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插曲(第3/3頁)

6)用於肢解的工具是從廚房以及儲物櫃中拿來的切肉刀和劈柴刀。這些工具和屍體一起被燒掉了。另外,進行肢解的地方估計在屋外的某處,但可能是因為雨水洗掉了痕跡,無法確認在哪裏。

7)將肢解的屍體搬到地下室的時候,打暈了走廊裏的倉本莊司,並將其捆綁住。

8)切斷屍體的手指是為了拿走貓眼戒指。據說,這個戒指是正木平時一直戴在手上的東西,已經拔不下來了。在進行屍體的肢解時,古川順便拿走了這個昂貴的戒指。

9)當古川發現焚燒現場被人發現後,便放棄了隱藏屍體的計劃,帶著偷來的畫逃走了。逃走線路不明。不過由於道路不通,逃入山裏的可能性很大。

4.補足

根據以後的調查,又弄清楚了以下事實。

1)被害人正木慎吾,是同年2月在東京都練馬區發生的搶劫殺人未遂事件中的重要犯罪嫌疑人。據報告說,懷疑正木為賭博所需的資金所困,向黑社會經營的融資機構借錢,苦於償還不起而最終走向了犯罪。當局一直在追查半年前消失的他,但因為缺乏決定性的證據,未能進行通緝。

2)事情發生後不久,當局便開始對古川恒仁進行全國通緝。然而,直到現在仍去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