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第5/14頁)

她尷尬地看著老頭,本以為他會大發雷霆,卻不想老頭聳了聳肩膀說:“Never mind。”

挨個坐著幾個鐘頭了,彼此卻沒說過一句話。春雨沒有隨便與陌生人搭訕的習慣,尤其是和這樣一個外國老頭,她更加臉紅起來。

這個滿頭白發的西洋老頭,高鼻子藍眼睛,皮膚如牛奶般白,戴著一副金絲邊眼睛。他身材高大,稍微有些啤酒肚,但比起通常大腹便便腦門鋥亮的西方老頭來已不錯了。

也許在中國人眼裏,所有歐美老頭都一個樣吧。春雨並不很在意旁邊的人,只要身上沒異味就行了。但這個老頭與眾不同,眼睛藍得有些嚇人,幾乎透明的一樣,銳利地掃視著周圍。飛機起飛前對號入座,他緊盯著春雨的臉,似乎要從她眼睛裏挖出些故事來,盡管這雙眼睛確實目睹過太多往事。

飛機平飛沒多久,老頭打開了筆記本電腦。除了用餐與喝水外,幾乎目不轉睛地盯著屏幕。他肯定不是在看什麽視頻,因為手指一直在摸鼠標打鍵盤,春雨猜想他大概是跨國公司的經理吧。老頭的表情很奇怪,緊咬著嘴唇仿佛被人打了一拳,偶爾嘴裏還會發出含混不清的聲音,像念什麽咒語。

春雨頭靠著舷窗,盡量離老頭遠一些,盯著外面的天空,像在雲中漫步。她難得把頭發挽在腦後,擦了淡淡的眼影,讓色彩掩蓋這雙清澈動人的眼睛裏的秘密。如此她看起來更成熟一些,不像大四女生的樣子,一襲黑色的裙衫正好到膝蓋。

這還是春雨頭一次出國,便去往遙遠的英倫三島。在她的想象中,那是個陰冷潮濕淫雨連綿的國度,如果用一種顏色來形容的話就是灰色——就像籠罩在倫敦上空的霧,或許還有生於倫敦的希區柯克,以及十九世紀英國女作家們的哥特式小說。她曾經那麽喜歡勃朗特姐妹,愛米麗的《呼嘯山莊》讀了兩遍,夏洛特的《簡·愛》讀了四遍。

當她沉浸在對羅切斯特伯爵城堡的想象時,卻被英國空姐的問候打斷了,沒有那陰暗的夜晚,也沒有古老的荒原,只有那一臉燦爛的微笑。春雨迅速把思維的頻道調到英文,原來還是供應飲料,她只要了杯熱咖啡。

小心翼翼地越過鄰座老頭的白發,春雨接過暖和的咖啡杯,腦子裏有些恍然若失,似乎瞬間忘掉了所有英文單詞,寧願背著降落傘跳下飛機回家,盡管飛機底下可能是俄羅斯。

後悔了嗎?

春雨喝下一口咖啡,低頭默默問自己。

她是幾個月前突然決定要去英國讀書的,用最快的速度聯系留學中介,七拼八湊了一大筆費用。至於英文水平完全沒問題,她能熟練地與老外對話,語言考試也早就過關了。中介聯系的學校在倫敦切爾西區,很快辦妥了簽證等一切手續。

誰都不能理解,她為何在這個時候出國讀書?她並非出身小康人家,籌集留學費用絕非易事,許多錢還是借來的。今天的海歸不比以往,22歲出國讀書有很大風險。當然,一門心思想要綁老外的女孩除外,但春雨絕不是這樣的人。

是因為那本以春雨為女主人公的暢銷書嗎?雖然那確實打亂了她的生活,讓她在許多人眼中成為了不可接近的女孩,但她出國的念頭卻在那本書之前就有了。

原因只有一個:她深愛過的那個人。

他們在去年的深秋相遇,在S大圖書館的書架中,她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眼睛,那雙地中海式的迷人眼神。

從相遇的第一眼起,她就被這雙眼睛誘惑了。

他也是。

她曾經想要抗拒,但無能為力。

短信電波在校園中潛行,她坐在他的畫架前,成為油畫中的美人。當他們一同闖過所有險惡的關口,知道了地獄的第19層是什麽時,她卻面臨了生離死別的選擇。

絕望中的呻吟,是暗夜裏綻放的花骨朵。

他說要和她永遠在一起。

但永遠有多遠?

終於,他永遠離開了她。

留在了地獄。

心裏永遠烙刻著那個人的名字——高玄。

對了,請記住這個名字。

而高玄曾經在英國生活過,那已是另一個故事了。

今天清晨的上海浦東機場,她即將登機時,還記得發了一條短信,告訴那個將她的故事寫成小說的人。

現在,你們該知道春雨為何選擇去英國讀書了吧。

三萬英尺。

既是他和她之間的距離,也是她和地面之間的距離。

就像迪克牛仔的歌,這場突襲的亂流,似乎只是為了打斷春雨的回憶。飛機停止顛簸,那個叫高玄的她深愛過的男人的臉龐消失了,這裏是空中客車的機艙,她正懸浮於雲端之上,前往遙遠的倫敦。

旁邊的外國老頭依然盯著她的眼睛,用英文問道:“你叫什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