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

法庭上,一樁兇殺案正在審理當中。

“現在進入被告及律師最後答辯階段,傳被告華倫!”法官敲響了法槌。

“傳被告華倫!”法警聽到命令,大聲喊道。

那個叫華倫的被告出現在庭審現場。

“現在被告上前台宣誓。”

華倫緩緩地走上前。

“請將右手放在《聖經》上,舉起左手。現在我來問你:你是否願意鄭重宣誓?是否能保證你在法庭上的敘述完全屬實、絕無虛假?”法官一臉嚴肅地說。

“我願意!我保證!”華倫鄭重地說。

“好,下面請被告律師提問。”

被告的律師傅斯走上前,問道:“請說出你的姓名、年齡和職業。”

“我叫華倫,今年四十六歲,在鎮上開一家電器店。”

“好了,你可以坐下了。華倫,我再來問你,你結婚了沒有?”

“結婚了,結婚二十多年了。”

“你現在住在什麽地方?”

“在新澤西州靠近邊界的地方。”

“這麽說,距這裏大約二十五公裏了,那你是不是每天都要開著車來回跑?”

“是,除了禮拜天之外,我每天都要來回跑。”

“你來衛克漢鎮開店有多長時間了?”

“四年。”

“你怎麽會想到在這裏開店?”

“我父親去世後,我繼承了一點兒遺產,雖然此前我一直想做些生意,但苦於沒有本錢,自從有了這點兒錢後,我就開始選擇開店地址。最後,我看中了這裏,這可是鎮上唯一的一家電器用品商店。”

“你的生意怎麽樣?”

“還可以,不過不如我預期的好,因為鎮上的人似乎有些排外,他們不大願意接受一個外來者,尤其是現在又出了……”

“嗯……”傅斯律師稍微停頓了一下,接著又說,“華倫,現在我們想討論一下你送給瑪麗的電視機,也就是這台標有‘第十六號物證’的電視機。我想請你指認一下,它是不是你送給瑪麗的那台?”

“是,是我送的那台。”

“它是什麽牌子的?”

“什麽牌子都不是,是我自己組裝的。”

“哦?你自己組裝的?”

“沒錯!我曾經學過家用電器的原理,所以我想試一試……”

“可為什麽貼的標簽是麥克牌呢?”

“那是一個舊的電視機殼,我試了試大小剛好合適,於是就把它擦幹凈,用上了。”

“組裝這台電視機花了你多少錢?”

“各種零部件是兩百多元,對了,是二百一十五元。”

“這麽說,你送給瑪麗的實際上就是價值二百一十五元的零部件?”

“如果你這樣認為也可以,不過,我從沒有考慮到錢,我看她喜歡所以就給了她。”

“那麽,她見到過你組裝嗎?”

“見到過,因為她經常到我的店裏來。如果店鋪裏沒有顧客,我就在辦公室裏組裝。”

“她經常進你的辦公室嗎?”

“經常?先生,我不知道你這話是什麽意思?”

“就是指每天?還是一個星期幾次?”

“當然不是每天,也就是兩三天一次吧。”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能否告訴我,你是什麽時候認識她的?”

“大概是她中學畢業那年,她在放學途中經常來店裏,買些唱片什麽的。”

“那麽後來呢?”

“後來我們就熟悉了,經常彼此聊聊天,很快就產生了信任感。”

“她漂亮嗎?”

“是的,她很漂亮。這個女孩子似乎心理很成熟、敏感。她還沒有男朋友,所以,沒多久我就發現她很喜歡和我聊天了。”

“我們很想了解一下她的性格。華倫,你願不願意當著法庭上各位的面,告訴我她為什麽喜歡和你聊天。”

“我想,或許在她的心目中,我就像她的父親一樣,因為她從來沒有,又一直希望得到。”

“此話怎講?”

“因為瑪麗曾對我說過,她從小就沒見過親生父親。她是被繼父養大的。她的繼父性情暴躁,不僅經常酗酒,而且還是個老色鬼,一直想對她圖謀不軌。他的前妻也是因他的暴虐而離開他的,並且給他留下了一大堆孩子。因此,瑪麗從小就沒人照顧,缺少父愛,整天做些粗活兒,所以當她能夠自立時,就離開了這個令她厭惡的家庭,那時她才十三四歲。”

“她離家之後做什麽工作?”

“這我也不太清楚,只是聽說她和姐姐住了一些日子,後來就到別的地方去住了。她大多數時間都是住在一些女朋友家,總之是到處打遊擊,這兒住幾天,那兒住幾天的。”

“你們聊天時,她說沒說過和男人同居過?”

“沒有,從來沒有!”

“根據你這麽長時間跟她的接觸,有沒有發現她在外面與什麽人鬼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