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這位快要瘋掉的女子大概有二十四五歲,面色憔悴,眼睛通紅,是流淚流的。她的發型很時尚,短短的,顯得很俏皮,色澤深紅,現在是一片淩亂,上面還沾了一些樹葉。額頭也擦破了,兩只手在不住地顫抖,但並不僅僅是因為冷。

先前布琳聽到的那陣慌亂的腳步聲就是她的,而不是某個兇手。當時她穿過灌木叢徑直朝布琳走來。

“你就是他們的那位朋友,”布琳輕聲問道,看到這個女人沒有遭遇菲爾德曼夫婦的命運,她如釋重負。“從芝加哥來的?”

這位青年女子點點頭,然後就把目光轉向了越來越深的暮色,好像那兩個人隨時會尾隨而來一樣。“我不知道該怎麽做,”她說,情緒很狂躁。她看上去就像個孩子。一臉的恐懼,看著讓人心疼。

“我們先在這待一會兒,”布琳說。

該打的時候就要打,該跑的時候就要跑……

該躲的時候也得要躲。

布琳看著那對夫妻的這位客人。她衣著光鮮,穿的是城裏人的衣服——昂貴的牛仔褲,名師設計的夾克,上面還帶著漂亮的裘皮翻領。夾克的皮料如絲綢般柔軟。一只耳朵上戴著三個金環,另一只耳朵上戴著兩個。兩耳的頂部還各有一個耳釘。一個金光閃閃的網球手鐲【注】戴在左手腕上,一塊鑲鉆的勞力士戴在另一只手上。在這泥濘的森林裏,她顯得要多不合時宜,就有多不合時宜。

【注】:一種鉆石手鐲的別稱。1987年美國網球公開賽上,著名女子網球選手克麗絲·埃弗特在比賽時丟失了一個鉆石手鐲,直到找到以後才恢復比賽,因此得名。

布琳看了看四周,沒有什麽動靜。微風中只有樹枝在搖曳,樹葉在飄零。濕漉漉的衣服貼著皮膚,風一吹,更是苦不堪言。“看那兒,”她終於發話了,手指著一個隱蔽處。兩個女人爬了十幾英尺,來到一個巖洞,旁邊是一棵倒臥的黃栗櫟,周圍是一片濃密的樹林,離湖景路有五十碼遠,離湖景路2號房大約有一百五十碼。她們隱蔽在一片連翹、豚草和莎草叢中。布琳這時回頭看了看道路和菲爾德曼家。沒看到殺手的蹤影。

像是剛剛睡醒一樣,青年女子突然注意到布琳的制服。“你是警察。”她又將視線轉向了路的那邊。“還有人呢?”

“沒了。就我一個。”

她聞言後,臉上毫無表情。然後她看著布琳的臉說,“你的臉……我聽到了槍響。他們也朝你開槍了。就像他們對斯蒂夫【注】和愛瑪一樣。”她的聲音哽咽了。“你叫了救援嗎?”

【注】:斯蒂文的昵稱。

布琳搖了搖頭。“你有手機嗎?”

“在那兒呢,屋裏。”

布琳用雙臂抱緊自己一還是沒法讓自己暖和起來。她看著那個女人柔軟的、名師設計的夾克——好羨慕啊,這倒不是因為那衣服顯而易見的名貴,而是因為它暖和。她的臉生得很漂亮,臉蛋呈心形。她的指甲很長,修剪得十分完美,她可能上過什麽雜志的封面,就是人們在雜貨店裏等結賬時常看的那種,也可能在什麽教你保持健康和性感十招的文章中有她的插圖。她把手伸進口袋,拽出一雙秀氣時尚的手套來。那手套值多少錢,布琳連猜都不用猜。

布琳又哆嗦了起來,心裏在想,再不趕快弄身幹衣服,暖和暖和,她就要暈過去了。她還從來沒有這麽冷過。

“那個房子,”青年女子朝湖景路2號那邊點了點頭說,“我要去呼救。我們去那兒吧,我們去叫警察。那兒會暖和些。我都冷死了。”

“現在不行,”布琳說。說話簡短些似乎痛苦也小點。“不知道他們在哪兒。等知道了再說吧。他們也可能去了那兒。…

青年女子皺了皺眉頭。

“你受傷了?”

“我的腳踝。剛才跌倒了。”

布琳曾經處理過許多外傷呼救。她拉開那女子靴子上的拉鏈——鞋子是意大利產的,她注意到了——透過及膝高的黑色長襪,檢查了一下她的踝關節。看上去傷得不嚴重。可能是扭了一下。感謝上帝,沒有斷。布琳見她腳脖子上還戴著一條金腳鏈。她還以為,人過了十二歲就不會再戴腳鏈了呢。

那青年女子望著菲爾德曼的家。咬著嘴唇。

“你叫什麽名字?”

“蜜雪兒。”

“我叫布琳·麥肯齊。”

“布琳?”

布琳點了一下頭。她一般不去解釋這名字的來歷。“我是警局的一名警官。”她說了一下那個911電話的事。“你認識他們嗎?就那兩個人?”

“不認識。”

布琳說話的聲音很低,還有點變調,而且越來越明顯。“需要想一想下一步該怎麽做。告訴我發生了什麽事。”

“我下班後與愛瑪會合,然後搭上斯蒂夫,一起開車過來。到這兒的時候大概五點,五點三十的樣子。我去了樓上——想洗個澡——就聽到砰砰幾聲響。我以為是爐子爆炸還是什麽的。要麽就是誰打掉了什麽東西。我也不知道。我就跑下樓來,看見那兩個人。他們沒看見我。其中一個人把槍放下了。就放在靠樓梯的桌子上。我拿起槍。他們在廚房裏,就站在……站在屍體旁,說話。他們低著頭,臉上的表情是那樣。”她閉上了雙眼,低聲說,“我實在沒法去形容。他們,就像,‘我們斃了他們。行了,小意思。下面幹什麽?’”她的聲音嘶啞了。“其中一個人,就開始翻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