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太子是個強盜(第3/3頁)

逐一排查怕打草驚蛇,太子下令把這幾個姓錢的倒黴蛋以偷稅漏稅的罪名全抓起來,先羈押著,逐一審問過再說。

蘇晏提出異議:“太霸道吧?二話不說全抓了關大牢,如果都不是,他們豈不是白白遭罪?”

太子感到莫名其妙:“不是就放了唄,有什麽大不了,商賈而已。”

蘇晏這才意識到,商賈在這個時代的社會地位有多低,再有錢也不被士族階層放在眼裏,更別說是高高在上的皇權了。他沒法以一己之力改變社會階層結構,只能幫助太子盡快找出“錢善人”,以免無辜者受累。

牢裏還在審問,他便從稅課司的地契、房契備案中著手,查長柳巷幾座宅邸的歸屬者,發現了個蹊蹺之處——

有一座宅邸沒有備案記錄,但附近居民說裏面的人剛搬來沒多久。也就是說,是私下交易的房產。

百姓買賣房產的證明,全憑一張地契、房契,萬一丟失或被人冒名頂替,就會引發各種官司。於是官府要求百姓購房後,去衙門備案上稅。

普通百姓嫌跑衙門麻煩,且交不起備案稅,往往就不去了,風險自行承擔。

但官宦人家不缺那點錢,而且也不存在被衙門胥吏吃拿卡要,拖拖拉拉不給辦事的情況,基本上都會備案。

這座新易主的宅邸,卻放著簡單又安全的衙門備案不做,選擇自擔風險的私下交易,為什麽?

蘇晏把這個疑問拋到了桌面上。

太子的風格依然簡單粗暴,拍桌下令:“抄家!”

“什麽?”蘇晏皺眉,“沒理由吧,好端端抄人的家,萬一人家去旁邊應天府衙門報案,到時說太子強索民宅,又要被彈劾。還是先找證據,再定罪?”

太子齜牙一笑:“誰說小爺強索?分明是這宅子主人冒名頂替,撿到了我朱賀霖買的宅子的房契,據為己有。我這是取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呃,理論上可行……誰叫這個時代沒備案的房契上只有賣方、中間人、經手人的名字,不會出現買方姓名?撿到房契的人完全可以自稱是真正的買方,要求屋主騰退。兩邊若是對簿公堂,如果請不到賣方和中間人、經手人,就真說不清是誰的房子了。

可見,依律守法,去官府搞公證、做備案,老老實實交房產交易稅,是多麽的重要啊!

蘇晏無語,最後揮揮袖子:“去吧去吧,當強盜去。”

於是太子雷厲風行地帶了一大群侍衛過去,闖進那個宅邸,自稱烏衣巷王家子弟,說自己才是房主,被人撿了他的房契鳩占鵲巢,還把阻攔他的護院家丁給打了。

一搜之下,搜出了足不出戶的桃鈴小娘子一枚,二話不說,直接綁了。

那廂,房主接到家丁急報,說有個囂張跋扈的世家子弟,帶了一群護衛來搶房子,說房契本是他遺失的,不服氣就去對簿公堂。

房主先是吃驚,繼而怒極反笑:“烏衣巷王家?早過氣了!有眼不識泰山的紈絝子弟,訛人訛到了太歲頭上!難道不知南京是誰的地盤?還對簿公堂呢,隨便派個徒孫,去應天府衙吱一聲,管叫你無論多大的世家,都得乖乖給咱家磕頭賠罪。”

應天府的差役們浩浩蕩蕩趕來長柳巷,手裏拿著拘捕犯人的鐵鏈、枷鎖,沒認出白龍魚服的太子爺,倒是把狐假虎威的派頭做足了:“小子,你完了!惹上了南京守備太監嚴公公,你全家都完了!”

朱賀霖叉腰開腿站在正堂前的台階上,對著一群虎視眈眈的差役說道:“你們完了,惹上了小爺,你們應天府的府尹連同守備太監嚴衣衣都完了!”

蘇晏沒去摻和太子的無賴行徑,正在牢裏旁聽審訊,以免太子手下有人急於立功,真搞出刑訊逼供的冤假錯案來。忽然聽東宮侍衛來告知,太子真把那宅子的主人逼出來了,正主沒出面,但身份爆了光。

蘇晏有些愕然。

一通王八拳,打死老師傅……往前往後數五百年,還能找得到這種又痞氣,又流氓,又彪悍的太子殿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