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她們不見了。

見鬼。先前哈特追了十分鐘的時間,已經縮短了他和兩個女人之間的距離,她們徑直朝那個開闊地走去——在他心目中,那就是個靶場——他還一直留意著劉易斯的位置。

劉易斯倒是聽見還是看見了右邊,也就是東邊,有點動靜,便急忙往山下那塊平地跑去了。他四周看了看,顯然是虛驚一場。他又回到林子的邊緣,在哈特的左邊。兩人繼續往前走,不斷地掃視著周圍,尋找已經消失的獵物。

她們在哪兒?

她們看見他或劉易斯了嗎?

如果她們看見了,她們會選擇什麽路線逃跑呢?開闊地就在前面——也就是北邊——她們顯然不在那兒。劉易斯現在攀上了西邊的一個山脊,哈特正在朝南走。一圈樹林環繞著開闊地,兩個女人可能就藏在這林子裏面。也有可能她們逃到右邊的一個陡坡下面去了,然後朝東走,躲進公園的密林之中。若走那個方向,她們最後又會回到若利埃小道,但GPS顯示,那條小道現在離這裏已經很遠了,她們要在密林裏走好幾英裏才能到達那裏。

布琳會怎麽做?

他斷定,她下了那個斜坡,去了下面的那個河床,然後朝北走,奔蛇河而去——這樣就可以讓自己不至於暴露在開闊地之中。路是遠一些,難走一些,但也安全一些。

她就像一頭野獸,有著十分敏感的生存本能,因此總能在他之前搶得先機。

他看了一眼那個山脊,劉易斯此時在那裏站住了,正在東張西望。接著朝他這邊轉過身來,舉起雙臂示意:她們不見了。

哈特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劉易斯。劉易斯點點頭。哈特朝高坡上爬去,準備與劉易斯會合。

在哪兒?

蜜雪兒在哪兒?

一只手提著薩維奇步槍,另一只手攥著長矛。布琳·麥肯齊停下腳步,看看周圍。她已經沒有方向感了。剛才她讓那個女人藏進樹葉下面之後,就一心只想著去對付哈特的同夥了,沒怎麽留意自己所走的路線。

她已經去集結點了嗎?

但願還沒去。那個湖比她想的要遠,她不想繞路過去。她實際上已經有點體力不支了。

這時她看見有片林子很眼熟,便停下腳步,回頭看看有沒有追兵。沒看見。她便朝小山下面跑去。

在一個大石頭的後面轉過一個拐角,布琳突然停下了。

蜜雪兒被布琳的出現嚇了一跳,伸手就去懷裏拔刀。眼睛裏透出兇惡,兇殘。布琳站在那裏,吃驚地眨了眨眼。那個青年女子寬慰地松了口氣。“耶穌啊,布琳。你嚇死我了。”

“噓。他們還在這附近的什麽地方。”

“發生什麽事了?”青年女子輕聲問。“你從哪兒弄到這個了?”她眼睛盯著那支槍。

“跟我走。快點。我打傷了一個人。”

“是他們中間的一個嗎?”蜜雪兒的眼睛一亮。

布琳做了個鬼臉。“不是。”

“什麽?”

“是別人。走這邊。”

她們又爬上那座山,回到那片縱橫交錯的黑莓叢旁,那個大胡子男人正蹲在地上,腦袋耷拉在兩腿之間,手捂著耳朵。他擡頭看著蜜雪兒,眼睛眨巴了幾下。然後點點頭,一臉痛苦相。

布琳說,她用台球砸中了他的腦袋,就在她要用長矛刺向他的時候,他聞聲回了一下頭。

她立刻收住了腳步,差一點就刺中了他,她看見了他長滿胡子的臉,意識到弄錯了。沒想到在這裏還能碰到別的人,而且還拿著槍,腎上腺素正處於燃燒狀態。布琳一開始沒注意到他手裏拿的是一把獵鹿步槍,並不是霰彈槍,而且他的身材似乎跟哈特的同夥也不一樣。

布琳已經說了很多道歉的話了。但她仍然還是一個警官,她給那人看過她的警官證和警徽後,就拿走了那把槍,並要他出示了一下駕照【注】。

【注】:在美國,駕駛執照上有身份證號碼,因此與身份證具有同等效用。有車的人外出,一般只帶駕照。

他的名字叫查爾斯·岡迪。他、他妻子,還有幾個朋友開著一輛溫尼巴格露營車在不遠處宿營。

“你走路沒事吧?”她問那男人。布琳想盡快去露營車那邊。

“沒事。沒那麽嚴重。”他手裏拿著那只襪子,現在已經不是流星錘了。他用襪子捂住受傷的耳朵。看上去血基本上止住了。

這並不意味著,他不準備起訴警察局。但這對布琳來說倒沒什麽事。她一再說,郡警察局會根據他的要求做出賠償。她無法描述此時心中所感覺到的寬慰,終於找到一個逃離公園的辦法了——而且手裏還有了一把槍。

控制……

布琳仍警惕地觀察著四周,蜜雪兒扶岡迪站起來。

“你也受傷了?”他一邊問,一邊沖那根球杆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