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5頁)

“左側的樓房是溫哥華公寓,公寓後面是另一條街。至於第三幢樓房,也就是你們站在院子的入口處,正前方的那幢樓房,叫作蒙特利爾公寓,它的背後是鐵路。”

湯姆森指著地圖問:“院子中間那是什麽房子?”

“茅房,”警司答道,“臭得要命,因為所有人都要用這間茅房。”

沃爾登暗自想:別磨蹭了,快點兒說吧!

湯姆森又說:“依我看,費利克斯逃出院子的路線有三條。第一是院子的入口,我們自然會把它堵住的。第二是院子另一頭的左側,溫哥華公寓和蒙特利爾公寓之間的小巷能夠通往鄰街。派三個人守住那條小巷,警司。”

“遵命,長官。”

“第三是蒙特利爾公寓和多倫多公寓之間。這條小巷通往放建材的院子。再派三個人把那裏守住。”

警司點了點頭。

“那麽,這幾幢樓房背面有窗戶嗎?”

“有,長官。”

“那費利克斯還有第四條路可以逃出多倫多公寓,也就是從樓背面的窗戶爬出去,穿過堆放建材的院子。最好派六個人在那座院子裏守著。最後,我們要在這座院子裏多安排些人手以壯聲勢,震懾他乖乖就範。這樣安排你看可以嗎,警司先生?”

“依我看,您想得太周到了,長官。”

他全然不清楚我們的對手有多麽難對付,沃爾登心想。

湯姆森說:“你和薩頓探長負責出手逮捕他。你帶槍了嗎,薩頓?”

薩頓把大衣往旁邊一掀,露出藏在胳膊底下的一支左輪小手槍。沃爾登吃了一驚:他原以為沒有哪個英國警察會佩槍出門。看來政治保安處果然不同於其他部門,他不由得感到欣慰。

湯姆森對薩頓說:“你最好聽從我的建議——去敲他的房門時,一定要把槍拿在手裏。”他又轉身對身穿制服的警司說:“你就用我的槍吧。”

警長似乎受了冒犯,說:“我當了二十五年警察,從未感覺自己需要佩槍,長官,所以如果你不反對的話,我也不打算從這次行動開始佩槍。”

“在追捕這個人的過程中,已經有多名警察殉職。”

“可我還沒有學過開槍呢,長官。”

我的天啊,沃爾登絕望地想,我們這種人怎麽能對付得了費利克斯這樣的家夥?

湯姆森說:“我和沃爾登伯爵就守在這座院子的入口。”

“你們待在車上嗎,長官?”

“我們待在車上。”

快點行動吧,沃爾登暗自尋思著。

“行動吧。”湯姆森說。

費利克斯忽然發現自己已是饑腸轆轆——他已經超過二十四個小時沒吃過東西了。他琢磨著該怎麽辦。現在他的下巴胡子拉碴,身上穿的又是工人才穿的衣服,店員準會留意他的舉動,想要偷東西就更難了。

他剛冒出這種想法,便暗自自責,偷東西有什麽難的,他告訴自己。我想想:我可以找一戶郊區的人家——那種家裏只有一兩名傭人的人家,從送貨員進出的房門進去。廚房裏保準有個女傭,或是個廚娘,我就嬉皮笑臉地對她們說“我是個瘋子,要是你不想被我強奸,就給我做個三明治吃”。我得走到門口把門堵住,以防她逃跑。她有可能會高聲叫嚷,若是這樣我就逃走,到另一戶人家去碰碰運氣。不過,她很有可能會給我吃的了事。那我就對她說“謝謝,你是個好人”,說完就走。偷東西從來沒什麽難的。

錢倒確實是個問題,費利克斯心想,看門人真是樂觀,好像我有錢買床單似的!他明明知道我身上沒錢……

他明明知道我身上沒錢。

想到這兒,費利克斯頓時覺得剛才普萊斯進屋的理由很可疑。他究竟只是樂觀地想賺錢,還是來刺探我的動靜?我的頭腦好像越來越遲鈍了,費利克斯這樣想著,站起身走到了窗口。

我的天啊。

院子裏站滿了身穿藍色制服的警察。

費利克斯盯著他們,不由得驚恐萬分。

這情景使他聯想到一窩蠕蟲,一條壓著一條,扭動著身體在地洞裏翻卷蠕動。

他心底的本能仿佛在尖叫:快跑!快跑!快跑!

往哪裏跑呢?

警察把院子的所有出口全守住了。

費利克斯想起了屋後的窗戶。

他跑出房間,沿著樓梯平台朝公寓背面奔去。那裏有扇窗戶正對著堆放建材的院子。他從窗口偷偷向下一瞧,只見五六個警察正在院子裏的磚頭和木板堆旁邊各就各位。這裏絕無逃跑之路。

那就只剩下屋頂。

他跑回自己的房間向窗外看去:所有的警察都站在原地不動,只有兩人——一個穿制服、一個穿便衣——目的明確地穿過院子,朝費利克斯所在的樓梯口走來。

他抓起自制的炸彈和一盒火柴,向下一層樓的樓梯平台跑去。樓梯底部有扇帶門閂的小門,門後是間壁櫥。他打開小門,把炸彈放進去,點燃了紙撚的導火索,然後關上壁櫥的門。他轉身要走,在導火索燃盡之前,他還有足夠的時間跑上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