下反用左手握住右手手指,被兩個衙役按住強行掰開,抓住他的右手腕提起來向堂上展示。

他的食指完好無損,立刻排除了作案條件。

曹懷恩拍響驚堂木,喝問:“路有田,你說高勇和冉氏是你殺死的,為何沒被咬斷手指?”

路有田沒背過這答案,急亂中咬死主使人交代的差事,嚷道:“小的沒撒謊,真是陳維遠陳公公命小的這麽做的!”

柳竹秋從容插話:“你口口聲聲說是被陳公公收買的,那他是幾時同你接觸,幾時對你下命令的?”

這個路有田有腹稿,流暢應答:“上月十八,他派人來找我,給我錢,安排我殺人。”

“那些銀子你都花了嗎?”

“分文未動,一直存放在家裏,已被官府抄去了。”

他被捕後官差的確在他的居處搜出八百兩“贓銀”,銀錠上還有內庫的鑄印,證實是從宮裏流出去的。

他以為這謊言難以戳破,卻聽柳竹秋嚴聲呵斥:“一派胡言,你這廝好吃懶做,嗜好嫖賭,早已債台高築。上月廿一,有一債主帶人闖入你家翻找財物,最後一無所獲。你叫來幫手與之群毆,驚動了裏長街坊,當時錦衣衛的人到場詢問,將案情記錄在冊。若那八百兩贓銀一直在你家中,債主掘地三尺怎會搜不到?”

張魯生這才明白她讓自己調查路有田近半年生活狀況的用意,他給她的資料多達上百頁,她竟能在一天之內完整背誦,真不愧為奇才。

振奮地替她稟報上司:“曹大人,卑職日前已讓霸州那邊的人將這事的案情記錄調上來了,請您過目。”

他取出貼身收藏的記錄呈到堂上,曹懷恩仔細檢查,確認是自家衙門的文書,驚訝片刻,盯著柳竹秋笑噱:“溫霄寒,這記錄是你讓張鎮撫使弄來的?難怪你這麽淡定自若,原來一切盡在掌握中啊。”

柳竹秋謙遜:“晚生只能說出真相,還望各位大人鋤奸扶危,為冤者主持公道。”

曹懷恩該追究的一樣沒落下,問:“三日前的夜晚,昭獄裏兩名囚犯混入你的監房,企圖刺殺你。其中一人被你當場殺死,另一人也被你重傷致死,此事是否屬實?”

柳竹秋說:“確有其事,晚生並非有心傷那二人性命,只因當時不反抗就會被他們殺死。《尚書》有雲:‘眚災肆赦’,人在迫不得已地情況下犯罪,應得到寬宥。本朝也有類似案例。晚生想大人們會酌情審斷。”

曹懷恩說:“你出於防衛殺人,按律可予免刑。但那重傷者臨死前供訴他是奉命行事,你可知是奉誰的命令?”

他不敢直接提朱昀曦,柳竹秋便跟他兜圈子:“晚生猜指使他的與教唆路有田誣陷晚生和陳公公的是同一人。”

曹懷恩裝不過她,命人向她展示刺客的供詞。

柳竹秋看後怒道:“大人,此賊含血噴人,死有余辜!”

曹懷恩問:“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你憑什麽斷定他的供詞是假的?”

柳竹秋凜然道:“晚生蒙太子殿下擡愛,對他感恩戴義,假如真對殿下構成威脅,不用誰指示,晚生自會了斷。殿下早知晚生這片忠心,豈會多此一舉?”

曹懷恩還想套話,被她嚴厲喝止:“曹大人,殿下仁愛寬和,不久前他在安國寺遇刺,不惜舍身救護一尋常寺僧,滿朝都在稱頌他的高風義舉,您不會不知。為何還要將這一目了然的假話拿到公堂上來審問?這未免有失忠敬,實非人臣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