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比·天/現在

我宛如思春少女恍恍惚惚的,開車回家的路上想的全是班恩。打從我七歲開始,一想起他,腦海裏總是恐怖片的片段:班恩,頭發墨黑、皮膚光滑,手裏握著斧頭,在走廊上緊追著黛比不放,緊閉的嘴唇悶悶地哼著;班恩的臉滿是血跡,大聲咆哮,肩上背著獵槍,槍口朝上。

我都忘了曾經的班恩:嚴肅、害羞,還有那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幽默。班恩,我的親哥哥,他怎麽可能做出他們說的那種事——我說的那種事。

紅燈。我把手伸到座位後面,從舊皮夾裏抽出信封,在窗口上方寫下嫌犯。接著寫下路尼。接著停住,然後又寫下:路尼的仇家?路尼的債主?路尼路尼路尼路尼路尼路尼。一切又回到路尼身上。那天晚上在我家大吼大叫的人,光聽聲音,可能是路尼,可能是路尼的仇家,但也很有可能是班恩。我要知道真相,有證據的真相。我驚慌失措:現在真相未明,班恩正在坐牢,我無法這樣繼續過活。我必須了結這一切。我非弄個清楚不可。又是我我我的,我果然還是和以往一樣自私。

經過通往農場的公路時,我在堪薩斯城郊區的一家7-11便利店停下來,加滿油,買了一包維菲塔芝士、幾罐可樂、幾片白吐司,還買了貓糧給我家那只瘦巴巴的貓。接著我開回我那位於“那邊再過去”的家,停在斜坡上,下了車,瞪著對街那兩位從來沒有看過我一眼的老太太。她們一如往常,不畏風寒地坐在門廊的搖椅上,頭僵直著,除非我擋住她們的視線。

我手叉腰站在斜坡上,看誰先投降;最後我高貴地揮了揮手,像趕牛的牛仔那樣,那兩只老母雞也朝著我點點頭,我這才回家喂可憐的美元,心中感到一絲絲勝利。

趁著還有體力,我用奶油刀把芥末醬塗到白吐司上,然後鋪上厚厚一層軟塌塌的維菲塔芝士,接著一邊將芥末芝士吞下肚,一邊依次跟三個無聊程度有得一拼的接線員交涉,請他們幫我轉接“伯特·諾蘭”收容所。這又是另一項因吉姆·傑弗裏的建議而被我加入清單裏的職業:接線員。小時候女孩子長大都想當接線員,但我不記得原因是什麽。

一小塊吐司黏到我的上顎,此時剛好接通伯特·諾蘭收容所的電話,而且接電話的竟然是伯特·諾蘭本人。我理所當然地以為既然收容所以他命名,他應該已經死了。我告訴他我想找路尼·天,他愣了一下。

“這個嘛,他進進出出的,上個月幾乎都不在,但我很樂意幫你轉達信息給他。”伯特·諾蘭的聲音像陳舊的汽車喇叭。我告訴他我的名字,他似乎完全沒認出我是誰。

“哦,告訴你吧,他沒辦法打長途電話。住在這裏的老家夥大多喜歡寫信,是真的手寫信哦。一張郵票花不了五十美分,而且還不用為了打電話排隊。你想留個地址嗎?”

絕對不想。一想到路尼穿著短靴、腳步沉重地走上我家台階,肮臟的手叉著腰,笑得像是他在遊戲中打敗了我一樣,就讓我打個冷戰。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你轉達信息,地址你私下給我即可。”伯特·諾蘭明理地說,“路尼一回信,我馬上幫他寄,保證他連你的郵政編碼都不知道。很多家屬都這麽做,雖然殘忍,但實在是逼不得已。”電話那頭傳來汽水從自動販賣機掉到取出口的聲音,有人問諾蘭要不要來一罐,他客氣地回答:謝謝,不用了,我正試著少喝點。他說話的口氣宛如鎮上的醫生。“你要不要也這樣辦呢,小姐?否則可能很難聯絡得到他。就像我說的,他可不會守在電話旁邊,癡癡地等你回電。”

“你們沒有電子郵箱嗎?”

伯特·諾蘭嘟噥了幾聲:“沒有,恐怕我們沒有電子郵箱。”

雖然我不認為我爸是個常常寫信的人,但是他寫信的頻率的確比打電話還高,所以我想除非我直接殺去伯特·諾蘭收容所的床上堵人,不然這是最好的辦法了。“能不能麻煩你轉告他:我要跟他談一談班恩和那天晚上的事?如果他肯給我一天的時間,我可以親自過去找他。”

“你是說班恩和那天晚上,對嗎?”

“對。”

如果萊爾知道我對班恩改變看法,一定會沾沾自喜;我可以想象他穿著搞怪的緊身夾克,對著殺手俱樂部的成員大發議論,說他是怎樣說服我去探望班恩的。“一開始她打死也不肯去,我想她是害怕發現班恩不為人知的一面,或是發現自己不為人知的一面。”台下的人仰望著他,為他的所作所為感到高興。想到這裏我就一肚子火。

我真正想找的其實是黛安阿姨。我自七歲起的十一年孤兒生涯中,有七年多由她照顧。案發後,她是第一個收留我的人,我提著一箱行李住進她的房車。我的東西就只有這麽多:幾件衣服和幾本愛看的書,沒有一件玩具。蜜雪每晚睡覺時總愛把娃娃圍在身邊,說是睡衣派對;她被勒死的時候還尿失禁在娃娃身上。我還記得兇殺案當天黛安阿姨送了我們一本貼紙本,有花朵、貓咪和獨角獸,後來是不是埋在廢墟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