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親愛的顧問

親愛的顧問:

對於人事部讓我在局裏擔任更高職位的提議,我終於能作出回復。拖延許久,頗感抱歉,但如你所知,我最近狀態欠佳,而且不得不應付局外的諸多私人問題。

微恙尚未痊愈,走馬上任並不明智。此項決定還望向人事部通傳。

我相信你能理解。

你的,

喬治·史邁利

親愛的彼得:

我附上芬南案件的報告。這是惟一的副本。等你看完後,請給麥斯頓。我覺得把這些事情記錄下來是有價值的——盡管它們可能有所偏差。

永遠的,

喬治

芬南一案

1月2日,星期一,我與外交部高級員工塞繆爾·亞瑟·芬南面談,以便澄清匿名信對他的斷然指控。面談程序與平常一致,即已經過外交部同意。對芬南的不利訊息,我們只獲悉1930年代他在牛津時對共產主義抱有同情。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面談只是例行公事。

芬南在外交部的辦公室並不適宜面談,而外面天氣正好,於是我們同意到聖詹姆斯公園繼續交談。

後來,我們被東德情報局的一名特工認出並監視,該特工在戰時正好與我有過合作。無法確定究竟他本來就是在監視芬南,亦或只是湊巧出現在公園。

1月3日夜裏,薩裏警方通報芬南自殺的消息。由打字機打出並有芬南親筆簽名的自殺遺書上宣稱,迫使他走上絕路的是安全部當局。

在調查中發現的以下事實,證明此中有諸多可疑:

1.芬南死去當晚7:55,讓威利斯頓傳呼中心於次日早晨8:30給他打電話。

2.死前不久,芬南給自己沖了杯可可,一口未喝。

3.照推測,他在門廳樓梯底下槍殺自己。遺書在屍體旁。

4.矛盾之處為,他是用打字機完成遺書的,但平時很少使用,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他還要下樓到了門廳才朝自己開槍。

5.他死的那天給我寄了封信,火急火燎邀我次日到馬洛共進午餐。

6.在此之後調查顯示,芬南請了1月4日星期三的全天假。他顯然未對妻子透露此事。

7.同樣要注意到,自殺遺書是用芬南自己的打字機打出來的——這與匿名信的打印文字有諸多相同特質。實驗室報告推斷這兩封信並非出自同一人之手,但均由同一台打字機打出。

芬南太太在丈夫死亡當晚去了劇院,當被請求對傳呼中心8:30的電話作出解釋時,謊稱是自己預約的。傳呼中心確定這個說法並不屬實。芬南太太宣稱自從安全局面談後,丈夫一直處於緊張與沮喪的狀態,他的遺書便是明證。

1月4日下午,在告別芬南太太後,我驅車前往位於肯辛頓的家中。隱約瞥見有人在屋內窗後,我摁下大門門鈴。一個男人開了門,此人後被認出是東德情報局成員。他邀我進屋,我謝絕後回到自己車上,同時記下停在附近的車輛牌號。

當晚我前往貝特西的一個小型汽車修理廠,調查其中一輛登記在該廠業主名下的汽車來源。我被一個不知名的人襲擊,打至不省人事。三周後業主亞當·斯卡爾被發現死在貝特西橋附近的泰晤士河裏,溺水時酩酊大醉,無暴力痕跡。眾所周知其人乃一名酒鬼。

至關重要的是,在過去四年裏,斯卡爾為一個隱姓埋名的外國人提供專用車輛,並借此獲取豐厚報酬。二人商定隱藏租用者身份,直接利用斯卡爾名義,而他僅知道客戶代號為“金發妞”,且只能通過一個電話號碼與其取得聯系。該電話號碼非常重要:此為東德鋼鐵代表團的號碼。

與此同時,經過調查芬南太太在謀殺當晚的不在場證據,重要信息浮出水面:

1.芬南太太每個月都會去韋布裏奇劇院兩次,分別在每月第一與第三個星期二。(N.B.亞當·斯卡爾的客戶在每個月第一與第三個星期二取車。)

2.她總會帶上一個樂譜袋,並將其留在存包處。

3.每次去劇院,都會有一個男人找她,對此人的外貌描述能同襲擊我的人和斯卡爾的客戶對應起來。劇院的一名員工曾錯誤推斷他為芬南太太的丈夫。他也帶了樂譜袋,並留在存包處。

4.謀殺當晚,朋友未能出現,芬南太太提前離開劇院,忘記取回樂譜袋。那天晚上遲些時候,她給劇院打了電話,詢問存包處票據遺失後是否能夠立刻取回物件。樂譜袋被取走——由芬南太太常見的那位朋友。

此時,那名陌生人已被確認為東德鋼鐵代表團成員,名叫蒙特。代表團負責人是赫爾·戴爾特·弗雷,我們局戰時的合作夥伴,擁有豐富的作戰經驗。戰後,他加入德國蘇占區的政府組織。我該說明,在戰爭時期,弗雷曾與我在敵軍領地並肩作戰,他的作為證明他是個技藝高超、足智多謀的情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