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布琳·麥肯齊飛快地把菲爾德曼家搜了個遍。她沒有開燈,這是當然,全靠手摸,找武器,找手機。結果什麽也沒找到。

蜜雪兒的錢包也不見了。這就是說,是那兩個殺手拿了——那他們現在應該已經知道她的名字和地址了。

布琳走進廚房,兩具屍體還是以他們死的時候的樣子躺在那裏,流出來的血在丈夫身邊凝結成了像佩斯利花紋【注】一樣的圖案,然後又圍繞著妻子畫了一個近乎完美的圓。布琳猶豫了一下,隨即跪下來,搜了搜他們的衣袋,看有沒有手機。什麽也沒有。她又摸了摸外套。同樣也是空的。她最後站起身,低頭看著他們。很想有時間對他們說點什麽,卻又不知道該說什麽。

【注】:一種渦紋旋花紋,最早出現在吉巴比倫,然後傳入印度,並在印度流行起來。18世紀中葉,傳入英國,隨即風靡歐洲。佩斯利原是蘇格蘭西部的一座城市。

他們有手提電腦嗎?她看了一眼地板上的公文包——是那個妻子的——又看了看那堆文件夾,上面都打印著“絕密”的字樣。但沒有任何電器。丈夫顯然是用背囊來當公文包,但裏面只有幾本雜志、一本平裝本的小說和一瓶葡萄酒。

布琳的雙腳因為有擦傷又開始感到刺痛;湖水浸透了幹爽的襪子。她摸索到了洗衣房,找到了兩雙登山靴。她換上幹襪子,穿上那雙大一點的靴子。她又為蜜雪兒拿了一雙。她還找到了一個蠟燭點火器,隨手塞進了口袋。

還有什麽呢。

她大吃一驚。外面,蛙鳴和風語消失了,一陣急促的汽車防盜警報聲驟然響起。

緊接著傳來蜜雪兒絕望的叫聲,“布琳!快來呀!快來呀!”

布琳沖到外面,手裏緊緊地攥著自制的長矛,白刃直指前方。

蜜雪兒站在那輛奔馳車旁邊,車窗被打碎了。這位青年女子驚恐萬狀,眼睛瞪得溜圓,都快嚇癱了。

布琳一邊朝汽車那邊沖去,一邊瞥了一眼湖景路2號。手電光不見了。

他們過來了。來得好。

“對不起!”蜜雪兒叫道,“我沒想到,我沒想到……”

布琳拉開副駕駛一邊的車門,砰的一聲打開車蓋,然後跑到車前。她平常十分重視對有關汽車知識的學習——像肯尼沙這樣的郡,警察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和汽車打交道——她既學機械,又學駕駛。布琳吃力地用芝加哥餐刀割斷了連接電池正極的電線。終於,刺耳的聲音停止了。

“怎麽回事?”

“我只是……”蜜雪兒氣呼呼地呻吟著,“又不是我的錯!”

不是?那是誰的?

她接著說,“我有低血糖。我會感覺不舒服。我帶了些餅幹。”她指了指後座上的一袋印有全食超市【注】標記的食品袋。她辯解道,“我要是不吃東西,有時會暈倒的。”

【注】:全美最大的天然食品和有機食品零售商。

“好啦,”布琳說。先前她特意不去弄開車門,搜一搜汽車,就是因為她知道那樣會弄響汽車的警報。她現在趕緊爬進去,抓起那袋餅幹,遞給蜜雪兒,接著又翻了翻車裏的儲物箱。“真沒用,”她嘀咕道。

“你還是生氣了,”蜜雪兒說,那聲音已是一種含怒的嗚咽,“對不起。我說了對不起。”

“好啦。不過我們得走。快。他們已經過來了。”她把在屋內找到的靴子遞給蜜雪兒,這一雙小一點,應該合她的腳。蜜雪兒腳上的靴子別致而時尚,鞋跟有三英寸高——就是年輕的職業女性愛穿的那種款式。但穿著這種鞋子還想逃脫殺手的追殺,那是不可能的。

蜜雪兒瞪著那雙羊毛靴,沒有動。

“快點。”

“我的靴子好。”

“不,不行。你那雙不能穿。”她沖著那雙由名家設計的鞋子點點頭。

蜜雪兒說,“我不喜歡穿別人的東西。挺……惡心的。”她的聲音很小,顯得很落寞。

也許她是說那是死人的東西。

布琳看了一眼湖景路2號。沒見那兩個人的影子。還沒過來。

“對不起,蜜雪兒,我知道這是讓人不舒服。但你必須換上。而且現在就換上。”

“我穿著這雙挺好。”

“不。不行。尤其是你腳踝還有傷。”

又是一陣猶豫。蜜雪兒就像是一個正在鬥氣的八歲小女孩。布琳用力抓住她的肩膀。“蜜雪兒,他們隨時都會來。我們別無選擇。”她的嗓音很沙啞。“你給我把那該死的靴子換上。快!”

又是一陣長時間的猶豫。蜜雪兒的下巴在顫抖,眼睛紅紅的,她一把扯過登山靴,靠在汽車上把鞋子換上了。布琳朝車庫方向跑去,先前來的時候她在車庫旁看到一條獨木舟,上面蓋著雨布。她舉起獨木舟。這是一條用纖維玻璃制作的小舟,重量頂多不過四五十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