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19頁)

他把發報機按部就班地裝進一個特制的皮箱裏,然後把其余的東西放進另一只箱子裏,脫下褲子,用海綿擦去血跡,隨後便洗了個澡。

最後他又看了看死屍。

他現在已經能夠冷靜地看待她了。這是在戰時;他與她是敵我雙方:如果他沒殺死她,她會送了他的命。她始終是個威脅,如今,因為威脅已經解除,他唯一的感覺就只有輕松。她不應該來這裏驚嚇他的。

不過,最後一件任務實在叫他感到厭惡。他解開她的晨衣,撩起她的睡衣。她穿的是半短內褲。他撕開她的內褲,露出了陰毛。可憐的女人,她不過是想勾引他。但是他沒辦法做到讓她在離開房間之前不看到發報機,而英國政府的宣傳又已經使人人都警惕著間諜這回事了。不過說起來,英國人對間諜的疑神疑鬼也著實是荒唐可笑:如果德國情報機構擁有像報紙上推測的那麽多間諜,英國早就戰敗了。

他退後一步,歪著頭,看著她。有點什麽不大對勁。他設想自己是個色情狂:如果我對尤娜·加頓這樣的女人急不可待地要發泄性欲,而且殺了她才得以上手,我下一步該做什麽呢?

對!這種色情狂要看她的乳房!費伯俯向屍體,抓住睡衣的吊帶,把睡衣一直捋到腰部。加頓太太那對豐乳登時裸露了出來。

法醫很快就會發現,她並沒有遭到奸汙,但費伯認為這無關緊要。他在海德堡聽過犯罪學的課程,他清楚,許多強奸都以未遂告終。何況,他並不想作假到那種地步,即使為了祖國,也不想那麽過分。他並不是黨衛軍,有些黨衛軍會排著隊去奸屍的……他不讓自己再想下去。

他又洗了次手,然後穿起衣服。已經快半夜了,他要再等上一個小時才離開:晚點走更安全。

他坐下來,靜靜地思考是怎麽出的差錯。

毫無疑問是他犯了錯誤。如果他的偽裝完美無缺,他就會絕對安全。如果他絕對完全,就不會有人發現他的秘密。加頓太太發現了他的秘密——或者確切地說,她再多活上幾秒鐘就會發現了——這就說明他並非絕對安全,就是說他的偽裝不夠完美,所以說他犯了錯誤。

他應該在門上裝一個插銷。寧可讓人以為他生性靦腆,也勝過由身穿睡袍的房東太太在夜間用備用鑰匙打開房門,悄悄溜進來。

這是表面上的錯誤。深層的毛病出在他根本不適合扮作單身漢。他深知自己是個頗有魅力的男人,實在找不出理由來說明自己為什麽會是單身。他把思路轉到設想一種偽裝足以解釋這點,以斷絕加頓太太一類的女人想入非非的念頭。

他想從自己的真實身份上獲得啟發。他自己為什麽選擇單身呢?答案很簡單。那是因為出於職業需要。至於是不是還有更深層的理由,他不想去弄清楚。

今天後半夜他要在露天裏度過了,海格特叢林就蠻好。天一亮,他就把箱子寄存到火車站的行李寄存處,明天晚上他就到布萊克希斯的住處去。

他要換成他的第二種身份。他不大擔心會被警察抓去,周末在布萊克希斯下榻的那個流動推銷員跟殺死這位房東太太的鐵路職員判若兩人:住在布萊克希斯的推銷員奢侈、庸俗、浮華,打著花哨的領帶,梳著不同的發型,在酒吧裏請人喝酒也毫不吝嗇;警察要找的是一名小職員,按照描述,他邋邋遢遢,對呆鵝都不肯呸上一聲,後來只因為一時欲火中燒而殺了人。誰也不會對一個身穿條紋毛料西裝的帥氣推銷員懷疑地多看上一眼,他顯然屬於那種時時都充滿了欲望的色鬼,而要女人在他面前裸露出乳房,是用不著他下手去殺她們的。

他需要再準備一種身份——他總是同時保持兩種身份。他需要一個新工作,一套新證件——護照、身份證、配給證、出生證明。這要大冒其險了。該死的加頓太太。她幹嗎不跟往常一樣喝完酒就睡覺呢?

午夜一點了。費伯最後看了一圈這間臥室。他不在乎留下什麽痕跡——這房子裏到處都有他的指紋,但誰都知道,兇手正是一個叫費伯的鐵路職員。他也不會因為從此要離開住了兩年的住所而傷感,他從沒有把這裏當成是家。其實,他從來不把任何地方當作家。

他將永遠記住這個地方,只因為在這裏他學會了要在門上裝插銷。

他關掉燈,提起箱子,爬下樓梯,走出大門,消失在黑夜中。

2

亨利二世是位卓越的國王。在飛機還沒有發明出來的年代,他就已經有辦法神出鬼沒地飛速往返於英法兩地,人們認為他自有神助。在一一七三年——至於是在六月抑或九月,這取決於人們接受的是哪一種第二手資料——他抵達英格蘭,旋即再次馳往法蘭西,其速度之快,當年的作家均無一人弄清真相。後來,歷史學家從收支档案上發現了他的開銷記錄。當時,他的王國正受到他的兒子們在北南兩面國界——英格蘭邊境與法蘭西南部上的進攻。但是,他當時出訪的目的何在?他去會晤的又是什麽人?為什麽要神神秘秘的?他又達成了什麽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