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金作贖刑(第2/2頁)

話說,史上北伐三傑,大敗而歸。便各自罰銅抵罪,貶為庶人。

試想,損兵折將,一敗塗地,尚可免死。諸相不過免為阿黨之罪。實則無非匡正不利,未曾監管長淮馬會。如何不能罰銅抵罪。

不料堂堂王子師。竟學腦滿肥腸,混吃等死,無能之輩。行此等,下作之舉。

曹太保,怒極反笑:“不知四相,欲罰銅幾何?”

“太保,少安。一觀,便知。”

不其侯伏完,早有準備。乃由黃門令左豐,親自捧盤入內。

“匣中何物?”董侯遂問。

黃門令左豐,親自開啟:“請陛下過目。”

待漆木匣,當殿開啟。

一時神光大作。

董侯脫口而出:“可是‘夜日晝星’,‘隋侯珠’是也。”

“正是。”

隋侯珠,乃春秋戰國時,隨國至寶。亦稱為“隋珠”,與“和氏璧”並稱為“春秋二寶”。“隋珠和璧”或“隋和”。

《搜神記》言其:“徑盈寸,純白而夜光,可以燭室。”《淮南子》又曰:“隋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貧。”

至漢時,稱“懸珠”、“垂棘”、“明月珠”等。

《拾遺記·卷六》:“(郭況)錯雜寶以飾台榭,縣(懸)明珠於四垂,晝視之如星,夜望之如月。裏語曰:‘洛陽多錢郭氏室,夜日晝星富無比。’”

便是後世所說,夜明珠。

咕咚!

君臣不約而同,齊吞口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