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4/7頁)

“那麽,假扮第一名受害者姐姐的人是誰?”薩克斯問,“她是誰?”

“我請來幫忙的朋友。幾年前,我借給她一大筆錢,但她後來沒辦法償還了。所以她答應幫我。”

“那麽,車裏和她在一起的那個小姑娘呢?”薩克斯問。

“是她女兒。”

“那個女的叫什麽名字?”

鄧肯露出一絲悲傷的微笑:“我得保密。我答應過她。就像那家俱樂部裏幫我聯系貝克爾的那個人一樣。這是交易的一部分,我會遵守的。”

“除了貝克爾之外,還有誰跟118分局的敲詐案有關?”

鄧肯遺憾地搖搖頭:“我希望可以告訴你,希望他們和貝克爾一樣被送進監獄。我曾試圖找出來,但他從不談他的計劃。不過我覺得,還有人涉嫌敲詐。警局裏絕對不止他一個壞警察。”

“還有別人?”

“沒錯。職位更高的警官。”

“是馬裏蘭州的警官,還是那個州的其他地方?”薩克斯問。

“我沒聽他提起過。他信任我,但是有限度的。我認為,他並不擔心我會告發他;但似乎怕我會很貪婪,問他要很多錢。似乎他有很多錢。”

一輛深色的市政府官員用車停在警方警戒線旁邊,一位瘦削、禿頂、穿著薄外套的男人從車裏走出來。他來到萊姆和其他人身邊。他是地區檢察官的高級助理。萊姆在他起訴的幾樁案子中作過證。犯罪學家朝他點頭打招呼,塞利托則向他解釋最新的進展。

檢察官助理聽著這個案子中一波三折的離奇調查過程。被他送進監獄的大多數罪犯都很笨,像托尼·索普蘭諾那樣的黑道家族成員,或者是更沒頭腦的蠢貨和小流氓。當接觸到這麽聰明的罪犯時,他倒覺得很有意思——似乎他的犯罪行為並沒有表面上看起來的那麽嚴重。比處理連環殺手更讓他興奮的是,起訴警局內部影響惡劣的貪汙案足以為他的事業增光添彩。

“這些案件有沒有內務部插手?”他問薩克斯。

“沒有,是我自己處理的。”

“誰批準的?”

“弗萊厄蒂。”

“那個高級警監?就是負責特勤部的頭頭?”

“是的。”

他點點頭,開始問一些問題,並做記錄。他的字體十分工整。五分鐘後,他停了下來,皺起眉頭,問:“好的,我們可以進行B級和E級謀殺定罪,還有非法侵入……但不包括入室盜竊。”

入室盜竊是強行闖入室內,犯下盜竊或謀殺等重罪。鄧肯除了闖入之外,別無目的。

檢察官助理繼續說:“還有偷盜屍體罪——”

“那是借來的。我從來沒想過要一直留著屍體。”鄧肯提醒道。

“好啊,那就由西切斯特縣來決定吧。你還阻撓執法,幹擾警方調查程序——”

鄧肯皺起眉頭:“雖然你可以這樣說,但既然根本就沒有發生兇殺案,那麽警方調查也就沒有必要進行了,因此幹擾警方調查程序是不成立的。”

萊姆輕聲笑起來。

但地區檢察官助理並沒有理會鄧肯的話。“擁有槍支——”

“槍管被堵住了,”鄧肯反駁道,“開不了槍。”

“那被偷的汽車呢?又是從哪來的?”

鄧肯解釋了,那是貝克爾從皇後區警局沒收車輛停車場偷來的。他沖著一堆個人用品點了點頭,包括一串車鑰匙。“別克車就停在街邊。三十一號。貝克爾是從偷那輛運動休閑車相同的地方弄來的。”

“你們怎麽把車弄走的?還有別人參與嗎?”

“貝克爾和我一起去拿車的。就停在一家餐館的停車場。貝克爾說他認識那裏的人。”

“你知道他們的名字嗎?”

“不知道。”

“哪家餐館?”

“一家希臘餐館。我不記得名字了。我們是沿著四九五號公路到那兒去的。記不清是哪個出口了。我們從中區隧道出來,在出口處左拐,之後只在高速公路上開了十分鐘。”

“是城市北面吧,”塞利托說,“我們派人去查一下。或許貝克爾還在販賣沒收的車輛呢。”

檢察官助理搖搖頭。“我希望你了解這件事的結果。不只是犯罪——你還要賠償因幹擾急救車輛和公務員工作而引起的民事賠償,這些費用高達幾萬,甚至幾十萬美元。”

鄧肯點點頭。“這沒問題。我在幹這事之前,查過法律和判決原則。我下了決心,只要揭發出貝克爾,就算被判刑也值得。但如果有無辜的人因此可能受到傷害,我就決不會這麽做。”

“但你還是讓他們身陷危險,”塞利托低聲說,“普拉斯基在你停放運動休閑車的停車場被人襲擊了。他差點被人殺了。”

鄧肯笑了:“不,不,是我救了他。在我們丟下那輛探路者車、跑出停車場的時候,我就看見那個流浪漢了。我不太喜歡那人的眼神。他手上拿著一根棍子,或輪胎撬棒之類的東西。等我和文森特分開後,我跑回停車場,以便確保那個人不會傷著任何人。當他向你走去的時候——”鄧肯看了看普拉斯基,“——我看到垃圾箱裏埋了一只輪子,於是就把它往墻上扔,所以你轉過身來,看見那個流浪漢正朝你走去。”