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第3/4頁)

朱昀曦順勢接榫:“這人有時過於膽大,兒臣聽說昨天就是他敲響了登聞鼓,他還想為那柳丹鳴不平嗎?”

慶德帝翻出血書遞給他,直觀認識到柳竹秋的決心,朱昀曦觸目驚心,看後也深受感動,放開膽量問父皇準備派誰去查案。

慶德帝征求他的意見。

朱昀曦早想好了,故意思籌良久說:“上次鄉試舞弊案告破,蕭其臻功勞不小,兒臣以為不妨也將這個案子交給他。”

慶德帝高興道:“皇兒眼光不錯,朕也是這麽想的。”

聖旨發下,蕭其臻以欽差身份接手賈棟剽竊試卷和柳丹之死案。

關於賈棟是如何竊取柳丹試卷的,蕭其臻已與柳竹秋分析明確。

科舉考試的閱卷制度是考生交墨卷,考官評朱卷。

這是為了防止考官事先與考生竄通,憑字跡給考生打高分,規定在考生上交用黑墨書寫的試卷後,將所有試卷的姓名密封,再由謄寫員們統一用朱筆抄錄成朱卷供考官打分。

因此最有可能協助賈棟調換試卷的就是負責密封和謄寫的人。

蕭其臻領旨的當天就將在補考中參與這兩項工作的人全部抓起來,比對朱卷的筆跡,查明謄抄柳丹試卷的書手叫胡洋。

再調查得知在閱卷期間這胡洋自稱頭痛難忍,向上官告了兩個時辰的假,離開貢院外出求醫,犯案嫌疑就更大了。

蕭其臻單獨拷問胡洋,這廝是個軟骨頭,兩三輪夾棍下來招了個徹徹底底。

考試前他先和賈棟一方約好,讓賈棟在貢院附近租一間房,考試結束後就在那裏等候。

閱卷時他負責接洽那密封試卷的人,根據賈棟的考號調出試卷。

然後他在謄寫時挑選非常優秀的試卷,也就是柳丹的考卷,連同賈棟的一齊帶出貢院,拿到租房讓他照抄柳丹的文章。

等他抄完後即將柳丹和他的舊卷子銷毀,將剽竊的試卷帶回貢院,抄成朱卷遞給考官們評定。

“我見那考生的文章寫得很出色,以為一定能得高分,沒想到竟被評為了解元,早知道就選個次一點的了。”

胡洋的悔恨只出於罪行敗露,對受害者並無愧歉,沒有良心的人才會靠剝奪他人寒窗苦讀得來的成績換取錢財,將其比做吸血的臭蟲最為貼切。

蕭其臻先將胡洋和協同作弊造假的嫌犯們收押,發文逮捕賈棟,但沒急著審訊他。

柳竹秋告禦狀時著重強調柳丹的死因與賈棟有關,首先得查明這頭才能保證賈令策不會抓住漏洞反咬。

他派人去周坎子莊運回柳丹的遺體,命親信仵作重新勘驗,仵作給出的結論仍是溺斃,向長官說明:“死者被人灌醉後推到河裏也是有可能的,但這樣就很難證明是他殺了。”

柳竹秋依然相信秋蕙的判斷,那河溝的水只齊腰深,除非柳丹當時爛醉如泥才會淹死,他戒酒多年,又怎會醉到那種地步?

她細讀《洗冤錄》,見《疑難雜說篇》有則記載:“ 昔有深池中溺死人,經久,事屬大家因仇事發。體究官見皮肉盡無,惟髑髏骨尚在。累委官不肯驗。上司督責至數人,獨一官員承當。即行就地檢骨。先點檢,見得其他並無痕跡,乃取髑髏凈洗,將凈熱湯瓶細細斟湯灌,從腦門穴入,看有無細泥沙屑自鼻孔竅中出,以此定是與不是生前溺水身死。蓋生前落水,則因鼻息取氣,吸入沙土;死後則無。”

她拿著這段文字與仵作討論。

《洗冤錄》是刑名工作必讀的書籍,那仵作已爛熟於胸,說:“我早想到這段,也試過,屍體的鼻腔裏確實有泥沙殘留,符合淹死的特征。若說是被人按在水中溺死的,體表又沒有與他人抓扯搏鬥的痕跡,所以之前的仵作推測是酒醉後墜河溺亡也是合理的。”

柳竹秋不相信天衣無縫的犯罪,沉思一陣做出決斷,讓仵作以檢骨的方式解剖遺體。

蕭其臻不免吃驚,問她是否先征求家屬同意。

柳竹秋說:“秋蕙說過只要能查出真兇,為溫如報仇,任何條件她都接受。我也算溫如的家屬,可以替秋蕙做主。”

她讓仵作重點檢查死者的鼻腔和氣管,仵作剖開這幾個部位,在黏膜上發現一些微小的白色顆粒,並且黏膜都留有毒物腐蝕和大面積長水泡的痕跡。

經鑒定白色顆粒是石灰,他頓時恍然大悟。

“我知道兇手用了什麽手段了,先在一桶水裏加入生石灰,冷卻後拌入河裏的泥沙,隨後將死者的頭按進桶裏。石灰水有很強的腐蝕性,一旦嗆入氣管就會腐蝕皮肉,激起大量水泡阻塞呼吸,將人活活憋死,這樣造成的死亡特征就會與溺斃者極其相似。”

這死法異常痛苦,想象柳丹死前掙紮的慘狀,柳竹秋心如刀絞,淚意不受控制地上湧,趕忙低頭走出驗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