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傑拉德·鄧肯坐在街邊,就在薩克斯和塞利托旁邊。他雙手被銬住,帽子和墨鏡都被摘下了,從他身上搜出幾雙淺黃色手套、皮夾和沾有血跡的切刀。

與丹尼斯·貝克爾不同,他的態度很和氣,也很配合——盡管他剛被按在地上,被三個警官搜身、戴手銬。薩克斯親自參與了搜查。這個女警官抓捕罪犯時因出手兇狠而著稱,尤其是對付他這樣的罪犯。

他的密蘇裏州駕駛照確認了其身份,並顯示出他在聖路易斯的住址。

“老天啊,”塞利托說,“你究竟是怎麽發現他的?”

萊姆對這個旁觀者身份的推斷不見得有多麽神奇。在他注意到小巷裏的這個人之前,他就想到,鐘表匠可能還沒有離開現場。

普拉斯基說:“我找到他了,就是你要找的法醫。”

新手用戴手套的手遞過電話,萊姆身體往前傾,對著話筒,和法醫進行了簡短的交談。法醫告訴他一些非常有意思的信息。萊姆對他表示感謝,然後點了點頭。於是普拉斯基掛上了電話。犯罪學家移動著風暴箭頭輪椅靠近鄧肯。

“你就是林肯·萊姆吧。”罪犯問。見到這位犯罪學家,他似乎感到很榮幸。

“是的。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鐘表匠嗎?”

那男人會意地一笑。

萊姆仔細打量著他。他看起來很累,但卻有種滿足感——甚至帶著一種安寧的神色。

萊姆露出了少見的微笑,問嫌疑犯:“那麽,他究竟是誰?小巷裏的那名受害者。我們可以在政府档案裏查西奧多·亞當斯的資料,但那只會浪費時間,對不對?”

鄧肯歪著頭說:“這你也想到了?”

“那麽亞當斯呢?”塞利托問。然後意識到,他應該問一些意義更廣的問題。“這是怎麽回事,林肯?”

“我正在詢問嫌疑犯,關於昨天早上在小巷裏被發現的男人的情況,就是那個脖子被砸碎的男人。我想知道他到底是誰,以及是怎麽死的。”

“是這個渾蛋殺的。”塞利托說。

“不,不是他殺的。我剛和法醫通過話。他還無法把最終的屍檢結果給我們,但他給了我一些初步的結果。受害人死於周二下午五六點,而不是晚上十一點。他是因汽車撞擊或摔倒而引起的大面積內傷而立即死去的。脖子被砸碎跟他的死亡沒有關系。第二天早上,當我們發現屍體的時候,屍體已經被凍僵,因此現場的法醫無法現場確定死者的死因或時間。”萊姆皺起眉頭問:“那麽,鄧肯先生,他是誰,又是怎麽死的?”

鄧肯解釋說:“他死於西切斯特北部的一場車禍,這個可憐的家夥叫詹姆斯·皮克林。”

萊姆揚起一邊的眉毛:“繼續說。記住,我們很想知道答案。”

“我從警用對講機中得知這場車禍。救護車把屍體拖到位於揚克斯的縣醫院太平間。然後,我就把屍體從那兒偷了出來。”

萊姆對薩克斯說:“給醫院打電話。”

薩克斯撥通了電話。很快,打完電話後,她匯報說:“周一下午五點,一名三十一歲的男子在布朗克斯橋大道上,因為汽車在一塊結冰的路面上失去控制而沖下公路。因為內傷而當場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屍體被送到醫院,但接著就不見了。醫院的人以為可能被錯送到其他醫院了,但是後來也沒找到。死者親人也不可能把屍體取走,這一點很容易想到。”

“對此我很抱歉,”鄧肯說。他看上去確實是一副很不安的樣子。“但我別無選擇。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我會還給他們的。而且,我還會支付喪葬費用。”

“那我們在死者皮夾裏發現的身份證和其他東西怎麽解釋?”薩克斯問。

“那都是偽造的,”鄧肯點點頭,“仔細檢查肯定會露餡。但我只需要蒙混幾天就行了。”

“你偷了屍體,開車將它帶到小巷裏,在他上方布置好金屬杠,讓現場看上去似乎是緩慢死亡。”

鄧肯點了點頭。

“然後你又留下了時鐘和字條。”

“沒錯。”

隆恩·塞利托問:“那麽第二十二大街的碼頭上那個人呢?你在那裏殺掉的男人怎麽解釋?”

萊姆看了一眼鄧肯:“你的血型是AB型嗎?”

鄧肯笑了笑:“你真機靈。”

“碼頭上從來就沒有受害者,隆恩。那是他自己的血。”萊姆邊上下打量著嫌疑犯邊說:“你在碼頭上留下字條和時鐘,又把血濺在周圍和夾克上——那是你扔進河裏的。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劃痕。你在哪兒抽血的?你自己弄的嗎?”

“不是,我在新澤西一家醫院抽的血。我告訴他們我要動手術,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

“這就是為什麽血液中會有抗凝血劑。”貯存起來的血液通常會添加稀釋劑,以防止血液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