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逆轉難以想象的真相(第4/7頁)

“然後她就已經不行了,我按她所說,把她放在那個小池子邊,我不忍心把她丟下水去。臨走時我想親親她,她忽然睜開眼睛對我說:‘別這樣,你的唾液會留在我臉上,警察說不定會找上你。’我只好就這樣離開了。”

“奇怪,”亦水岑說,“那你就不怕留下其他什麽線索,比如毛發之類的。”

“我想到這一點,所以分外小心,我是用外衣隔著手抱起她的。另外,我知道在那樣的公共場所,指紋和毛發沒有太大說服力。且不說在衣服上難以采集指紋,就算有又怎麽樣?難道死者在之前就不能同其他人接觸?所以我並不擔心。我只是避免留下那些明顯的痕跡。”

“那周立帶血的鞋印……”

“當時已經是深夜,我沒走幾步,就看到周立醉醺醺地向這片林子走來——他住的公寓就在大學附近,也許他正巧出來溜達——真是活該他倒黴。若不是這個偶然,就不會有後來的錯案發生。我趕緊折了回去,繞到了池子另一邊的小路上,我遠遠地看到周立驚慌地蹲在阿梅身邊。我想也許周立本來想救阿梅,但這時阿梅忽然用雙手死死地抓住了周立光著的胳膊,我當時真是非常驚訝,因為之前她的意識已經很微弱了。我本來感覺她已經去了另一個世界了,但那時她居然還能做出那樣有力的動作!也許她的目的是讓他別出聲,讓我有時間徹底離開。總之,她用盡的是生命最後一點力氣。”

這種推測很合理,有時,將死之人的力量忽然會很大。亦水岑心想。

“而周立根本不知道是怎麽回事,過了一會兒,他意識到阿梅死了,而自己手上、身上都沾上了血。然後他就踉踉蹌蹌跑開了,他應該立刻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在浴室將自己清洗幹凈,我想他衣服上一定沾滿了血,清洗過程也不小心弄到地板上了。這就是為什麽你們警方對地板做的血跡確證試驗最後呈微弱陽性的原因。”

“等等,他是愛著陳若梅的,他怎麽能就這樣丟下她?他為什麽不報警?”阿陽忍不住插嘴問道。

“這我就不知道了,也許……”

“因為他不敢那樣做。”申宣說話了,“他發現那時的陳若梅已經死了。他以為自己只要離開現場就能逃離幹系了,這個人很白癡,是不是?”

“你給我閉嘴!”亦水岑怒吼。

“我想,這個周立當時真的是傻了,”作家說,“也許是醉酒後頭腦迷糊了,他怕警察調查的時候帶來麻煩,卻不知道警察總會查到他頭上的。”

“那時,周立的第一反應應該是,離這件事越遠越好,於是他就跑了。很多第一目擊者都有這種心態。但是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皮屑留在了陳若梅的指甲裏。還有腳印。由於他跑得很快,帶血的鞋印也清楚地留在了草坪上。”亦水岑深深地嘆了口氣,“真正的原因,也許只有他心裏清楚。周立是愛陳若梅的,但是,那個時侯他卻扔下她跑掉了。這個世界上,最執著的是人心,最搖擺的也是人心啊。正是因為周立這種不合乎常理的行為,才導致警察進一步認定他是兇手。最後他選擇自殺,我想,可能也有悔恨的原因。”

這一刻大家都沉默不語。

“後來怎麽樣了,莊先生?”南宮問。

“我為此傷心了整整一個月,幾乎吃不下飯。後來我從報紙上得知,周立被當做殺人兇手抓了起來,我很想告訴警察不是他幹的,但我怕這樣會把我牽扯進去,另外,如果把申宣牽扯出來,那又有違阿梅的遺願。”

“你真的就維持著自己的誓言?”

“是的,既然我當時放下了阿梅一個人離去,我又怎能不維持誓言呢?我說過,從那以後,我已經不再是我了,那件事讓我徹底地成了另一個人,雖然我忍痛答應了阿梅,但是,你們不知道忍耐有多難受。後來我暗中調查,查明了施教授和顧金城的事。我想,這些渾蛋都該死,最該死的是調色師申宣,但他卻是阿梅最愛的人,我不能殺了他,也不能雇殺手殺他,但他一定不能留在這世界上,我終日思考,想要找出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

“可是,要找出一個滿意的辦法何其困難,一晃幾年時間就過去了,我感覺我生命存在的所有意義,就在於讓這個渾蛋受到懲罰,並讓阿梅的死變得有意義。要讓他死,辦法有千百種,可是哪一種才符合我心中的標準呢?這個標準還必須以不違背阿梅的遺願為前提。我不能親自殺他,也不能讓人去殺他,又不能揭發他的罪行,簡單地說,就是我不能主觀地采取辦法讓他去死。可我的目的就是讓他去死,這是多麽為難啊。”

“是啊,”亦水岑說,“這完全是個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