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3頁)

這樣,偵探們就拼湊起了另一套該死的理論,認為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安妮在淩晨1:12回家後,和德雷克發生了爭吵。他指責她懷有二心,然後她可能告訴他自己正有離婚之意。兩小時後,德雷克從廚房拿了一把刀,殺掉了她。接著他處理掉兇器,並在一段時間之後叫了救護車,就好像他剛剛發現妻子的屍體一般。他可能經歷了一次精神崩潰或者精神分裂症發作,但具體病症是什麽,是要留給醫生判定的。

德雷克因為謀殺嫌疑被逮捕,他的律師堅持的是精神崩潰那一套,要求法庭考慮他辯護人的精神問題並宣告他無罪。但是,被告固執地堅持自己是清白的,拒絕任何的妥協。

約瑟夫·韋德給德雷克做了多次檢查,得出的結論是德雷克·西蒙斯患有一種少見的精神疾病,年輕時被誤診為精神分裂。這種病表現為一種不定期發作的“神遊”症狀,發病期間病人會失去所有自我感知、自我意識和記憶。在最極端的情況下,病人可能會從家裏走失,幾年後人們在別的城市發現他像另一個人一般生活著,對自己過去的身份沒有一點兒記憶。他們中有些人選擇回歸過去的生活,有的則完全融入新生活。

如果韋德的診斷是對的,那麽有可能德雷克不記得他夜裏的所作所為了,突然從睡眠轉為清醒狀態中產生的精神壓力和意識約束,令他仿佛變成了另一個人。

韋德的診斷說服了其他兩位專家,法官判決德雷克必須進入新澤西州的特倫頓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那裏不乏具有潛在危險的精神病人。韋德征得了醫院和病人律師的同意,繼續為德雷克提供治療,手段包括催眠和服用一系列的抗驚厥藥物。

不幸的是,入院幾個月後,德雷克被另一個病人襲擊,頭部受了很嚴重的傷,這讓他的病情顯著惡化了。德雷克完全喪失了記憶,並且不可能恢復了。他的大腦雖然可以形成並存儲新的記憶,但是舊的記憶再也找不回來了。勞拉向我解釋說,這種精神損傷叫作逆行性健忘症。

一年之後,在韋德的堅持下,德雷克轉入管理更加寬松的萬寶路精神病醫院。在那裏,韋德幫助他重建了自己的人格。勞拉說,事實上所謂“重建”只是虛有其表:只有在名字和體貌意義上,病人算是再一次成了德雷克·西蒙斯。他知道怎麽寫字,但不清楚自己是怎麽學會的,因為他完全不記得自己上過學;他也會做電工活兒,但同樣不記得自己是怎麽學的這門手藝。頭部受創之前的記憶都被鎖在他腦細胞深處的什麽地方了。

1985年春天,德雷克的律師申請將他從醫院釋放。法官考慮到案情著實復雜,而且德雷克已經完全沒有了暴力傾向,於是通過了律師的申請。但是,勞拉說,誰都看得出來,德雷克沒有為自己辯護的能力,沒有任何就業的可能,遲早還是要回到精神病醫院裏。他是獨生子,母親在他剛會走路時就因癌症去世了。德雷克和他父親並不親近,他父親在兇殺案發生後就搬離了這座城市,不知去向,而且對自己兒子的命運似乎漠不關心。

於是,韋德為德雷克租了一間單床小公寓,離他自己家不遠。他雇他維修自己的房子,每月付他工錢。德雷克完全獨來獨往,鄰居都把他看作怪人。他時不時把自己關在家裏,幾天甚至幾周不露面。這種時候都是韋德給他送吃的,監督他服藥。

***

德雷克·西蒙斯的事,特別是韋德待他的態度,讓我有些觸動。沒有韋德的幫助,這個人,不論是不是殺人兇手,是不可能再次過上體面的生活的。現在他甚至還擁有自由,哪怕只是疾病約束下的自由。如果沒有韋德,他可能還被關在瘋人院裏,變成一個人見人嫌的廢人,周圍只有殘暴的守衛和危險的瘋子。勞拉告訴我,她曾經跟隨教授去過幾次特倫頓的醫院實地學習,她覺得精神病醫院可能是地球上最邪惡的地方了。

之後的一周下了那年的第一場雪,我又去了三次韋德家,每次都能遇到德雷克在那兒幹點修修補補的活兒。我們一起抽煙、聊天,看陰霾的天沉沉地壓在湖面上。如果不知道他的病,我會以為他是一個完全正常的人,只是有些害羞、內向,頭腦不太靈光。無論如何,他似乎很溫柔,不會傷害人。提起韋德,他口吻中充滿了敬意,知道韋德幫了他太多。他告訴我,最近他從寵物收容站收養了一只小狗,他給它起名傑克,每天晚上都要帶它在附近公園裏溜達一會兒。

我之所以說到德雷克,是因為他在接下來的悲劇裏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1] 窗簾盒:安置於窗戶上方的一塊木板,通常用於裝飾或遮擋窗簾杆。——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