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把掉在地上的東西放回盒子裏,還沒來得及蓋上,就被沖來的時濛劈手奪了過去。

“誰讓你碰我的東西?”時濛抱著盒子,欲蓋彌彰地側著身,“你不準看,你走。”

可是傅宣燎已經看到了,將他不曾訴之於口的珍惜和歡喜,看得清晰又分明。

“我不走。”傅宣燎說,“我走了,你又要難過。”

腦中的弦崩斷的聲音,震得整具身體僵硬,時濛如靈魂出竅般地呆立原地。

他知道了,全都知道了。

這盒子裏的東西猶如一柄劍,砸開了他的軀殼,微薄的尊嚴碎裂一地,如今再辯駁只會顯得可笑至極。

“你走……”騰出一只手扶著門框,時濛讓出一條道,“我讓你走,你走啊!”

傅宣燎從未見過時濛如此激烈的反應,他的嘴唇都在哆嗦,扒著門框的手指關節也泛了青。

可傅宣燎還是說:“我不走。”

他亦未從震驚中完全抽離,只知道一旦走了就再難有機會翻盤。

他近乎咬牙切齒地說:“除非你告訴我,為什麽藏著這些東西。”

時濛不想說,哪怕被抓住了軟肋,就算不問,答案也已經很明晰。

“這些,本來就是我的東西。”時濛喘著氣,“……我沒藏。”

“那為什麽不讓看?”傅宣燎向他伸出手,“拿過來。”

都說因果輪回報應不爽,上回他揪住傅宣燎的沖動失言扭轉局面,傅宣燎這回就依葫蘆畫瓢,反將一軍。

傅宣燎走上前,作勢要去搶,時濛抱著盒子轉身就跑,到樓下窗台邊拿起打火機,高高舉起。

時濛面向跟過來傅宣燎,顯露威脅之意:“你別過來,再過來,我就把它……”

“燒掉?”傅宣燎早就識破了他的想法,篤定道,“你舍不得。”

連《焰》都舍得銷毀,卻將這些東西留到現在,分明就是不舍。

因為《焰》代表了時濛對傅宣燎的愛,而這些東西是傅宣燎曾給過他的溫暖。

時濛慣於苛待自己,為了擊退別人甚至不惜傷害自己,所謂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也不過如此。

而“舍不得”三個字好比毫不留情地將最後一層遮羞布揭開,時濛雙目失焦,茫茫然地說:“都是你不要的東西,我就留了一點點……一點點。”

就這一點點,你都容不得,都要收回去?

哽咽的嗓音讓傅宣燎心尖猛地一顫,時值此刻他才知道,追回的過程再難再苦,也遠遠比不上看著時濛難過更讓他痛得鉆心。

“我不會拿走。”傅宣燎忙舉起雙手表明態度,“非但不會,以後還會給你比這更多,更好的。”

重逢以來,時濛所做的都是為了抗拒,為了不大動幹戈,他甚至收斂了脾氣。

然而越是壓抑,爆發時就越是尖銳徹底。

時濛從囁嚅著說不要,到放肆地大喊:“不要,我說了不要!”

他踩著散落一地的自尊節節後退,每一步都發出清脆的碎裂聲,似在告訴他——你在傅宣燎面前,再無秘密。

偽裝的灑脫被揭穿,而東躲西藏、竭力否認,恰恰是他在意極了的證據。

信念崩塌揚起無數灰塵余燼,四無著落,被逼到絕境的時濛沒辦法坐以待斃,更不允許自己對上傅宣燎炙熱的眼睛。

如果給了他希望,那我怎麽辦?那些撞得頭破血流的過去,又算什麽?

手指慢慢松開,將裝滿腐朽回憶的盒子丟在地上,時濛在瀕臨崩潰之前,推開門跑了出去。

潯城的冬天也比楓城冷上幾分,尤其太陽被飄來的雲遮住,風也來湊熱鬧的時候。

不過時濛並不覺得冷,他難得地渾身燥熱,身體裏攢著的一股氣催著他走得很快。

他沿著道路向東走,一直走,實在沒路就拐個彎繼續,經過臨街熟悉的商鋪,穿過人群熙攘的菜市,在天色漸暗時抵達霓虹閃爍的街頭。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知道眼前的景象一直在變,由寧靜變得吵鬧,由白天走入黑暗,最後目睹一盞盞燈接連亮起來。

他像一個飄蕩在這個世界的魂靈,冷眼旁觀正在發生的一切。有時吵鬧喧囂,有時靜如止水,任是變化多端,對他來說都無區別,都是懸崖峭壁,稍一失足便會落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或許他已經站在了懸崖底下,這樣垂死掙紮不過是自詡聰明。

他只能走,一直往前走,哪怕沒有目的,沒有方向,因為一旦停下來,那些足以令他狂暴的念頭便會頃刻占據腦海。

他也不回頭,因為不用回頭也知道,那個人跟在身後。

望著遠處的鐘樓,時濛不著邊際想,如果我變成了鬼魅,那他一定就是來逮捕我的鬼差,等到兩個大小不同的指針合並重疊,他就要將我帶往地底十八層。

那樣也好,橫豎他們的開始就是錯誤,他沒有資格逃跑,只能選擇繼續糾纏,不知疲倦,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