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第3/6頁)

“她是否告訴過你他是誰,叫什麽名字?”

“也沒有,因為那個男人不讓她告訴任何人。”

“哦,那你有沒有什麽線索,能猜出他是誰?”

“法官大人,我抗議,被告律師這是在引導證人影射他人。”坐在一旁的檢察官哈克發話了。

“抗議有效,被告律師傅斯先生,你剛才的問話有些離譜兒了。”法官說。

“很抱歉,法官先生,我想證人或許能夠提供某些線索。”

“好了,繼續問你的問題吧!”

“華倫,你是否從瑪麗那裏得到過誰是她的情人的暗示?”

“沒有。”

“她對你說沒說自己何時懷的孕和從情人那裏得到錢的具體時間?”

“說過,是在她遇害前的一個月。”

“好了,華倫,現在你應該盡可能詳盡地把瑪麗遇害那天的事情告訴法官先生,因為這很重要。”

“好吧。法官大人,事情是這樣的:那天下午5點15分左右,瑪麗剛下班就給我打電話,說她回家後打開電視機,卻怎麽也調不出圖像,問我能不能關門後去幫她修一下。我通常是6點鐘關店門,所以就告訴她我會過去檢查一下的,我估計可能是電路接觸不良。我知道瑪麗很喜歡那台電視機,只要她在家,就從早到晚一直開著電視,因為她一無所有,此前從來沒有人送給她禮物。我是6點15分關的店門,然後就拿上工具箱,開車去了她的公寓。”

“在這以前,你去過瑪麗的公寓嗎?”傅斯律師問。

“去過幾次,都是我關門後順道送她回家,不過是到門口,只有送電視機那次我進去了,但也只是待了短短的幾分鐘。”

“那次是什麽時候?”

“一個星期前。”

“你真的只進入公寓一次?”

“是的。瑪麗住的公寓其實不過是一棟老舊樓房裏的一個房間而已,房間對著前面的街,進出需要通過旁邊的梯子。”

“她的房東你見過嗎?”

“沒有。”

“具體說說你到她住所時看到的情況。”

“好。我出發的時候,天色已經黑了。當我到達公寓時,透過玻璃看到她屋裏的燈亮著,而且還隱約能聽見電視機的嗡嗡響聲。我上前敲門,但沒有人回答。我又敲了敲,還是沒有人回答,於是我就試著推了推門,門竟然是開著的,我便進去了。開始時我並沒有見到她,因為沙發擋住了我,我首先看到的是電視機,當時電視裏只有聲音,好像是兒童節目,但沒有圖像。‘瑪麗,我來了!’我喊了一聲,但是沒有人回答。我還以為她到房東那兒去了,或者在浴室裏,就又喊了幾聲,還是沒人回應。這時我心裏不禁有些緊張,就開始找,結果發現她一動不動地躺在沙發後面,面色慘白。我摸摸脈搏,發現她已經死了。整個事情就是這樣,我說的都是實情。”

“你過了多長時間報的警?”

“確切的我也說不清了,大概是十分鐘或者十五分鐘吧。”

“然後他們便以殺人兇手的罪名逮捕了你?”

“是的。”

“華倫,請你如實回答,瑪麗是不是你殺的?”

“不是,我敢發誓!”

“法官大人,我的問題暫時問到這裏。”傅斯律師對法官說道。

“好了,華倫,現在由檢察官向你發問。”法官說。

“是。”

“華倫先生,”哈克檢察官說,“剛才,你的辯護律師極力想把你裝扮成一個慷慨、仁慈的好人,對那個可憐的女孩有著父親般的感情。你說那個女孩被她的情人玩弄導致懷孕,那人本來付錢讓她去墮胎,但是她不肯,結果激怒了她的情人,然後在一次瘋狂的毆打中將女孩致死。如果你說的是真話,那麽他不僅殺害了那個女孩,還殺害了她未出生的孩子,是不是這樣?這就是你證詞的主要內容?”

“我抗議!法官大人,檢察官這是在用帶有諷刺性的言辭中傷我的當事人。”坐在一邊的傅斯律師舉手發話了。

“抗議無效,請檢察官繼續問話。”法官說。

“我知道,傅斯先生是一位博學的律師,如果有得罪之處,我願向他表示歉意。但我要說的是,他的當事人是個詭詐、殘忍、工於心計的兇手,他跟這個年齡只有他一半的女孩有著非同尋常的關系。當造成事實後,他為了開脫自己,就煞費苦心地編造出這個荒誕的故事,說什麽她另有情人等等,想以此引起陪審團的同情,達到推卸罪責、混淆是非的目的,我可不相信他的鬼話。請陪審團注意,那些證人都發誓說這位被告與受害人之間關系非同尋常。”哈克檢察官侃侃而談。

“請問檢察官,你是在作辯論總結嗎?”法官不悅地問。

“噢,不是的,對不起,法官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