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2/21頁)

他繞到國家美術館後面的街道,找到一個小男孩,年紀約十歲或十一歲,正坐在一個門口,向水窪裏扔石子。

費伯說:“你知道廣場上那家煙草店嗎?”

那男孩說:“知道。”

“你喜歡口香糖嗎?”

“喜歡。”

費伯把從《聖經》撕下的那頁遞給他。“那家煙草商店的門口有個人。你把這個給他,他會給你一些口香糖。”

“好吧。”那男孩說著,站起身來,“那家夥是美國佬吧?”

費伯說:“是。”

男孩跑開了。費伯跟著他。男孩走近那間諜時,費伯溜進對面大樓的門洞。“尾巴”仍在那裏,隔著玻璃門窺視著。費伯站在門外,擋住“尾巴”的視線,讓他看不到街對面。費伯拿著雨傘,卻裝作打不開的樣子,直到看到間諜給了男孩什麽東西之後,走開了。於是費伯結束了擺弄雨傘的把戲,朝間諜去的相反方向走去。他扭回頭,看見“尾巴”跑到街上,尋找消失了的間諜。

費伯在最近的一處電話亭前面停下,撥了廣場上那個電話亭的號碼。過了一會兒,總算通了。聽到一個低沉的聲音說:“喂?”

費伯說:“今天是哪一章?”

“《列王傳》第十三章。”

“最鼓舞人心的。”

“是啊,一點不錯。”

那傻瓜根本不知道他遇到了麻煩,費伯想。他提高了聲音:“什麽事?”

“我得見你。”

“這不可能。”

“可是我必須見你!”費伯覺得,他聲音有種近似絕望的調子,“指令來自最高層——你明白嗎?”

費伯裝出猶豫的口氣:“那好吧。一星期後上午九點,我在尤斯頓火車站的拱門下見你。”

“你不能早一點嗎?”

費伯掛斷電話,走了出去。他快步繞過兩個街角,來到能看到廣場電話亭的一處地方。他看到那間諜向皮卡迪利廣場方向走去,後面不見有“尾巴”了。費伯跟著那間諜。

那人走進皮卡迪利的地鐵車站,買了一張去斯托克威爾的車票。費伯馬上想到,他可以抄近路趕到那兒。他走出車站,快步走到萊斯特廣場,上了一列北行的火車。那間諜要在滑鐵盧車站換車,而費伯的車卻是直達,因此,費伯會比他先到斯托克威爾。

結果,費伯在斯托克威爾車站外面等了二十五分鐘,那間諜才到達。費伯又跟上他。他進了一家咖啡館。

附近絕對沒有什麽地方可以讓一個人理由充分地站上一會兒:沒有櫥窗可以窺視,沒有椅子可坐,沒有公園可逛,也沒有汽車站、計程車站或公共建築物。這是一片空曠、沉悶的郊野。費伯只好沿街走來走去,擺出像是要去哪兒的樣子,直到走出咖啡館的視線,然後再折返,這當兒,那間諜一直坐在熱氣騰騰的咖啡館裏,喝茶吃烤面包。

半小時後他走了出來。費伯尾隨著他穿過一個住宅區。那間諜看起來不慌不忙,樣子像個正要回家的人。他沒有回頭看,費伯心想:又是個門外漢。

最後,他進了一棟不起眼的簡陋出租公寓——無論在什麽地方,這種公寓都是間諜愛租用的住處。屋頂上有個天窗,那準是那間諜的房間,高高在上,便於接收無線電訊號。

費伯走過去,眼睛瞄著街的對面。對了——在那兒。在樓上有一扇窗戶背後有個人影一閃,他瞥見了一件上裝的領帶,一個盯梢的面孔縮了回去:正好在這裏的對面。那間諜昨天準是去過了接頭地點,被軍情五處的人盯上了——當然,這是假定他本人不是軍情五處的特工。

費伯轉過街角,沿旁邊一條平行的街道走著,一邊走,一邊默數著住房。幾乎在那間諜進入的住宅的正背後,有一棟房子被炸得只剩下了空殼,好極了。

在走回車站的路上,費伯感到了一陣激動。他的步伐輕快,心跳稍稍加速,明亮的眼睛饒有興味地四下張望。很好,遊戲開始了。

當夜,他穿上了一身黑衣服:毛線帽,高領套頭毛衣,外面罩一件飛行員穿的皮夾克,褲子塞進襪子裏,穿上膠底鞋,全身上下一色黑。在倫敦燈火管制的黑洞洞的夜裏,他幾乎是別人無法看見的。

他騎車穿過寂靜而昏暗的街道,始終避開大街。時過午夜,他沒看到人。他把自行車放在離目的地四分之一英裏之外,鎖在一家酒館的院籬上。

他沒有去那間諜的住宅,而是去了鄰街那棟炸成空殼的建築。他小心翼翼地挑著路,穿過前院的瓦礫堆,進入了張著大嘴的門洞,通過房子到達屋後。四周黑漆漆的,一層厚厚的雲幕低垂著,遮住了月亮和星星。費伯不得不把雙手伸在前面,緩慢地走著。

他來到花園盡頭,跳過籬笆,又穿過兩座花園。在其中一座住宅裏,一條狗叫了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