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2/3頁)
“沒事,”蜜雪兒心不在焉地回答,眼睛機警地望著面前縱橫交錯的樹枝、灌木和樹林。
“我們得走了,”布琳說,“前面帶路。”
查爾斯·岡迪似乎對這片林子非常熟悉。他領著她們穿過幹涸的河床,所走的一些小路都是布琳連看都沒看到過的。這樣好,完全避開了一碰就嘩嘩作響的樹葉和樹枝,那些動靜很可能會暴露她們的行蹤。他們登上一個斜坡,接著他又領著她們繞過一個開闊地,地勢越來越高。方向大體還是朝北。蜜雪兒一瘸一拐的,盡可能快地走著,現在她用那根長矛當拐棍了。
布琳,手裏緊緊地抓著槍,跟在後面,回頭的次數比先前多了。
他們停下腳步,躲在一塊拔地而起、有七八英尺高的花崗巖後面,岡迪碰了碰布琳的手臂,用手指了指前面。
布琳的心跳加快了。
在一個長長的溝谷對面,有一個光禿禿的山脊,哈特和他那個提著霰彈槍的同夥,就站在那兒,仔細地看著地面。從他們的動作看,他們顯然很沮喪。
“這就是你跟我說的那兩個人嗎?”岡迪輕聲問,聲音中透著緊張。
“是的。”
這時,蜜雪兒輕聲說道,“用槍打他們。”
布琳朝她轉過身去。
那青年女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動手呀,打呀。”
布琳低頭看看手裏的槍。她沒有說話,也沒有動。
蜜雪兒扭頭看著岡迪。岡迪說,“咳,你別看著我呀。我只是個開有機食品雜貨店的。”
“那我來打,”蜜雪兒說,“把槍給我。”
“不行。你是平民。你殺了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算是謀殺罪。你也許不會被定罪,但你總不想卷到這種事裏去吧。”
說罷,布琳俯在一塊大石頭上。端起步槍,槍口對準那兩個人。
他們在差不多有100碼遠的地方。岡迪的槍上沒有瞄準鏡。不過,布琳對步槍的性能很熟悉——主要是因為受過很多這方面的訓練。她也打過幾次獵,可後來不打了。幾年前在明尼蘇達,有一回凱斯正在裝子彈,突然一頭野豬朝他們沖了過來。布琳飛快地打出兩槍,射殺了那頭發瘋的野豬。從此,她便不再打獵了,倒不是因為害怕——其實她暗地裏還是挺喜歡那種刺激的,但那頭被她殺死的野獸所犯下的唯一罪行就是捍衛它受到侵略的家園。
她在幾分鐘前還想用長矛殺死哈特的同夥。但這一回不一樣了,要像一個狙擊手那樣射殺一個人。
行了,你幹還是不幹?布琳此時在心裏這樣冷冷地問著自己。他們不會站在那裏永遠不動。
布琳拿定主意,準備瞄高兩英寸左右,以補償子彈飛行這段距離所需的弧度。風呢?行了,這只能靠估摸了。風就像鏈鋸一樣,一來一去的。
在這裏得靠運氣了。
布琳瞪著槍的瞄準具,把準星對準她的目標。
兩只眼睛都睜著。瞄準。目不斜視。放慢呼吸。
瞄準……
她哢噠一聲打開保險。她開始按壓扳機。射擊的技巧就是瞄準具與目標成一線,然後向扳機施加壓力,直到子彈射出。實際上,扳機從來都不是直接一扣就行的。
可就在這時,那兩個人分開了。本來是聚成一團的目標,現在變成了兩個。哈特顯然是看見了什麽東西,朝前走了幾步,手還在指著什麽。
“你肯定要這麽做嗎?”岡迪問,“你肯定就是他們兩個嗎?”
“是的,”蜜雪兒低聲說,“是他們。開槍呀!”
可打哪個呢?布琳在問自己。我沒打中的那個,一定會躲起來,那麽我該瞄準誰呢?
選一個。馬上!
她瞄準了那個同夥,就是提霰彈槍的那個家夥。她擡起槍口。再次開始按壓扳機。
可正在這個時候,那兩人突然開始朝溝谷下面走來。轉眼間,兩人就變成了兩團黑影,穿行在灌木叢中。
“不!”蜜雪兒叫道,“快打呀,管它呢!”
隨即目標完全消失。他們不見了。
布琳低下頭。她為什麽會猶豫?她不知道。為什麽?
岡迪說,“我們最好還是走吧。他們朝這個方向過來了。”
布琳沒有看蜜雪兒。似乎這個青年女子,這個被寵壞的公主,這個臨時演員,比她更有控制力。
我為什麽不開槍呢?
她哢噠一聲關上保險,瞪著哈特和他的同夥消失處的那片昏暗。最後,她轉身也跟著走了。
“露營車離這兒不遠,”岡迪說,“四分之一英裏吧。我的朋友有一輛貨車,現在也該回來了。他去弄食物和啤酒去了。我們到時候跳上車就走。”
“那兒還有誰?”
“我妻子和繼女,還有我的兩個朋友。”
“繼女?”
“她叫艾米。今年九歲。”岡迪摸了摸耳朵,又看了看手指。血已經止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