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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清晰地讀出這幾句話,不需要神學博士學位也能認出這就是奧古斯丁的布道詞。Spes裏面的大寫S如果不是用來裝飾的,就是起點綴作用的,黑白復印件很難讓人分清纏繞在字母邊上的那個阿拉伯式花飾是用墨水還是顏料寫上去的。

這個字體還是很容易抄寫的,縮略語符合那個時期的標準。不管怎麽說,找到一個印刷文本來解決其中的困難也很容易。但是那個核心問題還是難以回答:為什麽一本中世紀的布道書價值一千兩百英鎊,而且還要了至少一條人命?

盡管這個工作相對簡單,還是需要一個多小時才能草草記下這一頁的內容。他決定把翻譯的工作留到以後。最後一行說到一半就戛然而止了,而且聽起來很不吉利:veniet enim dies——因為那一天終會到來。

杜戈爾伸了一個懶腰,琢磨著聖奧古斯丁腦子裏那個特別的一天究竟是哪一天。他脖子疼,口還渴。他意識到,這一熟悉且無聊的感覺都是圖書館造成的。他明白需要更換場景的時候到了,於是拿起筆記本和復印件向樓下的餐廳走去。

他在櫃台買了一杯咖啡,端著它來到位於出口邊的一張空桌子旁坐下。咖啡喝起來有一股泥巴味兒。杜戈爾凝視深色的液體,納悶英國人怎麽能容忍如此拙劣的仿作。他掏出復印件,又看了幾眼。最難的部分還在後頭——了解這份手稿的日期和出處。他粗略地寫下幾條指導方針。

首先,這份手稿肯定是用卡洛琳字體寫成的,而不是另外一種可能性——十五世紀故意搞錯年代的人文學科字體(Humanistica)。其實,二者很容易搞混。杜戈爾記得,有一次甘波特別生氣,好像是普利姆羅斯沒注意有點的“i”和豎畫超過橫杠的“t”,這是將它和後來的字體區分開來的標志。

看來,這是大約出現在公元八百年到一千兩百年之間的卡洛琳字體。也可能更晚一些——用這個字體寫出來的字又長又尖,一些小寫字母呈楔形,這可能暗示這份文稿是在英國寫的。

他用眼角的余光瞥見一道芥末黃色的亮光,有一個人正朝他這個方向毅然決然、快速平穩地走過來。哦,上帝,普利姆羅斯。杜戈爾把復印件翻過來,雖然臉上露出笑容,心裏卻有一種類似於憎恨的感覺。普利姆羅斯也在微笑著和他打招呼,那是一種齜牙咧嘴的滿足感。他看起來沒少抹發蠟,那一腦袋胡蘿蔔色的鐵絲都被捋平了。他還戴了一條盾牌裝飾的領帶:顯然,他是為了某個人才把自己打扮得這麽漂亮的。

“你好,比爾[2]。介意我和你坐在一起嗎?很少在這裏見到你啊。”

他粗聲粗氣地笑著坐了下來。杜戈爾發現他的鼻頭上又冒出一個粉刺。杜戈爾討厭別人叫他比爾,比爾只比威利稍微好一點。而且他討厭自己總是對不喜歡的人笑臉相迎。

“聽到那個新聞了嗎?關於甘波的那個,我的意思是,很可怕,是不是?”

杜戈爾猛地擡起頭。“不知道啊,怎麽回事?”很好,他告訴自己,就是要表現出這種愛嚼舌頭的好奇心。

“他死了。有人殺死了他。”“小便先生”[3]等待杜戈爾做出合適的反應。

“上帝……你開玩笑吧?什麽時候的事?到底是怎麽回事?”

普利姆羅斯把身體前傾,神秘兮兮地說:“今天早上我去系裏,那裏密密麻麻地擠滿了警察。秘書站在台階上發狂——當然,誰也不讓進去。不過我還是和一個站在門口的家夥聊了兩句,好像昨天下午有人把甘波勒死了。就那麽厚顏無恥地走進去,把人給殺了。”

杜戈爾遞給普利姆羅斯一根煙,自己也拿了一根,然後把兩根煙都點著。“警察知道是誰幹的嗎?作案動機是什麽?”

“他們什麽消息也沒透露。我還不至於糊塗到刨根問底。但實際上,我對他們非常有用。”

“你沒看見那個兇手吧?”杜戈爾的語氣比他想象的要尖銳得多,不知道普利姆羅斯注意到沒有。

“沒有,確實沒看見。”普利姆羅斯好像很後悔把注意力全放在這個故事上了,“可是警察想知道昨天午飯後有誰來過這棟樓。我可以幫上忙,從兩點到五點半,我一直在樓上的休息室。那個便衣警察在車裏盤問了我很長時間,警車停在大門外。當然,我也不得不提到你的名字。”

我猜你就會這麽做,杜戈爾心想。“是啊,我在等酒館開門。為了殺時間,我在休息室待了幾分鐘。”選擇用“殺”這個動詞真是不幸。

“那時五點剛過,對不對?”杜戈爾點了點頭,“難道你什麽都沒看見?”

“沒有,我直接上了樓。我不記得在附近見過什麽人。對了,我好像聽見秘書室裏有打字聲。”普利姆羅斯看起來有點失望。於是,杜戈爾用一個問題來激勵他:“有人知道更多的細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